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二居室专属赠与女儿,女儿不幸身亡,父母能否收回二居室产权?有什么依据?

一生许三愿


  1. 父母把自己所有房屋赠与女儿,如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父母仍然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父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女儿死亡后,父母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2. 如果该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父母不能因为女儿死亡撤销房屋赠与。
  • 如果父母在女儿婚前赠与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婚后明确赠与女儿个人并登记在女儿名下,该房屋属于女儿个人财产。女儿死亡后,该房屋将作为她的遗产由她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女儿生前立有遗嘱,该房屋将有遗嘱继承人继承。如果女儿生前未立遗嘱,该房屋将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丈夫、子女、父母。
  • 如果父母在女儿婚后赠与该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女儿个人所有,该房屋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此房屋产权有女婿一半,另一半将作为女儿的遗产继承。继承方式同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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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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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继承法》,您以前赠送给女儿,房屋产权就属于女儿所有,现在女儿不幸身亡,女儿的遗产应该由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您的女儿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的话,遗产就应该归父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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