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去世,公婆执意留下已怀孕五个月的孩子,孕妇却自己选择把孩子打掉,算自私吗?

用户61407135


看了一下大家伙的评论,有为公婆想,有为孕妇想,却唯独没见到有为孩子想的。

一个正在蓬勃孕育着的小生命,在各自利益算计之下,被生生扼杀在母腹中。

世界上很多国家很多宗教都是反对堕胎的,反堕胎的终极缘由,是胎儿本位说,生命本位说。

在生命面前,一切利益、一切算计、一切包括将来养育孩子的艰难困苦不易等等,都应当也必须靠边。

我手头的案子。男方有妻有儿,与女方发生婚外情,女方怀孕。起初男方是哄着这女的生下来的,待到将要生产时,发现这孩子是一大堆无法解决的麻烦。没有结婚证,连生育证都办不了。可这时候,孩子就要生了。男方回家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把烂摊子扔给了他妈和老婆,自己肇事逃逸玩失联。他妈就联合七姑八姨一齐来出租屋围攻孕妇,逼迫女的打掉孩子,扬言,打胎费管,抚养费没有。那时候孩子还有十几天就要生了。

临产时,女的一个人去的医院,叫来堂姐,生下孩子。

现在孩子一岁了,虎头虎脑的一个大男孩子。当初那些要把他们娘俩赶尽杀绝的人,依然销声匿迹,不见踪影,但这位单亲妈妈,从未后悔生下孩子。

在生命面前,一切算计都是如此猥琐。

带着孩子难,不带孩子,人生就一定会好过吗?

不见得。

反而,不离不弃、勇于承担的人生,会更加丰富充盈。

所以,本题这事,从公婆的角度,他们家的血脉是否传承,于己是大事,于别人包括他们的儿媳妇在内,都无所谓;从儿媳妇的角度,她考虑的是自己的来日。

他们都没有考虑这是一个孩子,一个过不了多久就会满地跑的小生命。


潘卫霞律师


【小生君王】关键语:丈夫意外去世;丈夫是独子;公婆执意留下已怀孕五个月的孩子;公婆承诺亲自抚养孩子并让孩子全部继承财产;孕妇自己选择打掉孩子;孕妇是否自私。

个人观点:怀孕的孩子在孕妇身上,虽然是双方的孩子,但一方已意外去世,显然孕妇的意见应该尊重,不应用道德来绑架孕妇。



孩子是孕妇身上的骨肉,孕妇执意不要孩子自然有她的缘由,也可见她下如此大的决定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公婆执意要留下自己的血脉,自然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有没有想孩子以后的阴影和孕妇以后的难点;再说孩子将来是否幸福,能快乐成长,这才是真正的首要问题。



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孕妇,如果你执意留下了孩子,你能给孩子的将来带来什么,最起码一个孩子应有的父爱是不可能得到的。

关注小生君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轨迹,如何走由自己决定,你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别人,更不能用道德来绑架。是不是这个理,欢迎交流。


小生君王


“丈夫意外去世,公婆执意要留下已怀孕五个月的孩子,孕妇私自要打掉腹中的孩子,算不算是自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丈夫”(前夫)是意外去世的;其次,他本来是独生子;其三,她的公婆想让她将孩子生下来;其四,她公婆说了,“财产将来都会给孩子”;其五,胎儿已经有五个月大了。最后,就是现在的问题,当然,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她已经决定了,现在,要将腹中的胎儿打掉!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丈夫”意外去世,这个是谁也没法预料到的,应该也是任谁也不想的结果吧;但是,偏偏就已经发生了。“斯人已逝”,愿他安息;活着的人,不管怎么样,还是要继续生活下去的。

这个女人,她原来的丈夫,已经不在了,不能保护她(们)了,她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应该是还会要开始“新的生活”的。她现在肚子里的孩子,本来是她与她原来丈夫的,但是,现在,她那个丈夫,已经死亡了,本来,她要打掉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她有这个权力,并且,也是唯一有这个权力的人了。这个,别人,哪怕是任何一个人(包括她的公公婆婆),都是无权干涉的。

但是,如果说,她原来的公婆,因为原本只有一个独生子,现在,独子意外去世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想要留下儿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情有可原、毋庸置疑的,并且我们都是能够感同身受的。既然,他们都提出来了,想要她留下孩子,也就是他们唯一的可能的“孙子”,那么,她又为什么会不同意呢?

