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博士論文是抄襲的嗎?

胡適的博士論文是抄襲的嗎?

歐陽健先生在《再提胡適的博士問題》中說:“胡適1917年4月19日家信說:‘連日因趕緊將論文抄完,故極忙,不能多作書矣。論文五日內可完成。’ 5月4日日記《我之博士論文》說:‘吾之博士論文於四月廿七日寫完。五月三日將打好之本校讀一過,今日交去。此文計二百四十三頁,約九萬字。屬稿始於去年八月之初,約九個月而成。’對於這樁頭等大事,胡適似乎有點漫不經心,1916年8月後的日記,沒有撰寫進度的記錄,如某月日評估審議,某月日開筆,某月日成某篇,某月日殺青:九萬字的皇皇大文,二百七十天彈指之間就完成了。”

從上面的引文判斷,胡適抄論文大約用了十餘天,也就把初稿抄成清稿,以便請人打字。打印用了一週時間,胡適又把打印本校讀一過後交上。這樣的敘述真是沒有什麼毛病。至於用二百七十天完成九萬字(“字”對應的英文是“Words”, 中譯本《先秦名學史》約10萬漢字)的論文,寫得很快嗎?胡適從1915年9月起準備,1916年8月起寫起筆,1917年4月底完成,應該是很正常的速度。就以每週工作五天計算,9個月39周,除去一週的新年假期,38周,工作190天。除去10天的謄寫時間,180天寫9萬字,每天平均寫500字(Words),這應該屬於精雕細刻的寫作速度了。270天完成,說是“彈指之間”,頗有詩意,但寫得並不快。要說寫得快,梁啟超有15天寫成五萬餘字的《清代學術概論》,蔣廷黻用兩個月寫成六萬餘字的《中國近代史》,且成名著,那才可以稱得上是快手。也就說,胡適的論文擱在梁啟超手裡,一個月內就完成了;擱在蔣廷黻手裡,三個月也足夠了。胡適用了九個月,卻用“彈指之間”來形容,那對於梁蔣兩位,又該如何形容呢?

因為胡適日記中沒有記載寫論文的過程,就猜想胡適並不重視此事,這想象力也真夠豐富的。依我看,那段時間,胡適每日的工作就是寫論文,也就沒有必要寫到日記裡了。另外,胡適寫日記並不是每日都寫,有時會間隔一週或半月才記一次,所記多政治和社會事件、讀書筆記及朋友間的詩文唱和,日常之事所記甚少。今查《胡適日記》,在撰寫論文期間,胡適還是記過一次的。1916年11月17日胡適記 :“《作<孔子名學>完自記二十字》:推到邵堯夫,燒殘太極圖。從今一部易,不算是天書。”《孔子名學》是胡適的博士論文的第二編,該編主要是討論《易經》,胡適認為這是本關於中國古代邏輯理論的著作,並不是所謂的天書。從中譯本《先秦名學史》看,如果按順序撰寫,此時已完成前兩編,約佔全書的三分之一。從8月初到此時,這個進度是也屬正常。此後的五個月,到4月中旬寫完後兩編,是可以預期的。另外,1916年9月27日胡適致母親的信中談到寫博士論文,“夏間已完成約四分之一,今當竭力趕完,以圖早歸。”兩個月完成四分之一,也就是兩萬餘字。之後,1917年1月17日胡適致母親的信說,“兒入冬以來,似有病意,雖鬱積不發,終覺無有精神,不能高興。以故,除工課以外,頗無餘力及於他事”。這裡所說的“工課”,當然是寫博士論文了。身體不適時連家書都不寫了,對“工課”則不敢懈怠,足見其重視。以此推知,胡適在1917年4月中旬寫完論文是有跡可循的。

歐陽健先生的文章還說“1917年4月19日家信卻用了一個‘抄’字:‘連日因趕緊將論文抄完’,抄什麼?抄謝無量《中國哲學史》也。”這樣寫真可以說是捕風捉影了。

現在要問謝無量的《中國哲學史》何時出版的?可從互聯網上查到拍賣品圖樣,版權頁上標明:“中華書局民國五年九月印刷十月發行”。 1916年 10月發行的書,在美國的胡適幾時能看到?估計1916年年底看到就是很快的了。那時,胡適的論文應已完成大半了,還抄什麼呢?另外,謝無量的書只有中文版,胡適如何抄?抄完了再翻譯成英文?到1917年4月19日,還有十多天就要交稿了,在這最後的時刻,胡適還在抄中文版的《中國哲學史》來給自己的英文論文湊字數,那樣,胡適也真是笨到家了。要詆譭一個人,歐陽健先生真是連基本的常識都不顧了。

如果認為胡適寫博士論文時抄襲了謝無量《中國哲學史》,也請把謝的書與胡適的博士論文對照一下,指出那頁那段是抄的,也好服人。現在互聯網如此發達,可以很容易查到1922年亞東圖書公司英文版The Development of Logical Method in Ancient China和1983年學林出版社中文譯本《先秦名學史》。要進行學術批評,還是先做些具體的查證工作,單憑一個字就肆意揣測,如此為之,真是連基本的學術態度都不要了。胡適曾說,“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還是請歐陽健先生舉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來。

陳寅恪先生為王國維紀念碑寫的碑文中說,“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彰。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祀,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或許此句也可用之於胡適。陳寅恪悼王國維的詩中曾提到胡適,“魯連黃鷂績溪胡,獨為神州惜大儒”。曾經“獨為神州惜大儒”的“績溪胡”,後來也成為一位“大儒”、大學者。他的那些著述,真是經歷了“有時而不彰”,在很長的時間內被列為禁書。他的那些學說,也需要“有時而可商”,但絕不是無端的攻訐和肆意的詆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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