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公安局招聘68名专职巡逻员,不限男女!薪酬350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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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检查站力量,巴里坤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巡逻人员68名。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男性,报考汉族职位的人员户籍限为哈密市,报考哈萨克族和族别不限职位的人员限户籍为巴里坤县;

女性,族别不限,限户籍为巴里坤县。

2、报考汉族职位、复转军人职位的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哈萨克族及族别不限职位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限复转军人报考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身高4125px以上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6、有纹身、吸毒史或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

7、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不满一年辞职的,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

附:简章尾页《2018年巴里坤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逻员岗位表》(具体查询请登录巴里坤县人民政府网www.xjblk.gov.cn)。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联系电话:2273515,2273518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县公安局207办公室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巴里坤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www.xjblk.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政审表、家庭成员情况表。考生至县公安局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政审表》、《家庭情况表》、毕业证(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试卷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3、笔试加分:使用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藏族、俄罗斯族)。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发放地点:县公安局207办公室

5、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8年10月13日下午18:00在在巴里坤县政府网站(http://www.xjblk.gov.cn)公布。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招录岗位人数在3人以下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闱人员;招录岗位人数在3人以上5人以下(含5人)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闱人员;招录岗位人数在5人以上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闱人员。体能测试入闱人数按“四舍五入法”确定。

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员。体能测试标准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缺考情况的,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从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最后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体能测试、体检全部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巴里坤县政府网站(www.xjblk.gov.cn)公示。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1、新聘用专职巡逻员薪酬3500元(含个人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津贴1500元。单位按照规定为新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享受维稳补贴。

2、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3、县公安局与新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聘用合同为准。

4、新聘用专职巡逻员上岗须服从分配并签订承诺书,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至少满一年,一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辞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里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巴里坤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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