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志丹縣男子高毛成,因敲詐當地官員被逮捕。志丹縣司法局和社區在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時走過場,後高毛成被判處緩刑。
緩刑期間,高毛成在自己9歲女兒面前,將剛離婚的前妻朱豔榮殺害。有人認為,“審前社會調查評估”亂象,對這起血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8月26日,陝西志丹,9歲的小燕子一遍遍地給媽媽發微信,“媽媽,我想你了”“你趕緊回來嘛,媽媽我真的想你了”。
小燕子不知道,她的手機沒有聯網,外公和舅舅怕她傷心,沒有告訴她,她的微信根本就發不出去。微信前面是一個個紅色的感嘆號,似乎是一滴滴鮮血,在追問著小燕子的媽媽朱豔榮到底去了哪裡。
與有婦之夫“私奔”
家人為掩“家醜”同意婚事
今年29歲的朱豔榮,出生在陝西省志丹縣保安鎮的一個村上。父親朱明光今年48歲,母親邵增梅今年47歲,還有一個26歲的弟弟。
朱豔榮命運的改變,要從遇到丈夫高毛成說起。
2006年,高中肄業的朱豔榮踏入社會。由於上學時能歌善舞,加之面容姣好,她進入到志丹縣殘聯的一個民間文工團,登臺演出。一個月後,經朋友介紹,16歲的朱豔榮認識了28歲的高毛成。彼時的高毛成已經有了第二任妻子,並且有一對兒女。
不久,朱明光發現女兒突然失蹤,經瞭解,可能和高毛成“私奔”了。朱明光報了警,並四處尋找女兒未果。直到2006年9月的一天,高毛成被傳喚到派出所,第二天,“失蹤”約40天的朱豔榮才回到家中。
高毛成母親張治蘭說,她有3個兒子,高毛成排行老三。“高毛成嫌第一個妻子長相不漂亮,離了;後來找了第二任妻子,生了一對兒女。”在張治蘭眼中,高毛成第二個妻子不錯,但是由於朱豔榮插足,導致高毛成和第二任妻子離婚。“我兒子人長得帥,但是沒有頭腦,看到人家年輕漂亮,就要和人家結婚。”張治蘭說,兩個孫子是她一手撫養大的,而兒子只給過她200元。儘管如此,張治蘭還是覺得兒子挺好。
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後,高毛成開始託人上門,向朱明光提親。朱明光開始死活不願意,但是在朱豔榮外公邵治峰看來,這是“家醜”,早早了斷為好。
最終,高毛成和朱豔榮於2006年12月舉行了婚禮。邵治峰承認,高毛成給了10餘萬元的彩禮,而朱明光則認為10餘萬元是自己尋找“失蹤”女兒的花銷賠償。
半夜起床做飯
繼女信中稱她“非常省”
因為朱豔榮不夠法定結婚年齡,所以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16歲的朱豔榮開始當起了後孃,邵增梅回憶說,有次她在女兒家住,半夜高毛成打來電話,叫朱豔榮給兩個孩子做飯吃。朱豔榮都沒有任何怨言,“我覺得女兒這個後孃當得可憐,”多年後邵增梅提起此事,心裡仍然酸酸的。
而朱明光在女兒的遺物裡面發現了一封信,這封信沒有落款姓名和時間。
朱明光說,這封信是高毛成的大女兒寫給高毛成的。“……有一次幫我媽(朱豔榮)收拾家的時候,在抽屜裡面看到過一個筆記本,我看了一下,上面寫著每天花銷的價格,買的什麼東西都記得一清二楚。我媽非常省,她連買包都是讓外爺買的,我妹妹(小燕子)的好些衣服也是外爺買的”。
“弟弟和妹妹吵架,我媽也是護著弟弟的,她都是喊(訓斥)妹妹的。她很辛苦……因為家境不好,所以她省吃儉用我都記著”。
丈夫不讓她接觸外人
幾次遭打都被家人勸回
婚後沒多久,夫妻倆的關係就出現問題。2007年元宵節,邵增梅約女兒出門看熱鬧,女兒推說她身體不舒服。第二天女兒才告訴她真相,她被丈夫反鎖在家裡,“大小門都被鎖住了,他不讓我接觸外面的人”。
女兒告訴母親,高毛成度量很小,不讓她接觸外面的任何男人,包括同學朋友。
2009年7月8日,他們的女兒小燕子出生了。夫妻之間的關係似乎仍然沒有得到改善。
邵治峰也說,外孫女和女婿經常吵架,有3次吵鬧還是他給調解的。第一次是倆人的女兒才剛出生3個月,因為高毛成嫌妻子接觸其他外人,“回家就打”,邵治峰說。當時朱豔榮的孃家人覺得,小夫妻吵鬧打架是難免的,也就沒有太在意。調解後,兩人很快和好。
過了大概一年時間,高毛成又動手打人了,理由還是嫌妻子和外面其他人接觸。這一次朱豔榮提出離婚,高毛成死活不答應。最後高毛成託人說情,邵治峰再次出面給兩口子調解。“沒想到事情最後發展成這樣”。
2016年6月初,高毛成和妻子再次爆發衝突。朱豔榮放出話一定要離婚,之後電話關機離家出走。這次,高毛成的大哥高四成擔保,朱家人再次同意說和兩人。高四成在當地做生意,頗有威望,“能量很大”,朱家人這樣認為,並且高毛成當場磕頭保證以後再也不打妻子了。
