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爲妻弟索賠大鬧醫院,自己入院就醫死亡,家屬:肯定是報復!

做一名合格的醫生必須具有三樣法寶,即語言、藥物和手術刀,這也是很多醫生公認的常識,足以證明在診療活動中,醫生與患者及家屬交流的重要性。近日,發生在海南三亞的一起醫療糾紛經調解終結,在為患者討回公道的同時,也給廣大醫務工作者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

男子為妻弟索賠大鬧醫院,自己入院就醫死亡,家屬:肯定是報復!

陳某是海南省東方市人,2017年11月3日,陳某忽然感到腹痛,因正值壯年,只是用一些鎮痛藥在家裡進行了簡單的治療。但到11月6日這一天,病情加劇,不僅腹痛難忍,而且還伴隨腹脹,3天沒有尿意。陳某於當日下午15點左右入住三亞某醫院。

經過診斷,院方認為是急性腎衰竭,並伴有肝硬化,並緊急進行治療,但沒有效果,反而病情加重。後經會診於7日轉入ICU進一步治療,主要診斷為,感染性休克,多臟器功能衰竭。院方先後請外院專家會診,協助診治,但均表示患者發病突然,病情危重,轉院過程中風險較大,不建議轉院。

因陳某病情危重,院方派出主管醫生與家屬交待病情,並做了心理疏導。2017年11月11日,陳某突發雙側瞳孔散大,院方緊急給予救治,但在12日凌晨2點左右,陳某宣告搶救無效死亡。醫患雙方發生糾紛,陳某家屬停屍醫院不願拉走,並向院方討說法。

男子為妻弟索賠大鬧醫院,自己入院就醫死亡,家屬:肯定是報復!

往往患者死亡後,家屬失去理智發生鬨鬧原本正常,但在院方殫精竭慮治療後陳某家屬依然不依不饒有些不合常理。經當地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介入調查後,才發現此中另有隱情。原來在幾年前,陳某妻弟王某在該醫院就診時出現醫療差錯死亡,陳某曾出頭到醫院大鬧索賠,當時和醫院關係非常緊張。因此陳某家屬認為陳某之死與這件事肯定有關聯,是醫院在報復。

但院方認為,陳某家屬所說純屬無稽之談,整個診療過程公開透明,並無違反診療義務,院方已經盡到救治義務,陳某死亡系疾病發展專櫃所致。院方對待每一個病患都視為親人,更不可能違規違法。

為解開陳某家屬疑惑,維護正常醫療秩序,調委會將雙方申訴及答辯材料提交給省醫調委醫學、法律專家組進行醫療損害責任評定。專家組根據資料分析認為,院方在陳某入院後,從住院、檢查、治療、會診等程序,是符合診療常規的。陳某病情診斷並無不當,院方治療手段符合常規。

專家組在認真分析診療程序後,也指出,首診科室對病史問診不夠詳細,對病原學檢查較晚,只是會診專家考慮有可能是類鼻疽可能時,才進一步進行排查,沒有及時給予對類鼻疽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導致疾病發展迅速,出現膿毒血癥休克,多臟器功能衰竭。醫生在溝通病情的過程中欠缺技巧,以至於患者家屬對疾病的嚴重程度和救治費用等方面造成了誤解。但該過失與患者死亡後果不存在因果關係。

男子為妻弟索賠大鬧醫院,自己入院就醫死亡,家屬:肯定是報復!

2018年5月,在得到專家組的意見後,調解員與醫患雙方分別進行溝通。陳某家屬指出,當天陳某因肩周炎疼痛一人騎車前往醫院就診,意識清醒,除肩膀疼痛外無其他不適,而經醫院治療後病情反而加重,並最終死亡,肯定是醫院治療錯誤導致。

陳某家屬還強調,院方為掩飾陳某已經死亡的事實便將陳某送入重症監護室,戴上呼吸機營造陳某還存活的假象。並質疑院方偽造、篡改和藏匿病歷,要求院方至少承擔50%的賠償責任。

面對這種情況,調解員首先向陳某家屬講明白,醫院作為救死扶傷單位,對正常的醫療索賠現象不可能存在報復心態,且專家組明確院方診療行為並無不當,如陳某家屬一味強調為醫院報復所致,多種證據並不能支持她的說法。陳某家屬也稱自己只是一時氣話,但表示專家組給出的院方責任比例過低,無法接受。

調解員又就陳某家屬的訴求與院方進行溝通,院方負責人表示不會逃避自身診療過錯責任,尊重專家組和調委會意見。經過反覆溝通協調,擺事實、講法律,最終陳某家屬同意院方承擔20%責任的調解意見,由三亞市某醫院一次性賠償陳某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59000元。(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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