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作為理想的他人》
我存在於他人,我的存在目的就是擁有理想的他人,他人的存在就是我生存的意義。這不是歪理異說,這是人存在的本理,但是,由於人存在立場的本能性錯位,人一開始就把生命無意識的自維行為當作存在的目的,無意識地進行了數萬年殘酷的競爭生存,無理性地演繹了一段又一段人的生存苦難史。為了證明人生存立場的錯誤,人類付出了數千年時間的代價以及心靈、心理扭曲變形的災難性後果,人類險些在這條死路上一去不歸。
人發現和建立他人中心的生存觀是理智的和必然的轉折,這注定是人類文明史上最重大的變更。從我中心到他中心的跨躍是人生存的兩個層次,是人生命智慧質的飛躍,是人生命倫理的改版與升級,是人生命能量的換代性提升,是人推開終極理想存在的第一道大門。
當人摒棄自我為中心的生存立場,才發現這立場早已是沙堆上的舊宮殿,除了破舊腐朽,傾覆已經註定。原有的一切從個人出發的理念及意識形態,所有維護個人生存的秩序、規則及相關概念,是多麼愚昧和荒謬,是多麼具有破壞性與毀滅性,與理性的生存觀相去多麼遙遠。
有了這樣的認識基礎,他人這個詞彙對於我,就不再處於對面,也不再是我的外面。他人就是我的呈現、寄予和表達,他人就是我生存的舞臺。我放棄了個人的壁壘,我回歸為純粹的感知中心,自己則作為他人,實現全新的他人理念。每個人都有雙重身份,我和他人。作為我,具有生命的權利和感知的能力;作為他人,具有人的理性和理想的準則和行為。人,這樣生存——不再為了抗爭與維持、不再為了承受與毀滅;而是為了表達與實現,為了享有與愉悅。
舊有的他人概念已不復存在,人都是他人,也都是我。再沒有"我的""他的"概念,只有"我認識到","我感知到"。我作為生命的我,是擁有感知他人的前提條件,也是作為他人的必備條件。我作為他人的我,必須擔當起人的生存責任,必須實現作為人的存在意義。
作為他人存在與作為自己存在的不同點在於:前者是開放無限的,後者是封閉自守的;前者是透明光亮的,後者是隱藏陰暗的;前者是釋放個人的能量,後者是消耗個人的能量……
當我作為他人,集人的供與需為一體,人不會再出現供求矛盾,也不會再有利益衝突與人性衝突。我所思所想、所作所為,自然利他,人因此無縫連接為一體。事實成為:我在他在,我他同在;無我無他,我他一體,這就是生命理性的終極形態。
到那個時候,利他成為本質,利己毫無必要。在那種情形下,人與人之間沒有任何嫌隙,人與人之間沒有任何解決不了的問題。
人都是我的存在,不再區別為我、你、忚。每個存在著的人,都是理想的他人,而每個人都擁有理想的他人,以及理想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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