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这对于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机制、规范培训秩序、维护我国良好的教育生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从目前教育培训机构发展来看,既有积极作用,也有一定消极作用。校外培训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应试”培训,裹挟家长被动参与,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增加了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这是其消极作用的突出表现。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因此,《意见》还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的底线要求。在场所条件方面,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三个月的费用;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等。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恰逢其时!

总的说来,《意见》中的这些规定,有利于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的不良行为,有利于纠正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应试”的培训做法,有利于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增加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和加重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行为,应该说这一规定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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