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音樂文化產品是以物質、物品或是其他形式體現出來的

這種音樂文化產品是以物質、物品或是其他形式體現出來的

音樂商品,是指在音樂文化市場中,人們用貨幣來購買的音樂文化產品。這種音樂文化產品是以物質、物品或其他形式體現出來的。

這種音樂文化產品是以物質、物品或是其他形式體現出來的

在這種物質、物品的形式中,表現為音樂商品生產者以多種手段存儲著各種音樂信息:樂譜集冊,是用樂譜符號記錄和印刷的手段,存儲著作曲家的創作生產成果——音樂的“音響藍圖”;CD(激光)唱片,是用電子技術、數字錄音技術和激光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存儲作曲家、演唱演奏家的創作、唱奏生產成果;而VCD、DVD,也是用現代數字技術存儲著唱奏表演者的音樂音響成果以及相關的圖像畫面。

這種音樂文化產品是以物質、物品或是其他形式體現出來的

這些多種多樣的物品,出現在音樂文化市場中,擺放在商店的櫥櫃裡。當人們需要其中的一種或數種時,必須根據物品上面所標明的貨幣價格,向店主支付相應的貨幣,才能將此音像物品或書籍物品取走。

這種音樂文化產品是以物質、物品或是其他形式體現出來的

而只有當這些音像物品通過相關的音像設備將音樂生產成果還原出來變為活生生的音樂時,人們才開始接受、理解該音樂,消費該音樂或接受有關音樂的其他知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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