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人注意了!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發布最新消息,符合條件的快行動!

临沂人注意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发布最新消息,符合条件的快行动!

2018年09月17日

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發佈

關於印發臨沂市中心區

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

临沂人注意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发布最新消息,符合条件的快行动!

蘭山、羅莊、河東、高新、經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民政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工作流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臨沂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7日

临沂人注意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发布最新消息,符合条件的快行动!

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工作流程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工作流程,根據相關法規,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條 蘭山、羅莊、河東、高新、經開五區(以下簡稱“中心區”)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資格的認定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流程。

第三條 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工作,遵循統一組織、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負責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認定的統一管理。市民政局負責申請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的核對工作。

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認定的組織實施工作。蘭山、羅莊、河東、高新、經開五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本區住房保障的組織申請、審核、審批等工作。五區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含園區管委,下同)負責本轄區住房保障的申請受理、初審、錄入、公示等基礎工作。

第五條住房保障資格認定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發佈住房保障公告

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根據住房保障房源情況,在局網站上發佈住房保障公告(經濟適用房配售還同時在《沂蒙晚報》發佈公告),告知房源基本情況、申請條件、申請時限、申請方法等基本內容。

(二)申請人自查及提交申請

申請人對照住房保障的相關申請條件進行自查,符合我市中心區住房保障相關標準的,申請人可到臨沂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東南角3417、3418號住房保障窗口領取(或在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網站上下載,也可在戶口所在地區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門領取,申請經濟適用房還可以到項目所在地領取)並填寫《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認定書》和《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收入及財產申報表》,同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房屋租賃合同、機動車登記證、營業執照,以上均查看原件,留存複印件)。

(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及公示

申請人將填寫好的《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認定書》、《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收入及財產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提報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人員的公租房保障資格申請及上述相關證明材料需通過所在單位向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交。

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申請人家庭戶籍、收入、住房、財產等情況進行初審,經公示合格後,報送區住房保障部門。

(四)區級收入財產核定及保障資格審核認定

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在收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報送的申請資料後10日(遇雙休日、節假日順延)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收入及財產核對委託書》及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以上三份材料的電子版)轉同級民政部門;區民政部門彙總後於每月10日前委託市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市核對中心)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財產進行核對,由市核對中心將核對結果返還區民政部門;區民政部門在30日內將申請家庭收入及財產核對結果反饋給區住房保障部門。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民政部門的反饋結果,對申請家庭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進行審核,在本轄區內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如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及財產有異議的,由區民政部門予以核實;對其它信息有異議的,由受理申請的單位予以核實。對經公示合格者,作為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

(五)資格登記備案

區住房保障部門將通過資格認定的申請人的名單及《臨沂市中心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認定書》等相關資格認定資料,上報市住房保障中心,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對申請人的住房保障資格進行登記備案,錄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將檔案資料整理歸檔。

第六條本工作流程自2018年9月17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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