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執行前後,他們的家人都會怎麼想?

volume782


我想對於不同類型的死刑犯,家人的心情也是不一樣的,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類型:

悲痛欲絕

內蒙古呼格案、河北聶樹斌案,這兩人都是以強姦殺人被判處死刑,最後二人的案件經過再審審理,都被宣判無罪,但是二人都沒有等到平反昭雪的那一天。對於這兩個人的家人來說,他們的被判刑並被執行死刑,就如晴天霹靂一般,真是心痛的無法呼吸。

心情複雜

甘肅白銀殺人案,兇手高承勇在14年間殺害11名女性,手段異常殘忍。只是他隱藏的很深,家人從來沒有懷疑過他。在他被抓後,有記者採訪他的兒子,他兒子說心情很複雜,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麼做。記者問他是否會去見父親一面,他考慮再三,說如果可以見面,應該會見他一面。高承勇今年3月一審被判處死刑,由於他沒有上訴,判決已經生效,目前正在進行死刑複核。

對於高承勇,估計其家人的心情是複雜的,一方面給家人蒙羞,一方面又是親人……

主動切割

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兇手莫煥晶,9月21日上午被執行死刑。在其執行死刑前,按照法律規定徵求其家人意見,是否願意再見一面,但是其家人拒絕與其見面。

莫煥晶可謂是臭名遠揚,賭博、偷竊、縱火,對善待她的林先生一家恩將仇報,已經泯滅了人性,家人以她為恥,不想與其有任何瓜葛,所以主動與其進行切割。


打虎拍蠅


我上大學時,我的刑事訴訟法老師給我們觀看了一部關於死刑罪犯的紀錄片,在紀錄片裡拍攝了好幾個死刑犯與其家屬的臨刑會見的場景。在該紀錄片裡,死刑犯的家屬在臨刑會見時,大概有以下三種反應。

一、難捨難分

就算死刑犯犯下滔天大罪,大多數家屬也都不希望他去死。在紀錄片中,甲把一家三口全都給殺了,從他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到執行死刑前,他的家屬接二連三地厚著臉皮去慰問被害人家屬,希望他們能夠原諒甲。雖然明知道這樣做都是徒勞,但他們仍然不願放棄。

就像最近發生的復旦學生投毒案一樣,林森浩的家屬明知道黃洋父親一心想讓林森浩被判死刑,但他們還是義無反顧地一次次去找黃洋父親,希望能夠得到他的原諒。



甲終究還是要被執行死刑了,家屬臨刑會見時壓抑不住悲痛放聲大哭起來,嘴裡反覆說著“一路走好”、“下輩子做個好人”、“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這樣的訣別話語。說實話,雖然甲是惡貫滿盈的死刑犯,但這個場景還是讓人頗有些於心不忍。

二、罪有應得

當然,也有部分死刑犯的家屬覺得他罪有應得,犯下重罪讓他們也臉上無光,甚至拒絕去見他最後一面。

在紀錄片裡,乙入室強姦了一名年輕媽媽,最後害怕被她告發就把她活活砍死。更加喪心病狂的是,他還把她年僅2歲的女兒給活活掐死了。乙的家屬認為他簡直是罪大惡極,認為他丟盡了家族臉面,從案發以後就一次也沒去看過他。直到臨刑會見的時候,看守所電話通知乙的家屬要不要來見他最後一面,家屬直接拒絕然後掛斷電話。

三、恨之入骨

當然,也有的死刑犯的犯罪對象就是至親之人,其家屬當然非但不會探視他,還會對他恨之入骨。

在紀錄片裡,丙就因為母親嫌他好吃懶做並阻止他搞同性戀,他一怒之下就將母親亂刀砍死,竟然還姦汙了母親的屍首。犯下如此人神共憤的罪行,他卻一點悔過之心都沒有,接著在家看電視。第二天案發以後,警察抓他的時候他還在澡堂裡愉快洗澡。

