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桥上一电动车突然窜到机动车道,致小车急刹,后车追尾赔了7000元,你怎么看?

檸檬185286381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只想问下:有多少人开车的时候被电动车抢过道的?有多少人差点碰上横穿马路不看红绿灯的电动车的?当时怎么想的?

今天白天赶去法院交材料路上的时候,从隧道口出来前面正好绿灯,此时右边车道的车辆遮挡住右侧的视线,然后绿灯还有十几秒的情况下,我一看右边车道急刹车,毫不犹豫立刻踩下刹车。结果一看原来一个年纪约50有余的大妈,骑着电瓶车犹犹豫豫的横穿在斑马线上,当时如果我不采取制动措施,想必碰上大妈的人就是我了。

难以想象碰到大妈后会是怎样的一个经验,但是客观的说当时内心也是一波怒火飘过。生活中电动车横穿马路,不按规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事情太多太多了,但是总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认为车会让自己,所有人都会让着她,如果一旦发生事故,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想必也会接踵而来。

本案中既是如此,幸而没有碰到该名妇女,一旦碰到之后想必伤势也不轻,从其满载的货物来看,其电动车方向失控,多半是因为膝盖处的货物抵到了方向盘,才会发生的突然变道行为,本案当中司机采取紧急措施避让的行为本身是为了避免撞到违规行驶的电动车,所以对于后车发生的追尾行为,我想不仅仅是魏女士估计很多看了视频的人,都会表示愤怒。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当按照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切莫一时侥幸,届时付出失去生命的惨痛代价!


麋鹿说法


只能说开车的倒大霉了!

如果说机动车违规停放占马路,是非机动车人们的烦恼;

那么非机动车违规变道抢红灯,就是机动车主们的噩梦。

可以说,这两种现象,在大城市非常之常见,却总是屡禁不止。

就拿我所在的城市来说,人不都说,拐弯要让直行么,可是据我的出行经验(我是个骑共享单车的),每次看到拐弯的,从来就没让过直行,即使拐弯的碰到的是直行的行人,也不会说让,尤其是人流量大的时候,就是贴着你的身体,也得先你过去。

同样,骑车抢红灯的也是。尤其是早高峰,电动车主们往往是见缝插针,只要没有车过,管你是红灯还是绿灯,过是必然的。在新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已经见过数起这样的事故了。

所以说,我是挺支持给电动车上牌照的,并制定出相关处罚规则,这样虽说不能完全禁止这种现象,但起码是可以有效遏制的。另外,对于违规停放的,我觉得也要加强管理,加大惩罚力度。有时候路本就那么窄,结果还有车听路边,那骑车的人不变道走还能怎么办?

最后,还是那句话,开车出行,注意随时观察路况,如果不是有急事,就把车速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同时在变化车速或者状态时,注意及时给后车提醒,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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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电动车随意变道带来交通问题的事故,还真不是一件两件,而在南昌大桥这件事,在南昌影响还是挺广的,很多人都说有相似经历。还是那句话,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些管理力度。

南昌市民魏女士20日上午9点46分在八一桥上遇到惊险一幕。一辆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变道,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并开到了魏女士小车的正前方。

魏女士赶忙紧急刹车,虽然未撞上电动车主,但后车反应不及,追尾了魏女士,而电动车主竟然直接开离了现场。

“我真的是后怕,万一没刹住,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最近只要一闭眼,这个画面就出现在眼前。”魏女士感慨道,最后车辆维修费用大概7000元,后车赔付。


“虽然没出钱,但我还是希望能够把这个视频发布出来,警示他人。”魏女士称,非机动车在桥上乱窜非常危险,希望能加强这方面管理。


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每一个人都需要牢记!


江南都市报


大实话:虽然这个事故有点意外,但是,这个钱确实应该赔。

9月20日上午,南昌的魏女士驾车途中前面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子突然从非机动车道跨越至机动车道上,不过幸亏魏女士反应及时踩住刹车才避免了车祸发生,但是,魏女士车后的车辆车却因这个急刹车而没来得及反应,直接追尾魏女士的车辆。最后交通事故定责后车追尾全责,赔偿魏女士维修费用7000元。

说真的,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后车车主确实没有做到保持安全驾驶距离,也确实应该由追尾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不过,就这件事的实际情况来说,电动车违规行驶到机动车道上,然后导致追尾事故发生,但是,却扬长而去,什么责任也不承担,我相信大部分车主都会为后车司机感到憋屈。

电瓶车必须严格规范上路

几乎可以这么说,在任何城市,电瓶车都是一大隐患。因为电动车没有牌照,所以即使是违规了,只要警察抓不住现形,那就不会对其进行任何处理。

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电瓶车驾驶员才会在马路上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说现实一点,像这种违规变道行驶的都算是轻的了,对于一些电瓶车驾驶员来说,闯红灯都是家常便饭。夸张一点来说,这些人仿佛不是骑电动车的,这就是开坦克的啊。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必须加强电动车的违规惩罚问责机制,尽快完成给电动车上牌事宜,一切责任到人。

安全驾驶牢记心间

当然,在这件事中,追尾的车主虽然可能有点冤,但是同样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正是因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没有保持一个安全距离,所以才导致追尾事故。

因此,从这一点来说也算是一个教训。而这个电瓶车车主幸运,如果是魏女士换成后车车主,那估计这个骑电瓶车的女子就走不了了。

所以,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我们都要明白,一旦我们上了路,那就不仅仅是只关心自己的驾驶安全了,还要注意自己的驾驶行为可能会对其他人产生什么影响。如果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无视交通法规,最后栽跟头的一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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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我如果是南昌交警,我会抓住一个类似案例,判电动车全责,并赔偿机动车损失(如果机动车撞上了!),那么,将产生一个良好的社会效应,谁违规谁负责,今后机动车主在碰到类似问题时不至于第一时间条件反射去踩刹车了。


ljaijf


这种事情真的是每个城市都不少,要想完全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骑车的人安全意识非常淡泊,就别说随意变道了,连正常的左转弯,都很少有人愿意骑大弯的,大部分人都喜欢小角度转,汽车明明就在身后都不害怕!我也经常奇怪,:你说你都骑电动车了,又不用费力气,转弯转角度大点又有什么不可以,可就是有这种人!

作为开汽车的,只能自己小心,尽量别跟着电动车,做好预判。现在很多城市还不让鸣笛了,真不知道警察怎么想的?汽车喇叭不就是提醒车辆和行人小心的吗?要不为什么要装这么个东西?

总之,只能提醒大家小心开车了。如果真的出了事,就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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