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法官發信息說自己殺死過人——威脅恐嚇法官被拘留罰款

给法官发信息说自己杀死过人——威胁恐吓法官被拘留罚款

近日,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某司法拘留並罰款。

李某某是望城區法院雷鋒法庭正在審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的父親,系原告的委託代理人。該案開庭審理後,李某某主觀臆想法官可能偏袒被告,於6月13日、19日分別以發送手機短信、現場威脅等方式對該案承辦法官使用“不要把小事變大事,我殺死過人”“如果我拿不到錢,我就要搞死你”等威脅恐嚇性言語。

法官威嚴不容挑釁,妨害訴訟必須嚴懲。望城區法院相關部門獲知情況後,迅速找到李某某,李某某當場承認了自己威脅法官的事實,經批評教育後,其仍舊口出狂言、毫無收斂。同時經查實,李某某確曾於2009年在原籍因故意傷害致死致傷各一人,受到法律的懲罰後,卻仍然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之心。鑑於李某某以短信、言語方式威脅法官的行為,已經阻礙了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嚴重妨害了民事訴訟,經報請院長批准,望城法院依法對李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罰款10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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