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事实,摆证据!贵港市检察院公开示证审查一起刑事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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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港市检察院组织举行了黄某、苏某申诉案件公开示证会,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自治区人大代表、贵港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共同参与进来,由承办检察官讲事实、摆证据,采取公开示证的形式,公开审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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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示证会由贵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国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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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证会现场


公开示证会由贵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国勇主持。会上,李国勇副检察长介绍参加示证会人员、宣布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宣布公开审查会场纪律并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示证会的议题后,由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陈述了事实、理由和依据。接着,复查案件承办检察官展示了相关证据并提出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其间,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与会的案件评议代表针对案件情况向复查案件承办检察官提出了问题,检察官也逐一作了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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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受邀与会代表对贵港市检察院复查黄某、苏某刑事申诉案所作出的复查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评议。经评议人员评议,认为贵港市检察院作出的复查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建议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补充收集完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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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代表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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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代表宣布评议结果

通过公开示证形式审查刑事申诉案,是贵港市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的举措,有利于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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