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首付提高无钱支付 放弃购房索退定金遭拒

一生购买一套房是每一个老百姓的基本心愿,很多人为此奔忙一生。然而,随着各地楼市信贷紧缩,首付比例逐步提高,也成为老百姓购房的一道铁门槛,甚至有很多给付定金后无奈退房。近日,天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理终结,虽然最终返还了购房人王某定金,但依然让他心里不是滋味。

男子因首付提高无钱支付 放弃购房索退定金遭拒

现年48岁的王某是天津市南开区人,一直在天津工作生活,此前都是租房居住。随着孩子大学毕业,王某梦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2017年3月,在天津某房产经纪公司介绍下,与余某签订了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王某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房屋,并在当年5月17日到当地房管部门签署房产买卖协议。

可是在协议签订后,王某去银行贷款时却傻了眼,由于对政策掌控不足,没注意到当地已于2017年3月底实施了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并对信贷比例和首付比例做了调整。王某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少于房款的60%,按照王某签订的合同价格,根本无力支付首付款。

男子因首付提高无钱支付 放弃购房索退定金遭拒

眼看购房落空的王某找到余某,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余某退还自己已经交付的定金15万元,但遭到余某的拒绝。余某的理由是,市场调控政策属于不可抗力,且王某购房价格并未受到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王某对于市场调控政策并非不能克服,因此拒绝解除合同和退还定金。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一直诉状将余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解除和余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定金15万元。经过法院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求。但余某对判决结果不服,遂提出上诉。经过二审,依然支持了王某,余某提请再审。

男子因首付提高无钱支付 放弃购房索退定金遭拒

2018年4月,当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再审终结。在经过质证和问询,以及对相关证据审查后。再审法院认为,王某和余某于2017年3月18日订立房产交易合同,约定王某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涉案房屋,但在2017年3月21日,当地出台了关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及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基于此,王某购买房屋首付款比例提高到60%,王某因此无力支付首付款,无法购买余某的房屋,致使涉诉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前两审法院据此解除涉案房产交易合同,余某向王某返还定金,结果并无不当。

据此,再审法院裁定驳回余某再审申请,维持原判决。(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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