原因无非有二:一,他们原来待她,可能不是那么厚道,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拿她当做自己家里的人,(像表面光鲜的某些所谓的家庭一样)对她可能不是那么的好,甚至是虐待,也不无可能。因此,她选择打掉腹中的胎儿,合情合理。怪不得她,她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为了一家原本并不友善对待她的并非善良的人们,保留着腹中的孩子,并生养下来,用以为来它们“延续香火”。她没有义务,也不能平白无故地留下一个没有必要的“遗腹子”。因为,这可是一个孩子,如果她自己生下来了,她自己一个妇道人家,要独自抚养一个孩子,肯定不易;没有了爸,妈又是孤苦伶仃的一个,就是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将来,也是没有好处的,不负责任的;就算是她以后再嫁了,带着个孩子,不管是对孩子,还是对她自己,也基本是可想而知的。(就算是她原来的公婆们都说了,会“帮助”她,将小孩抚养长大。一句话而已,也是不能确定的。何况他们也已经老了,将来会怎样,谁也说不定的。)更重要的是,凡是有良心的父母,谁也不可能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的。她也免不得,会要花很多的心思,在这个小孩的身上的。真正的,“吃力不讨好”,对母与子都没有半点好处,如果是这样,这又何必呢?!

其二,如果说,这个女的,在原来的这个“家”里,是被呵护备至,很受宠爱的。而她也是温柔善良、通情达理的,也就不存在题主这个问题了。因为亲爱的丈夫,意外去世了,她肯定会是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的,恨不得与心爱的丈夫就一起去了。而腹中的孩子,她更会呵护备至,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又没了。对于丈夫留存的这唯一的“骨血”,就算好心的亲戚朋友们来劝告她,让她打掉肚子里的胎儿,好重新开始接下来的新生活,她也是基本不会同意的。尽管前途未卜、前路渺茫,哪怕是有再多再大的困难,她也应该会选择,咬紧牙关,坚持下去。为了爱她的那个相濡以沫的好老公,为了待她如亲生女儿的已经年老体弱的可怜的公公婆婆们。也为了自己还有的挥之不去、永不磨灭的曾经的那些念想。

而在这个“丈夫”死后,毫不犹豫,马上就要打掉腹中的孩子,毫不含糊的,不管胎儿已经有五个月这么大了;不管原本深爱自己的丈夫,已经永远地去世了,甚至是会不会死不瞑目;不管公婆如何好言相劝,甚至是苦苦哀求;还答应帮忙抚养,长大成人,并且倾囊相送,也依然我行我素,铁石心肠,丝毫不为所动。

那么,应该说,她就肯定是个自私的女人,并且还绝对会是个极度自私自利的女人!是不懂得感恩、不懂得珍惜;不会设身处地地替别人着想,也是不可能会去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如果, 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在曾经深爱自己的丈夫死后,就马上打掉他唯一存留在世间的骨血,不管他已经不能再经受打击的父母,连自己的念想都毫不犹豫地抹灭了,好方便马上开始,接下来的自己与另外一个男人的“新生活”,那么,她也是不可能会幸福的。(真正的男人们,也要擦亮眼睛了,如果,一时迷糊,迷上了这种女人,注定也是不会有好的结局的。另外,如果是别的,就更不用说了咯……)

至于,“公婆们”,要想儿媳妇将来为自己着想,也得先为儿媳妇们着想才行。“人心换人心。”如果,你们在儿媳妇初进家门时,以为反正是别人家的女儿,就对人生地不熟的年轻的儿媳妇各种刁难,那么,在你们年老体衰后,她们,也就没有义务必须要(与你们的儿子一起)好生伺候你们。你们,也就可能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得善终了,恶婆婆(公公)们,好好反省反省,好自为之吧!

总之,不管是作为“大人”的公公婆婆们,要放下架子、和蔼可亲,关爱、善待自己的儿媳妇(还有孙子们);作为晚辈的儿媳妇,更应该尊老爱幼,孝敬公婆、爱护小辈。只有大家和睦相处、其乐融融,才会真正生活幸福、健康快乐。

广大的朋友们,你们觉得 ,我说得对吗?你们也来说一说吧,是不是这个理呀?!