丙對生身母親犯下如此罪行,他的兄弟姐妹們都無法原諒他,甚至對他恨之入骨,在他行刑前也不願來見他最後一面。


冰焰


講一個真實的事兒。

前年,在我姥姥的村子發生了一件可怕的事兒,親爹把自己的兩個孩子,八歲的女兒和六歲的兒子雙雙故意摔死了,結果可想而知,肯定是死刑。

簡單介紹一下這家人的情況,該男子姓肖,暫時稱其為肖某,肖某的母親死的早,父親帶著他生活,後來父親再婚,娶了個東北離婚的女人,該女人帶了個女兒,比肖某小五六歲,兩人兄妹相稱小十年吧,就在成人後的某一天對外稱倆人結婚了,想來也沒有血緣關係,大家也沒覺得奇怪。

但是肖某的媳婦兒,也就是他之前的妹妹,隨著年齡的增長,尤其是外出打工回來之後就和肖某鬧離婚,肖某本來性格就內向,某天夜裡,媳婦兒出去了,他左思右想的就把倆孩子給摔死了。

摔完他自己就報警了,整個村子轟動了。

後來,東北女人和肖某父親離了婚,又改嫁了。

在此事件發生後沒半年,肖某父親讓我舅媽幫忙給他介紹對象,我舅媽問他,“去看過兒子(肖某)嗎?”

肖某父親說“還看啥,估計早該挨槍子了吧”。


當然,大家可憐的是肖某的兩個孩子,對肖某也有同情,但覺得他不應該拿孩子出氣。

我想,就像莫煥晶被執行死刑之時,家人拒絕與其見面一樣,肖某的父親如果去見肖某,說些什麼呢?畢竟他和莫煥晶一樣,在家人眼裡都有些罪大惡極了。

但是,有時候,我想如果換成母親可能就不一樣了,孩子即使犯了錯,那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肯定會捨不得。


幸福媽媽的秘密


死刑犯在執行前後,家人的想法估計因人而異了。

1.如果犯人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那麼家人的想法應該是終於死了,也算是為自己的罪惡付出了代價了。

就好像剛剛被執行死刑的杭州縱火犯惡保姆莫煥晶,她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她的直系家屬拒絕見面。可見,莫煥晶的罪惡連家人都感到蒙羞,臨死之前都不願見她送她。

像這樣的犯人,確實是死一千次都不足以贖罪。

2.如果犯人本性純良,但是當初犯法是因為一時衝動或失誤而導致惡果。這樣的犯人被執行死刑,結局是令人唏噓的。家人們自然也是千萬般的捨不得,倍感痛心。

就好像一個朋友的遠親,是家中長子,平時為人忠厚孝順,是個出名的好人。但是當年,因為有惡人欺負並毆打自己的父親。這位老兄就上門去理論,卻遭到驅逐和挑釁。

在四處尋求幫助無門的情況下,這位老兄揣了一把刀,直接上門把這位惡人給捅了。

他的氣是出了,惡人也除了。但是他本人為此付出了自由和生命的代價。

後來,他被執行死刑。家人痛哭流涕,傷心欲絕。

不管是哪一種死刑犯,在被執行死刑之前,親人的心情大多就是這兩種,或介於兩者之間。

也許有些因為個人恩怨,不是那麼仇視,但是也不是那麼傷心。

不管怎樣一種情況,在即將陰陽兩隔之前,所有人心情都是複雜的。畢竟,即將死去的是一個熟悉的親人。


(圖片來自於網絡)


子蘭爵


大實話:無論是多麼罪大惡極之人,家人在面對親人被執行死刑的時候也是悲痛萬分的。

我們作為旁觀者,對於這些死刑犯的態度一定是千刀萬剮都不解恨,但是,對於其家屬來說,當面對自己血脈相連的親人被執行死刑的時候,其內心一定是痛苦且煎熬的。

首先,就死刑犯被執行前,作為家人來說,無論外界怎麼評價自己的親人,指定是不願意看著家人被判死刑的,這時候便會想盡一切辦法找最好的律師來為自己的家人做無罪辯護,以便能夠從死神手中將這個將死之人拉回來。

這其實和一些身患癌症的人一樣,當事情沒有發生的自己身上的時候,我們想的都是如果自己得了癌症,反正治不好,那麼還是儘早安樂死了算了,也避免給自己和家人造成經濟負擔。

