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橋上一電動車突然竄到機動車道,致小車急剎,後車追尾賠了7000元,你怎麼看?

檸檬185286381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只想問下:有多少人開車的時候被電動車搶過道的?有多少人差點碰上橫穿馬路不看紅綠燈的電動車的?當時怎麼想的?

今天白天趕去法院交材料路上的時候,從隧道口出來前面正好綠燈,此時右邊車道的車輛遮擋住右側的視線,然後綠燈還有十幾秒的情況下,我一看右邊車道急剎車,毫不猶豫立刻踩下剎車。結果一看原來一個年紀約50有餘的大媽,騎著電瓶車猶猶豫豫的橫穿在斑馬線上,當時如果我不採取制動措施,想必碰上大媽的人就是我了。

難以想象碰到大媽後會是怎樣的一個經驗,但是客觀的說當時內心也是一波怒火飄過。生活中電動車橫穿馬路,不按規定行駛在非機動車道發生事故的事情太多太多了,但是總有個別人員心存僥倖,認為車會讓自己,所有人都會讓著她,如果一旦發生事故,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想必也會接踵而來。

本案中既是如此,幸而沒有碰到該名婦女,一旦碰到之後想必傷勢也不輕,從其滿載的貨物來看,其電動車方向失控,多半是因為膝蓋處的貨物抵到了方向盤,才會發生的突然變道行為,本案當中司機採取緊急措施避讓的行為本身是為了避免撞到違規行駛的電動車,所以對於後車發生的追尾行為,我想不僅僅是魏女士估計很多看了視頻的人,都會表示憤怒。

無論是駕駛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應當按照交通法規安全行駛,切莫一時僥倖,屆時付出失去生命的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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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開車的倒大黴了!

如果說機動車違規停放佔馬路,是非機動車人們的煩惱;

那麼非機動車違規變道搶紅燈,就是機動車主們的噩夢。

可以說,這兩種現象,在大城市非常之常見,卻總是屢禁不止。

就拿我所在的城市來說,人不都說,拐彎要讓直行麼,可是據我的出行經驗(我是個騎共享單車的),每次看到拐彎的,從來就沒讓過直行,即使拐彎的碰到的是直行的行人,也不會說讓,尤其是人流量大的時候,就是貼著你的身體,也得先你過去。

同樣,騎車搶紅燈的也是。尤其是早高峰,電動車主們往往是見縫插針,只要沒有車過,管你是紅燈還是綠燈,過是必然的。在新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已經見過數起這樣的事故了。

所以說,我是挺支持給電動車上牌照的,並制定出相關處罰規則,這樣雖說不能完全禁止這種現象,但起碼是可以有效遏制的。另外,對於違規停放的,我覺得也要加強管理,加大懲罰力度。有時候路本就那麼窄,結果還有車聽路邊,那騎車的人不變道走還能怎麼辦?

最後,還是那句話,開車出行,注意隨時觀察路況,如果不是有急事,就把車速控制在可控的範圍內,同時在變化車速或者狀態時,注意及時給後車提醒,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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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電動車隨意變道帶來交通問題的事故,還真不是一件兩件,而在南昌大橋這件事,在南昌影響還是挺廣的,很多人都說有相似經歷。還是那句話,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行車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大些管理力度。

南昌市民魏女士20日上午9點46分在八一橋上遇到驚險一幕。一輛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變道,出現在機動車道上,並開到了魏女士小車的正前方。

魏女士趕忙緊急剎車,雖然未撞上電動車主,但後車反應不及,追尾了魏女士,而電動車主竟然直接開離了現場。

“我真的是後怕,萬一沒剎住,後果真的不堪設想。最近只要一閉眼,這個畫面就出現在眼前。”魏女士感慨道,最後車輛維修費用大概7000元,後車賠付。


“雖然沒出錢,但我還是希望能夠把這個視頻發佈出來,警示他人。”魏女士稱,非機動車在橋上亂竄非常危險,希望能加強這方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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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雖然這個事故有點意外,但是,這個錢確實應該賠。

9月20日上午,南昌的魏女士駕車途中前面一位騎電動車的女子突然從非機動車道跨越至機動車道上,不過幸虧魏女士反應及時踩住剎車才避免了車禍發生,但是,魏女士車後的車輛車卻因這個急剎車而沒來得及反應,直接追尾魏女士的車輛。最後交通事故定責後車追尾全責,賠償魏女士維修費用7000元。

說真的,雖然從法律上來講,後車車主確實沒有做到保持安全駕駛距離,也確實應該由追尾車輛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不過,就這件事的實際情況來說,電動車違規行駛到機動車道上,然後導致追尾事故發生,但是,卻揚長而去,什麼責任也不承擔,我相信大部分車主都會為後車司機感到憋屈。

電瓶車必須嚴格規範上路

幾乎可以這麼說,在任何城市,電瓶車都是一大隱患。因為電動車沒有牌照,所以即使是違規了,只要警察抓不住現形,那就不會對其進行任何處理。

也正是因為如此,很多電瓶車駕駛員才會在馬路上肆無忌憚地橫衝直撞。說現實一點,像這種違規變道行駛的都算是輕的了,對於一些電瓶車駕駛員來說,闖紅燈都是家常便飯。誇張一點來說,這些人彷彿不是騎電動車的,這就是開坦克的啊。

所以,從這一點來說,必須加強電動車的違規懲罰問責機制,儘快完成給電動車上牌事宜,一切責任到人。

安全駕駛牢記心間

當然,在這件事中,追尾的車主雖然可能有點冤,但是同樣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正是因為在駕駛車輛過程中沒有保持一個安全距離,所以才導致追尾事故。

因此,從這一點來說也算是一個教訓。而這個電瓶車車主幸運,如果是魏女士換成後車車主,那估計這個騎電瓶車的女子就走不了了。

所以,無論是機動車駕駛員還是非機動車駕駛員,我們都要明白,一旦我們上了路,那就不僅僅是隻關心自己的駕駛安全了,還要注意自己的駕駛行為可能會對其他人產生什麼影響。如果只顧自己的利益而無視交通法規,最後栽跟頭的一定是自己。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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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是南昌交警,我會抓住一個類似案例,判電動車全責,並賠償機動車損失(如果機動車撞上了!),那麼,將產生一個良好的社會效應,誰違規誰負責,今後機動車主在碰到類似問題時不至於第一時間條件反射去踩剎車了。


ljaijf


這種事情真的是每個城市都不少,要想完全解決幾乎是不可能的。騎車的人安全意識非常淡泊,就別說隨意變道了,連正常的左轉彎,都很少有人願意騎大彎的,大部分人都喜歡小角度轉,汽車明明就在身後都不害怕!我也經常奇怪,:你說你都騎電動車了,又不用費力氣,轉彎轉角度大點又有什麼不可以,可就是有這種人!

作為開汽車的,只能自己小心,儘量別跟著電動車,做好預判。現在很多城市還不讓鳴笛了,真不知道警察怎麼想的?汽車喇叭不就是提醒車輛和行人小心的嗎?要不為什麼要裝這麼個東西?

總之,只能提醒大家小心開車了。如果真的出了事,就自認倒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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