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及《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执法检查

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及《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执法检查

9月18日,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照日格图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森林法》及《内蒙古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乌兰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双城,乌兰浩特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刚,乌兰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孙志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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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重点围绕防火、禁牧、林业执法机制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情况,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阿吉奈山防火检查站、胜利林场场部、胜利林场派出所、胜利林场观察站、胡力斯台敖包山观景台、葛根庙镇白音花嘎查千亩果园、映霞湖绿化项目区、哈达那拉嘎查等地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听取各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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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乌兰浩特市政府对《森林法》及《内蒙古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就贯彻实施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防火、禁牧、经济林后期管护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乌兰浩特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刚认真听取了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就部分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对未能现场给予解答的问题做了认真记录,并表示将在会后进行讨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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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乌兰浩特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森林法》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森林法》。同时,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加强对护林防火、禁牧、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确保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保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努力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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