但是,你會發現,現實並不是如此,大部分家庭會為了自家身患癌症的人治病而傾家蕩產。因為我們是人,雖然在理性層面我們懂得很多道理,但是,一旦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了,基本上不可能保證之前的任何理性。我們想的還是想盡自己所為親人求得生存機會,哪怕只有一絲希望。

然後就是死刑犯被判死刑的階段,這時候對於家人來說已經是無力迴天了。基本上就是煎熬期,畢竟這時候就相當於是掰著手指頭給家人算時間了,可以說是過一天就少一天。雖然我們都知道自己會死,但是在不知道具體時間的情況下還是不會那麼焦慮的,不過如果告訴你具體時間了,估計很多人的心態就會改變。

最後則是執行死刑後,可能也只有在這時候家屬的心情才會相對平靜,因為這種死亡這時候就真的是相當與一種解脫了。

因為,很多事情一旦出了一個無法逆轉的結果之後,大多數人還是會接受,甚至是如釋重負。然後就是一些心理安慰的想法,什麼下輩子做個好人之類的。

當然,這就已經沒什麼現實意義了,只是多年以後再回想這事的時候可能心中還是會有一些隱痛吧。

最後,也是希望我們所有人能夠明白,我們不能僅僅為自己而活著,更要考慮到我們肩上所承擔的對家人的一份責任。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與我們同一個鎮的有個死刑犯,那時還是一九九六年,他被執行那天的早上拉去遊街,五花大綁,頭髮剃了,穿一身囚服,兩個法警押一個囚犯,他兩個親妹妹租一輛麾託車在後面跟著,我們很多老鄉也跟著在後面,這時,死刑犯看見他妹妹了,就大聲叫,妹妹,爹媽全靠你們了,老子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他妹妹說,哥,你就安心的去吧,爹媽有我們負責。我在後面也很揪心呀。槍斃的時候,法警不準旁人越過攔索,六個法警舉著槍一圈圈的圍著死刑犯轉,只聽見砰的一聲,也不知道是哪個開的槍,因為,法警們頭上帶著面具,人,應聲而倒,他妹上前領屍時,才發現他流下了幾滴懊悔的淚。


忠傑宏


無論這個死刑犯生前所犯罪行有多麼的罪大惡極,多麼的死有餘辜,這說的是對受害人和社會而言。

但如果站在家屬的角度上來說,尤其是對他們的父母來說,這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啊,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女兒),痛苦,悲傷在所難免,今生離別已成定局,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心痛,沒幾個人能感同身受,何況是以這種方式來訣別,內心不強大的親人是承受不了這種刺激的。但面對現實,不能承受也要承受,也許家人會一夜白頭,也許會承受不了打擊而與世長辭。

雖然明知如何的努力,也不會留下親人的命,但他們還是會傾盡所有為犯了罪的兒子請律師,希望用自己的所作所為能出現奇蹟,留下親人一命,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也就是至親的親人才會去做。這就是親情,血濃於水的關係。

等親人被執行死刑之後,剩下的至親就算他們活著,在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也形同行屍走肉,猶如沒有思想,沒有靈魂,只有下意識的去吃喝拉撒睡,同時他們還要承受鄰里之間在他們背後的指指點點,議論紛紛,但此時,此刻他們早已不在乎了,因為他們知道就算在乎,那又能如何?自己也左右不了別人,更重要的是他們也左右不了自己每天思念那死去的兒子或女兒或父親。



在每天默默無聞中,定期給死去的親人燒個紙錢,讓他們好早點託生,說幾句讓他們下輩子做個老老實實的人等等的話語,以寄託想念之情。

最後想說,做事做人,於社會於家庭中還是按照約定俗成的規矩來,遵紀守法,對得起自己,朋友家人,別誤入歧途,時刻想著你的親人,失去自由痛苦,失去生命和親人那就生不如死了。


詩詞公寓


我一個朋友在監獄裡工作,他說:很多人在這一刻都會追悔莫及,但是世間並沒有後悔藥賣,所以那些人的後悔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尤其是那種知道自己明天要被執行的囚犯,他們有的直接精神崩潰,有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了。所以說人的思想崩潰真的很可怕的。


