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例」何以成爲違紀藉口 岱山縣一則違規發放補貼問責幹部案例剖析

2018-09-26 11:43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金倩

“惯例”何以成为违纪借口 岱山县一则违规发放补贴问责干部案例剖析

“由於自己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只是按照以前的慣例進行審批,沒想到卻因為自己的疏忽受到了黨紀處分……”在接到黨內警告處分通知文件後,時任岱山縣衢山鎮黨委副書記樂建軍的一席話,讓大家不禁陷入了深深的反思。

最初發現事情端倪的,來自於一次巡察。2017年7月,岱山縣委巡察組進駐衢山鎮小衢村,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巡察。在翻閱比對2014年、2015年的財務明細時,巡察組發現小衢村有對退休村幹部發放離崗補貼的先例,而2014年至2015年期間合計人民幣6.8萬元的補貼發放數額,在大家的心中打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在巡察組認真比對衢山鎮關於村幹部補貼發放的相關規定後,發現其中已發放給一村幹部的1.8萬元存在問題。

在巡察組進一步核查後發現,2015年2月,小衢村45歲的婦女主任楊某某提出辭職,時任衢山鎮小衢村支部書記的夏永水主持召開村兩委班子會議,決定根據該鎮2014年出臺的村幹部補貼發放規定,給予楊某某一次性辭職補貼人民幣1.8萬元。由於該規定是衢山鎮針對達到一定年齡的村脫產幹部離職時發放的一次性補貼,而主動辭職的楊某某顯然不符合上述條件。

“該筆補助在向鎮‘三資’中心報賬的時候被剔除了,我就想著去找鎮領導,讓鎮領導給審批一下,就能順利報賬了。”在該補貼發放三個月後,夏永水才將審批報告書面提交樂建軍。

“發放的離崗補貼都是經過村兩委班子討論決定,出於‘老好人’思想和對村幹部的信任,我就沒有再作認真審核,也沒有問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直接在審批單上籤了字。”樂建軍說。

“同意按照鎮委文件及村兩委班子研究決定,予以一次性補貼”,就是這樣的一次“沿用過去慣例”作出的審批決定,對小衢村的村集體資金造成了損失,也在樂建軍的工作履歷中留下了灰色的一筆。“不曾想過按‘慣例’審批的文件,如今成為了我違紀的證據……”。樂建軍每每想起此事,都追悔莫及。

“慣例”不能凌駕於紀律規矩之上。2018年3月,夏永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而樂建軍因為審核把關不嚴,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岱山縣紀委監委對此啟動“一案雙查”,給予樂建軍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1.8萬元補貼全部追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