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魯甸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將罪犯蔡xx押送至魯甸縣看守所關押,依法執行原判刑罰。
蔡xx,男,
漢族,
住址:魯甸縣梭山鎮XX村。
因犯開設賭場罪,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2016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2日止。
該罪犯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後,在矯正期間,蔡xx不服從管理,擅自外出,現下落不明。
為嚴肅刑罰執行,魯甸縣司法局2017年6月2日依法向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緩刑建議書,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2017年7月1日作出裁定,依法撤銷蔡xx緩刑部分,決定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2018年7月9日魯甸縣司法局依據法院裁定,提請魯甸縣公安局對罪犯蔡xx實施網上追逃。
2018年8月3日,蔡xx在浙江省義烏市稠江街道經發大道277號被公安機關抓獲。
得到消息後,8月6日,魯甸縣司法局迅速組織人員、聯合公安民警前往浙江省義烏市看守所,將撤銷緩刑網上追逃的罪犯蔡XX押解回魯甸。
此次網上追逃收監執行罪犯併成功抓獲的案例,充分體現了社區矯正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社區服刑人員接受社區矯正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即維護了社會安全穩定,又彰顯了刑罰執行的權威性。
武侯矯正官告誡:
社區服刑人員必須遵守社區矯正的相關規定,服從監督管理。對不服管理、挑戰刑罰執行權威的,將依法堅決打擊,確保社區矯正的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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