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薪资到手9千,但合同工资写的是4千,如果被单位辞退,补偿应按哪个标准算,需要注意什么?

东友律师事务所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既非每月到手的9000元,也非合同约定的4000元,而应该是过往十二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我们首先要知道的一点是,这个数肯定是高于9000元的。

为什么说高于9000元呢?

首先,能够到手9000元的工资,那说明应发工资是高于9000元。因为到手的工资需要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及个税等金额,按此推算的应发工资应在12000元左右。

其次,过往十二个月工资的金额中需要包含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很多公司津贴、补贴类费用并非随工资一起发放,而是单独发放,因此计算应发工资时,也需要将这部分金额计算其中。

最后,奖金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计算内容。这里的奖金包含年终奖、季度奖金或者业绩奖金等所有类型,奖金的发放呈现不固定性,并非在每月工资中体现,因此,每月到手的工资并不会体现这部分金额,但计算过往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就需要加上这部分收入。

实际工作中,我就看到有员工出现过这样的错误,他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按照实际到手工资申诉的经济补偿金,最后虽然仲裁庭支持他的申诉条件,但在金额方面并没有被重新认定,完全是按劳动者自己申请的金额要求赔付,如果这个员工能对这相关的赔付知识有初步的了解,最后自己的权益也会维护的更多。

所以,在职场中,如果能够多了解和知道一点这方面的知识,是对自己最好的维权。那么要做到维权,还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

1、保留好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件。合同这是必须有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时间和其他条件。如果合同中薪资与实际薪资之间有差别,那需要保留好公司的其他能证明自己薪资的文件,比如薪酬通知单,工资条,津贴补贴等福利确认单,以及公司的福利制度文件,这些都可以用作后期维权使用。

2、了解一些基础劳动常识,知道维权的途径。作为劳动者,一些基础的劳动合同法基础常识需要了解,被公司辞退,公司理由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非法解除,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这些都对应到后期经济补偿金赔偿的倍数,不至于被公司牵着鼻子走。

虽然我们都希望在职场上大家能好聚好散,但如果不能,也请记得拿起属于自己的武器维权,这维权的基础就是自己的意识的崛起。

愿每个人在职场上都能被平等对待。

你认为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评论一起交流吧。


春风HR


首先需要看我们的补偿金的基数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并且应该是税前工资。

所以以4千或者9千为基数都是不合法的,应该按照标准从新计算基数。


东友律师事务所


别问本小学生啊好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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