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户口农转非后,农村土地会被收回吗?还能拿到征地补偿吗?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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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对题主的问题表示不理解,2018年,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还要农转非?要知道,现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明确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分类,一律改为居民户口,无非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或者城镇户口的优势已经尽势,农村户口的优势逐步显现,这个节骨眼,为什么要舍弃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据我了解,这几年转城镇户口非常容易,只要在城区有房子,便可把户口迁至城区,但是,城区除了孩子入园入学方便,城镇户口再没什么红利,而农村由于集体土地的拥有,潜在的红利还非常多,所以不能轻易舍弃农村户口。而如果为了孩子入学,只要办理城区的房产证即可,没必要办理户口的迁移。


但是,现在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大学毕业以后户口一直在农村,嗯,今年考上了事业编或者公务员,因此而发生了户口的迁移,从农村转为城镇。如果是这种情况,首先你在农村的土地在承包期内不会被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的户口不在农村了,父母和其他人的户口还在农村。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原来你家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照样耕种。但是如果此期承包地被征占,有可能按照你家当初承包的土地进行补偿,这个补偿是补偿给你家庭的。作为已经成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编的工作人员,我劝你不要再惦记这点征地补偿,你有了工资收入和其它的保险,再去和农民争这点利益,你觉得有脸吗?所以你不争,政策这样会把补偿发给你的家庭,但你没必要在算计其中有你的多少,难得糊涂,吃亏是福,让父母和兄弟姊妹多点点吧,毕竟他们是真正失去土地者,也是属于生活来源者。


而另一种现象,农村对征占土地的补偿,不按照承包的土地,而是按照农村的实际人口,因为土地是集体的,承包只是承包使用权。土地真正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所以被征占按照农村的实际人口计算分配补偿金是完全合理的。这种情况下,你当然不可能再拿到征地补偿,这样会理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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