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索要丈夫婚前个人财产,有些情况还必须分给老婆!

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涉及财产分割的事情比比皆是。很多人都说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啊,只要做好婚前财产保全就没事了。但真是这样吗?最近的一个案例就说明任何事情并非绝对的,下面北虢斯基就给您分析一下。

女子离婚索要丈夫婚前个人财产,有些情况还必须分给老婆!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军军和玲玲于2015年3月相识,同年9月结婚,军军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在西安市某区购买了住房一套,并支付了首付。在结婚后军军取得了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军军,军军每月的工资存折按期偿还按揭贷款。

夫妻俩刚开始两人感情很好,但是2018年初,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玲玲提出离婚,并诉诸法院,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军军也同意离婚,但对自己名下住房分割产生争议。

经评估,军军名下的这套住房已经增至一倍以上,军军主张该房产为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而玲玲则认为,该房产是军军婚前购置不假,但婚后偿还的按揭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必须给自己分割。

女子离婚索要丈夫婚前个人财产,有些情况还必须分给老婆!

那么问题来了,军军的这套房产到底该不该给玲玲分割呢?首先我们来看看这套房产的定性,争议房产是军军婚前交纳首付款按揭所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军军。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只要取得房产权属登记证书,即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这套房产应属于军军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军军与玲玲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其次再来看看玲玲的诉求合不合理。本案中军军在婚后偿还按揭贷款用的工资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军军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个人债务,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视为军军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军军应针对这两笔款项对玲玲进项相应补偿。军军所交的首付款是婚前个人支出款项,在分割上述两笔款项时应当予以扣除首付款所占增值比例。

女子离婚索要丈夫婚前个人财产,有些情况还必须分给老婆!

面对日新月异新变化,夫妻该如何保护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呢?北虢斯基有以下两条建议。一是男女双方在结婚时要做好婚前财产约定。如本案中军军和玲玲结婚登记前就作出财产约定,也可以有效避免离婚时财产纠纷的产生。二是注意房产等不动产登记效力。本案判定军军享有争议房产的依据正是因为登记人为军军,否则更为麻烦,因此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可以减少争议,从而给予当事人制度上的保护。

好了,今天北虢斯基就为您解析到这里,下次再见。(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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