豆248752315


我家附近真实的事情,小伙子开车出去玩 追尾大货车出车祸当场死亡

那个小伙子头一年十月才刚结婚 当时她媳妇怀孕已经七八个月了 家里人都不敢告诉她 怕孕妇受打击 后来瞒不住还是知道了

老公公安葬了儿子后对儿媳妇说 现在孩子月份也大了 引产的话也有一定的风险 你把孩子生下来 到时候月子我们照样伺候 孩子以后我们照顾我们养 你还年轻我们也不想耽误你 你可以重新开始你自己的生活


以后 你如果有心回来看孩子我们很高兴 如果不来看我们也能理解你 也不会去埋怨你什么

后来儿媳妇答应了 就把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儿子 孩子满月之后 两老人家就自己带孩子 老人有俩女儿 基本上孩子的事情都是俩女儿给操心的

孩子现在快十岁了 生活的也很好 老人也告诉他父母亲的事 孩子也没觉得自己没父母有什么特别的 他觉得自己的姑姑姑父很好 爷爷奶奶也很好 都非常疼爱他 不比别的孩子差什么~~


我是曦宝贝


说个真实的故事,

表妹结婚怀孕不久后,她丈夫出车祸去世了,他也是家中独子,公婆自然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

而表妹父母也是好心肠建议把孩子生下来,给她公婆家留个根。


就这样表妹把孩子生了下来,是个男孩,而她丈夫的赔偿金也是她公婆拿过去了。

后来她又结婚了,不过家庭组合比较特殊,表妹还是留在公婆家,找的对象(简称小于)相当于入赘,一起在表妹公婆家生活,后来她又和现在的丈夫生了个男孩,一个特殊的一家六口。

在一起六七年,如今小于提出离婚,说过不下去,太累了,先说说生活,表妹公婆年纪大了无法赚钱,表妹工资也不多,基本全家老小都靠小于一个人养。

再说说她公婆,一直怕老了没人管,把他们自己的钱和他们儿子的补偿款把的死死的,就连家里买个菜之类的都和小于要,而且总觉得小于是个外人,经常找茬。


他们那么大年纪了还看不明白,亲儿子没了,亲孙子才上小学,他们老了还不是要靠表妹和小于,就这样还处处找茬。

真的应了一句,不作死就不会死,如今老头老太太成功的把表妹和小于搅散了,两人离了婚,各回各家,偌大的院子只有他们老两口加一个孩子(他们把亲孙子留下,不让带走)守着了,这下子都是自己人,终于可以放心了。

所以说公婆要求没有了丈夫的孕妇生下孩子,关键看公婆人品,公婆人品好,根据情况可以选择生下孩子,公婆人品差,孩子不生也罢,生下自己带不容易,留给公婆,他们人品都有问题,还能教出个人品好的孩子么?最后还不如害苦了孩子。

生与不生都可以理解,生下来可以用善良来形容,不生也是人之常情,毕竟这个社会是现实的。


漫步白云端


我的一个亲戚,刚结婚一年左右的时候,丈夫就突然去世了,当时她正怀五六个月的身孕。她含泪处理了丈夫的后事后,很多好心的人都劝她打掉孩子。但是她坚决不同意,孩子是她的血脉,孩子是她与丈夫爱情的结晶,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生下来抚养成人。

后来她把孩子生下来后,交给了其奶奶爷爷抚养,这并没有妨碍她以后的生活。现在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考上了研究生,并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她也非常欣慰。

当初要是听了别人的话,也许这一切都不存在了,那该是多么可悲呀!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无论从感情上来讲,还是从良心上来讲,留下孩子无疑是最正确的。虽然留下孩子对女方以后的生活和婚姻可能带来不利,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一、未出生的孩子也是一条生命,尊重生命、善待生命,也是做人的一种本能和原则。

二、孩子是她与丈夫爱情的结晶,丈夫刚去,她就要丢下孩子,于心何忍?

三、公婆失去了儿子,这无疑是失去了生活的依靠。那么孙子就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如果再丢掉孙子,那让老人该怎么活啊?还不如杀了他们呢!