然而在張治蘭眼裡,“不是我兒子打媳婦,而是媳婦打兒子。”張治蘭說,是兒媳逼著讓兒子拿出20萬元買房,才導致雙方矛盾升級。兒媳婦還悄悄將房產證的名字變更到她名下,並私自收取房客數個月的水電費。
邵增梅說,女兒曾給她提出過,“當時我不願意嫁給他,高毛成就要將我們全家殺光”。邵增梅知道女兒有點後悔了,“她好強,自己的選擇,不管好壞都要一條道走到黑”。
要挾3局長
哥哥從中斡旋
反被敲詐近百萬
據瞭解,和朱豔榮結婚時,高毛成是一個小包工頭,日子過得還算殷實。而後來日子敗落了,高毛成就開始變得有些無賴。
根據志丹縣法院後來的判決書顯示,2010年7月份以後,高毛成以舉報志丹縣審計局局長劉志平、志丹縣經發局局長王思柏、志丹縣民政局局長演金瑞(現已退休)3人在擔任鄉鎮領導期間,和其有經濟往來有經濟問題為由,多次前往上述局長辦公室要挾3人給他借錢和索要工程項目。
3人找高四成,希望他能勸說弟弟,高四成也答應從中幫忙,誰知竟給自己惹上麻煩。知情者說,2017年1月8日,高毛成打電話威脅高四成,“如果不給我400萬,我連你也一起舉報,送你坐監獄”。高四成的3個兒子恰好聽到父親手機免提的通話,便帶人前往高毛成家,砸了高毛成家的玻璃,毆打了朱豔榮。事後,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15天。
志丹縣公安局和志丹縣檢察院都指認,截至2016年12月份,高毛成向上述3局長索要錢款,4次99萬元都是高四成通過別人將錢給到高毛成手裡。
2017年2月23日,高四成再也不能容忍自己親弟弟得寸進尺的敲詐,向志丹縣公安局報案,稱自己被弟弟敲詐100餘萬元。隨後高毛成被抓,警察在高毛成的手機裡看到他給劉志平發的威脅短信。
2017年3月1日,高毛成涉嫌敲詐被刑拘,4月7日被逮捕。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都認定敲詐的贓款達到99萬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隨後法院開庭審理時認為,對於公、檢兩方指控的高毛成敲詐資金99萬元的行為,法院最終只認定敲詐劉志平11萬元,其他錢款不構成犯罪。
被判緩刑後
當著女兒的面殺死前妻
2017年10月份,志丹縣法院委託志丹縣司法局對高毛成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根據評估情況,考慮如何對高毛成追究刑責。
當年10月13日,志丹縣司法局委託志丹縣靈皇地臺社區,對高毛成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該社區調查的高毛成家庭情況是:高毛成與前妻生有一男一女,現由爺爺奶奶撫養,與現妻(朱豔榮)生有一女,已離婚。被捕前能孝敬父母,關心妻女,未有黃賭毒之類以及夜不歸宿現象。
報告中,社區調查人員對高毛成鄰里關係以及上述敲詐案件被害人的調查結論是“鄰里和睦,被害人能諒解”,最後社區結論是高毛成可以使用緩刑。
2017年11月30日,法院根據案件情況以及“社會調查評估”,對高毛成以敲詐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處罰金2000元。
回到家的高毛成和妻子矛盾繼續升級。2018年6月26日,通過志丹縣法院調解,高毛成和朱豔榮自願離婚。
然而,朱豔榮的弟弟告訴記者,姐姐離婚前,高毛成曾叫他到縣城外的一座大橋上去,他和母親一起去了,“後來姐姐告訴我,他當時帶著刀子”,最後是姐姐口氣緩和說不離婚,才將高毛成勸回家。而這次事件也為之後的悲劇埋下了伏筆。
2018年6月30日晚上10點41分,在飯店打工的朱豔榮帶著9歲的女兒往孃家臨時住所趕。走到樓下時,小燕子突然看到前面變壓器後面出現一個黑影,小燕子小聲喊著:“爸爸,你是爸爸嗎?”話音才落,黑影舉起兇器砍向朱豔榮,小燕子認出黑影是爸爸,大聲喊“你是我最好的爸爸……”朱豔榮奮力將孩子推向一邊大喊,高毛成則不斷舉刀砍向朱豔榮。這時,小燕子突然想起媽媽平時給她說過的“我如果大喊,你就趕緊跑,不要管我”。朝著遠方有燈的地方,小燕子撒腿就跑。之後,她用一個陌生路人的手機報了警。
調查評估人員承認
未聽取嫌疑人妻子及案件當事人意見
朱豔榮遇害,高毛成落網。高毛成判處緩刑及促成緩刑的“調查評估報告”,成為大家質疑的焦點。
對此,志丹縣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劉振強說:“我們適用法律恰當。為何判處緩刑,判決書說得很清楚。”
陝西律師胡超奇指出,從判決書來看,認定的敲詐勒索數額為11萬元。根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的規定,屬於數額巨大,量刑應在3年以上。法院判處3年並適用緩刑不太適當。
那麼,司法局的“調查評估報告”又是如何做的呢?
