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民法院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郊区人民法院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长治长安网讯 9月12日,郊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等七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抢劫、容留他人吸毒、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郊区审判的首起涉恶案件。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朱某军纠集孙某、王某、李某、郭某军、魏某等人在我市高新区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抢劫犯罪4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1起,盗窃犯罪1起。据此,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00元。被告人朱某军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5000元。当天宣判的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郊区人民法院精心组织,依法审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该案的公开审理,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彰显了郊区惩治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

郊区人民法院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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