我這朋友說,大多數死刑犯在行刑前,家屬都會要求要見一面,很多時候會有其他附屬的條件,比如換一件新衣服,比如洗個澡,比如和妻子孩子都見面或者家裡人做些飯菜直接給這個囚犯送過去,陪他吃一會,走過最後一程。這也許是家人能做到的最大程度了吧。

在執行之後,有很多家人都是把囚犯的屍體認領,當然這個認領不是自己拉回家,而是經過檢驗之後,送到醫院的殯儀館,然後再由家人接手。這個朋友說,有很多犯了事兒的人都是一個人,沒有親人,他們走之前會非常悽慘,沒有人陪,這個世界上也沒有人惦記他們,這時候牢裡的工作人員就會陪陪他,權當送他了。


雖然很悲慘,但是都是由於自己的行為導致的,所以應該要付出代價。


老王偵查記


這分好幾種情況。

一、冤案,而且親人相信他是冤枉的。

1、哀怨:我家孩子沒有罪啊,這世道怎麼回事,我也不活了。。

2、憤怒:我要幫他上訴,討回公道。

二、不是冤案。

1、溺愛型:給他找個冥婚對象。在他死前,給他留種。詛咒受害者或其家屬:都怪你們不肯放過他。

2、中立型:這是上天的安排。只要清明給他燒香就行了。

三、不管冤不冤

反正這孩子我也不指望,現在也指望不上。我從來就不喜歡他,只是別人有的東西我也要有。不能讓人笑話我沒有孩子。至於孩子好不好,可以隨他自生自滅。


其所非



死刑犯執行前後,其家人的想法這是個悲哀的話題,我試著回答一下。

犯下滔天大罪、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可能被判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從案件被偵破後,其家人就陷入驚恐、痛苦和悲傷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兒女,其父母揪心裂肺、痛不欲生,其兄弟姐妹心如刀絞、愛恨交織,其親朋好友驚愕不已、怨恨嗟嘆……犯罪嫌疑人的親友,在偵查階段的刑拘、逮捕,以及審查起訴,到開庭審判,經歷了漫長的等待,承受著巨大和痛苦的心理壓力。

也許其家人抱有幻想,死馬當活馬醫,盡全力拯救掉入深淵罪孽深重的骨肉。他們為其聘請律師,做被害人家屬工作,積極爭取有一線生還的希望……隨著訴訟進程,被告人的累累罪行昭著大白,其家人內心的渺茫希望逐漸成為泡影,看到自己骨肉原來是如此暴戾兇惡、惡貫滿盈、心狠手辣……他們的內心可能掀起一陣波濤,人性的善良也許讓他們換位思考一下,對受害人送去同情和憐憫之心,自然而又短暫的,對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被告人產生憎恨。神聖而莊嚴的法庭上,當對被告人做出死刑判決的法錘落下,家人懸著的心似乎跳出,驚慌顫抖、痛不欲生……


死刑犯判決後,其家人的日子用度日如年形容一點都不過分。人們都知道“十指連心”,骨肉難分,生離死別是人生最悲哀的。即將看著自己的親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家人個個心如刀絞。哀莫大於心死,也許家人會期望再見一面,也許家人不願看,他們在猶豫糾結著。

當喪鐘敲響,死刑犯被依法執行,其家人的臉上的眼淚可能不在流淌,已變成了內心的鮮血淋漓……

法律神聖而無情,公正又公平。也許死刑犯的家人值得同情,但罪犯的罪孽深重又不讓人憐憫。雖然一個醜惡的靈魂在世間消失了,但其給家人帶來的無盡悲傷卻難以散盡,也許將會長久甚至終生伴隨,揮之不盡的痛苦,折磨著無辜的家人。記得畢淑敏說過:我對家人是惟一的孤本,也是他們的自尊。讓我們一起祈禱世間多些善良,少些罪惡,多些責任和擔當。也許一定意義上說,遵紀守法,才能讓自己和家人都能平安、幸福和祥和的生活,享受人生快樂完美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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