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的公告

201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工作在地方各级红十字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已完成,共资助50家养老机构。

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的公告

红十字会

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1〕70号)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14〕51号)的文件规定,将2019年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地区和资助对象

该养老项目重点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失能老人养老问题较突出地区,特别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以入住低收入失能老人达到一定比例的养老机构为资助对象。

接受过该项目资助的养老机构不再重复资助。

2019年计划支持山西(17家)、湖北(17家)、西藏(16家)共50家养老机构。

二、支持方式和资助物资

该项目一律采用资助物资的方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改善失能老人养老环境和生活条件。按照规定的申报养老项目的步骤,通过资助评审获得受助资格的养老机构,可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参照《养老机构物资资助需求表》中品种和价格,选择受助物资。可选择受助物资包括护理床、床上护理用品、沐浴便椅等。具体品种和价格详见《养老机构物资资助需求表》。

三、养老机构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以申报养老项目。

(一)在民政部门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

(二)基本床位不少于50张,实际入住低收入失能老人人数不得低于入住总人数的10%且不得少于20人。

(三)正式运营一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通报批评和处罚记录。

(四)具备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四、养老项目申报步骤

(一)养老机构登录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www.bdc.org.cn),了解养老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

(二)养老机构登录网站填报《项目申报表》。

(三)《项目申报表》在网站上审核通过后,向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市、县红十字会申请《养老机构基本情况表》、《养老机构物资资助需求表》并进行填写(所有表格填写均须计算机打印生成,不得手写)。连同养老机构资质证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县红十字会审核。

(四)市、县红十字会对养老机构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省级红十字会。

(五)省级红十字会对市、县红十字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将通过复审的养老机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六)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对省级红十字会上报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并提交由养老、护理、医疗、财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接受项目资助的养老机构名单。

五、公布受助养老机构名单

在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拟接受养老项目资助的养老机构名单。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受助养老机构最终名单,并在网站予以公布。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与受助养老机构签订资助协议。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0日。

如对此公告有疑问,可与总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50923320

特此公告。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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