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辭職與選聘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之聯”或“公司”)於2018年9月25日收到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任光明先生、張然女士與非獨立董事張春輝先生的書面辭職文件。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任光明先生在公司連續任職將滿六年,因任職期限將屆滿申請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張然女士由於擔任獨立董事的其他公司與公司存在業務往來,為更好地發揮獨立董事的獨立作用,申請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委員會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公司(甲方)於2013年5月24日與上海翊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翊輝投資”)、上海奧力鋒投資發展中心(有限合夥)(簡稱“奧力鋒投資”)(上述兩方統稱“乙方”)及黃翊、張春輝簽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資產重組協議》第八條8.2款:各方同意,如果乙方持有甲方的股權比例低於10%,通過乙方提名的董事應辭任。目前翊輝投資和奧力鋒投資合計持股比例為9.44%,因此張春輝先生申請辭任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

辭職後,任光明先生與張然女士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張春輝先生將繼續擔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此外,為提高董事會運作效率,擬將董事會由十一名董事組成改為九名董事組成,並提供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任光明先生與張然女士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獨立公正、勤勉盡責,為保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規範運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張春輝先生在擔任公司非獨立董事期間,勤勉盡責,為公司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公司董事會對任光明先生、張然女士與張春輝先生表示衷心感謝!

由於任光明先生與張然女士兩位獨立董事辭職,公司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佔比例低於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任光明先生與張然女士的辭職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後生效。在此期間,任光明先生與張然女士仍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獨立董事及在專門委員會的職責。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聘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於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人員構成的議案》,擬補選伍利娜女士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任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為止,補選後,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伍利娜女士簡歷詳見附件。

此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尚需經深交所備案審核無異議後,股東大會方可進行表決。

特此公告。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伍利娜女士簡歷

伍利娜,女,1972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研究生學歷,副教授。1988年9月至1992年6月就讀於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讀於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讀於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獲管理學博士學位。1992年7月至1993年8月,任北大方正集團公司職員;1996年7月至今,歷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助教、講師、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伍利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被執行聯合懲戒的情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已取得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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