濮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肯定

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肯定

濮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肯定


日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濮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这也标志着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新形势下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提出的要求,是发展生产力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2017年6月,华龙区、范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2017年7月,濮阳市被确定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推进试点市;2018年6月,濮阳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一年内实现三步跨越,说明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快车道。

市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探索实施建立“三资”监管平台、集体资产股份抵押贷款等农村改革的新路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12月,华龙区在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中,第一个完成改革任务,探索推进“十五步工作法”,打造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华龙模式”。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督察我市时,认为我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2018年1月13日,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评为中国改革(2017)年度案例。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纂的《学习与研究》和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编纂的《农村要情》先后刊发我市的经验做法,100余个省内外兄弟单位来我市考察交流。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市摸清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维护了农民权益和基层稳定,增加了农民收入,发展了农村集体经济。截至8月31日,我市2984个行政村中有2833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占总村数的94.94%;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49.58亿元,其中514个村有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经营性资产9.24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551.77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444.81万亩;确认组织成员身份287.81万人;2544个村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占总村数的86.3%。2017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52元,同比增长9.7%,增幅位居全省第一。2017年年底,我市有30余个村实现了分红,其中华龙区分红649.42万元;清丰县改革完成的村户均增加财产性收入3970元。2018年,范县预计6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实现分红。

来源/濮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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