如果留下孩子,有一点请放心:孩子的爷爷奶奶一定会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并不需要女方太多操心。

所以说,女方擅自打掉孩子,不仅是自私的表现而且是不人道的行为!还望谨慎而行。


法重情深


说一个我身边的真人真事,有一户人家大儿子结婚了已有孩子,小儿子在相亲了很多次之后终于相亲了一个女孩,他们前年过年结婚了,可是就在结婚的第三天,小儿子突然旧疾复发死亡,当然那女孩已经和他丈夫洞房花烛了,喜事变丧事,可是赶巧的是,这女孩怀孕了,她的婆婆家人都要这女孩把孩子生下来,这女孩家人当然不愿意,这家儿子有病结婚前隐瞒了,所以女方家人不愿意让女孩生下来,双方争执不下,死者父母甚至威胁女孩,毕竟在农村,思想没那么开放,女孩家人和女孩都挺老实的,就害怕了,最后女孩把孩子生下来了,我不想说这里面谁错谁对,谁自私谁伟大,只是立场不同,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其实大家都说女孩太老实,男方家错在先,隐瞒了病情,如果女孩再机灵一点不怕他们,再婚会好过一点。作为一个女人,我站在女孩这一边,一个女人太不容易了,男方家人太过分了


宝宝来没来


我说说我身边的故事吧,我朋友的同学跟你说的情况很像,我之前也有在别的地方说过。

2018年的元旦我朋友说要准备去参加同学的婚礼,谁知道在婚礼的前一天却听到了新郎出车祸去世的消息,婚礼变成的葬礼,她同学那时已怀孕3个多月了,难过都不足以形容新娘当时的心情,葬礼都还没办完,女方的父母就跟新娘说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叫事情后把孩子打了,说什么以后带着个孩子不好嫁人,父母为孩子着想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当下好像提这些个事不太好吧,新娘也没说什么,没有表态,后来这件事被男方知道了,男方父母就那么一个儿子,哭着求新娘把孩子生下来,然后两家的父母开始争论,男方父母说如果女方怕影响那孩子生下就给他们带,什么都不用女方承担,女方父母又说那生过孩子以后还能嫁得好吗,别人不知道吗?男方父母又说以后孩子跟妈妈都由他们养,但女方父母还是不松口,一直说……

争了一段时间,新娘站起来说了一句“爸、妈,我已经失去老公了,我不想再失去孩子了”再然后两边父母都没说话了……

姑娘你是好样的,你老公没有爱错你,只是他福薄,愿你们余生都安好!

我想说那个把孩子打掉的人,你的心是如何的狠如何的冷才能让你做出如些决定,当然我不知道你跟你老公感情是不是好,但处于公婆家这样的情况,我觉得这个孩子是应该留下来的,这个孩子是你公婆的未来的念想,也是你跟你老公生命的延续,都是值得的,实在不能理解你的决定。就这样了,唉……


涛子ai柏


以下仅代表个人意见,孩子在母亲肚子里留不留从法律上讲是她的权力,别人无权干涉。唯一牵扯到的是,感情。有人说女人不想留可能是因为在婆家受到的待遇不够好的原因,我觉得这不成立,如果真的受虐待,那能怀孕都5个月吗?要是我我是不会给这个男人生孩子的,再结合一下中国的国情,答案呼之欲出,这女人不仅自私而且无情。再举一个现实中的例子吧!我们公司后勤有个女的,工作上是又懒又笨,就很好奇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在后勤混的下去,后来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女人的老公舅舅就是我们董事长,她老公当时被他舅舅调到内蒙的分公司提成了中层领导,结果出了工伤死了,当时她也怀孕5,6个月,人家直接挑明了还要嫁人有孩子不方便,她公婆直接急眼了(要知道一个普通人唯一能证明他来过这个世界的证据就是自己的孩子),找了我们董事长恩威并施,总算把孩子生下来了,然后也没带孩子,扔给了公婆,走工伤保险加上内部补偿赔了一百多万也是自己拿着,在后勤工作,整天下了班不知道去哪里过夜。


随遇而安41432


这个不取决公婆,取决这女子。我们作为第三方看客,应该更公平的看待。

我这边有个例子。我大学同学的媳弟今年26岁,就在上个月,中午吃饭突发疾病,来的很突然还没送到医院人就挂了。小伙子没结婚,但有个女朋友,已经怀孕2月,准备十一结婚的。可惜了。同学岳父母,除了悲痛的着手办丧事,另外一件事,就是想保这个孩子。给出的条件首先是给10W,而后愿意给婚房。女孩做了几天考虑,最终给他们家是否定的。理由:1.她现在还未嫁,如果生了孩子,以后怕很难再嫁,即便结婚,这孩子也是一个痛。2.自己父母坚决不同意。3.她不想这个孩子没有个完整的家。小姑娘也很懂礼貌,说到最后悲痛欲绝,给同学岳父母磕了头,说了句阿姨叔叔对不起。然后走了。同学岳父母,妻子,现场泪如雨下,不能言语。但,他们理解,若是自己的女儿,也多半会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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