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背货”背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获刑3年

马某经常出国“背货”,带货回国后赚取差价。今年1月8日,在机场通关入境时,马某在羽绒服内侧自行缝制的口袋内,藏了12件野生高鼻羚羊角制品,价值24万元。今天上午,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马某在北京四中院受审,法院经审理

做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000元。

出国“背货”背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获刑3年

羽绒服口袋里藏了12根羚羊角

“你是否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审理?”庭审开始,审判长问马某。据记者了解,马某在起诉审查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在开庭前也再次对马某的认罪态度进行确认。

“我同意。”马某今年45岁,辽宁人,初中文化。据悉,马某的职业是“背货”,出国带货回国赚钱差价。

检方在今天庭审中出具的证据显示,马某前往俄罗斯的出镜记录达到40多次,最频繁时,一个月往返4次,“我的家庭比较困难,想通过‘带货’赚点钱,给孩子上学用,都是我单干,每次能赚个千八百块钱。”

据马某称,此次去莫斯科带的货中有电子烟、鞋子、手机屏幕和望远镜等物品,还有12个羚羊角。“我承认起诉书指控我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检方指控,2018年1月8日凌晨,马某乘坐的从莫斯科出发的SU200次航班成功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下飞机后,马某将羽绒服放在行李车上的马某同其他乘客一起走入机场无申报通道准备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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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检时,海关关员发现马某携带的羽绒服中似乎有些异样,遂要求她交出羽绒服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在其羽绒服内侧自行缝制的口袋中装着用黑色塑料袋及胶带精心包裹的12件羊角制品。

“花了六七百块钱,回国做药用”

“羚羊角是在莫斯科旧物市场买的,在当地是自由买卖的,我花了六七百块人民币,我心脏和胃不好,准备带回国做药材用,黑色塑料袋是商家给我包装的。”马某在庭上面对检方的讯问说,“自己羽绒服缝的口袋是装护照和现金的,在飞机上时,羚羊角装在了行李箱,下飞机后,我装到了羽绒服的口袋。”

因怀疑其为濒危动物制品,海关关员当场将12件羊角制品予以扣押。因未对物品定性,遂暂时让马某离开。

经过鉴定及检验,马某携带的12件羊角制品均来源于野生高鼻羚羊,属于濒危动物制品,是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的保护动物,涉案羚羊角制品共价值人民币24万元。

2018年4月11日,北京海关缉私局电话通知马某到北京海关缉私局接受讯问,马某随即自行前往侦查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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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获刑3年

2018年8月,市检四分院向北京四中院提起公诉,指控马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规定,携带高鼻羚羊角入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马某在侦查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建议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方建议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至5年,并处罚金。

马某的辩护律师认为,从马某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看,马某犯罪行为适用于缓刑。

“我以为就几百块钱的东西,顶多罚点款,扣货物,没想到后果会这样严重。”马某在庭审辩论时称,虽然自己登机前知道海关可能会查,但自己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要走申报通报。

在最后陈述阶段,马某说,“我家里连年干旱,找不到好的挣钱的渠道,希望法庭体谅我家中有老人孩子,能从轻处罚。”

出国“背货”背回羚羊角 女子走私获刑3年

15分钟的休庭之后,北京四中院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马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000元。

“我和我的辩护人商量之后,再决定上不上诉。”马某听完判决后说。

北京晚报记者 张宇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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