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克扣员工的劳动报酬,法律援助

工人上班目的就是以劳动换取薪酬,实现价值。因此法律也是严厉禁止克扣员工工资的不法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部规定,“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会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其支付。

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应限期支付,否则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公司这些减发员工工资的行为是合法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可以减发的;

(2)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减发工资情形的;

(3)公司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

(4)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遇到公司无故克扣你工资,请记得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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