當初接受委託進行調查評估的志丹縣靈皇地臺社區主任高慶剛說,是他帶領同事白虎軍、劉柏林和高文慧進行調查的。高慶剛承認自己開始不知道《陝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對“調查評估報告”的具體規定,後來發生高毛成殺人案後,他通過學習才知道規定的具體內容。高慶剛很內疚也很後悔,說自己工作中確實有不足的地方。
“調查評估報告”中稱,2017年10月13日以前,高毛成已經和妻子離婚,而華商報記者掌握的證據是2018年6月26日雙方才離婚的,對此高慶剛說,他也是聽別人說的,“我應該看到離婚證或法院文書”。也就是社區錯誤理解了雙方的“離婚”,導致是否同意高毛成判處緩刑而沒有聽取到家庭最重要成員、妻子朱豔榮的意見。
高慶剛也承認,他們也沒有見到高毛成敲詐案中的3名局長及報案人高四成。這些被害人都是法律規定的要聽取其意見的對象。但是,社區在“調查評估報告”中寫道:“被害人能諒解(高毛成)”。2018年8月27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了敲詐案中兩名被害人志丹縣經發局長王思柏和審計局長劉志平,他們說志丹縣法院在判處高毛成緩刑以前,志丹縣司法局和社區均沒有找到他們或他們的親屬聽取意見。
對評估報告未審核
未抄送檢察院
據瞭解,被判處緩刑的服刑人員,是需要到社區進行矯正的,由縣(區)司法局負責管理。為此,華商報記者採訪了志丹縣司法局局長馬雅娜,對於“調查評估報告”中出現的種種錯誤,馬雅娜認為“如果有錯都是社區的錯,我們應該相信社區的調查,司法局沒有必要審核人家的調查結果”。
沒有見到妻子,報告是如何得出“關心妻女”“沒有夜不歸宿”的結論?對此,馬雅娜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高毛成的鄰居也應該知道是否關心妻女和是否夜不歸宿呀”。而對於朱豔榮家屬稱,朱豔榮生前多次遭遇丈夫家暴並報警的說法,志丹縣司法局的“調查評估報告”中也未體現出對相關公安部門的調查。
對於要聽取高毛成敲詐案中“被害人”的意見之規定,馬雅娜起初篤定地稱“根本就沒有此規定”,後又改口稱,檢察院的起訴書上對於被害人都是“某某某”,根本無法核實被害人的身份,對此她說沒權利前往法院或檢察院核實被害人具體身份。
“調查評估報告”是否抄送志丹縣檢察院呢?馬雅娜說不需要,因為是受志丹縣法院的委託,所以不用抄送檢察院。而《陝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二十條規定,司法機關應將報告副本抄送同級檢察院,檢察院對調查報告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司法機關予以說明。也就是說,對於“調查評估報告”,司法局沒有起到監管責任,沒有送檢察院,也失去了檢察院最後的監督。
2018年7月6日,朱豔榮遇害後的第7天,志丹縣司法局給志丹縣人大常委會寫了一份《關於罪犯高毛成在緩刑監管期間重新犯罪的情況說明》,志丹縣司法局絲毫沒有提到自己社區矯正時“調查評估報告”的不足和虛假。
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屈建國認為,社會調查評估工作的本質是以司法行政機關為責任主體、其他社會力量全面參與的一種司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審前社會調查評估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具有執法權,其他社會人員和機構只是起到輔助配合作用。但就本案而言,志丹縣司法局將自己的工作職責交付給其他人員實施,沒有參與調查和評估,也沒有對社區的“調查評估報告”進行監督和審核,導致評估報告流於形式,最終將錯誤和不實的信息反饋給審判機關,導致被判處緩刑的人員又殺人的後果,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該“調查評估報告”存在司法行政人員瀆職失職的情形,當地監察委應該對司法局工作人員立案查處。
目前,志丹縣紀檢委已經介入此案。志丹縣委書記李建強說:“紀檢部門對於涉嫌違紀的問題,會嚴肅處理。”(為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文中小燕子為化名)
閱讀更多 華商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