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要因借车将自己身陷囹圄

春节期间不要因借车将自己身陷囹圄

牛红霞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并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012年起在央企法务部工作,负责起草及制定公司日常工作事务中所涉及的法律合同文本的起草、修订公司,并全程参与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风险把控及投融资业务。法律功底扎实,思维清晰、逻辑严谨。

一问:春节期间,借用朋友的小型汽车走亲访友,行驶途中与另外一辆自行车车主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主小腿腿骨骨折,问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春节期间不要因借车将自己身陷囹圄

答:在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点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形如下:1、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2、将车辆借给没有驾照的人;3、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

在此,笔者提醒各位车主,在决定将自己的车借给他人使用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审查借车人是否有合法驾照、驾照中记载的准驾车型是否与车主所有的车辆相符,借车人是否意识清楚,有无喝酒或吸毒等特殊不适宜开车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可糊里糊涂将车借给他人,否则责任拦身。

二问:春节期间售卖烟花爆竹,因该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突然爆炸,炸伤旁边玩耍的小朋友,问该如何主张权利?

春节期间不要因借车将自己身陷囹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销售者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无论其本身是否存在过错,受害者均可向其主张权利,请求赔偿。这主要是考虑受害者主张权利的便利性,因为有很多产品生产者与受害者之间相距甚远,一味地要求其起诉生产者会导致受害者的赔偿得不到快速给付。

三问:春节期间,孩子所收取的压岁钱到底对谁所有?

春节期间不要因借车将自己身陷囹圄

答:过年给小孩子压岁钱是我国古老的风俗习惯,一方面其寄予了长辈们对孩子们的祝福和期许,另一方面,也成为亲戚朋友间感情交流的一种方式。但是,给孩子们的压岁钱到底该归谁所有?父母究竟有无处分的权利呢?笔者认为:长辈们给与孩子们的压岁钱是一种赠与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在孩子接受压岁钱时赠与行为生效,所有权转移,孩子接受长辈们给与的压岁钱,其本人对该压岁钱具有所有权,父母只是对该压岁钱具有保管权利,只有为了孩子的利益才能使用该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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