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換姓、製造假死,這些腐敗分子上演花式逃亡

近日,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新林區紀委監委會同相關部門,將潛逃24年的貪汙犯罪嫌疑人秦興運抓獲歸案。面對逮捕證,秦興運感慨道:“沒想到過了這麼多年,還是逃不掉。”

“隱形”多年仍然難逃法網的不止是秦興運。8月23日,外逃24年的貪汙犯罪嫌疑人,原中國石化上海高橋石化公司財務結算中心資金結算科科長倪小滬回國投案;7月24日,北京市西城區監委將14年前出逃的鈕建國抓捕歸案,與其一同出逃的楊婉珺迫於壓力,主動投案自首;7月11日,外逃美國17年之久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隨著追逃的“天網”越收越緊,一個又一個在逃人員被追回。

細數逃亡路上的那些年,為了隱藏蹤跡、躲避追捕,逃亡者們可謂絞盡腦汁、花樣百出。然而,事實證明,天網恢恢,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

“花式”翻新,“奇招”百出

■“花式”1:改名換姓,“漂白”身份

多年來,北京市西城區華遠建設開發公司原出納餘東一直以“李軍”的身份示人。26年前,他因涉嫌貪汙公款50餘萬元出逃,此後便隱姓埋名,依靠買來的假身份證,常年租住在地下室中,從事不需要查驗身份的重體力活維持生計。被捕時,餘東的臉上呈現出不符合年齡的蒼老。

與餘東相比,汕頭人陳健則顯得“風光”許多。20年前,因涉嫌挪用公款上億元,陳健畏罪潛逃,並通過辦理假身份證的方式“漂白”身份,成為上海人“林家偉”。他在上海開公司、置辦房產、娶妻生子,卻一直不敢回到家鄉汕頭。2018年6月26日,陳健於上海被辦案人員抓獲。

■“花式”2:“煙幕彈”

1995年,時任浙江省紹興市物資局局長、市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理的韓漢均因貪汙公款畏罪潛逃。為干擾追查方向,韓漢均放出許多關於自己去向的“煙幕彈”。專案組曾接到匿名電話,舉報韓已逃往美國,又有“知情人士”稱韓漢均說過要逃往南非。事實上,韓漢均先是逃到了廣州,又在海口定居。

無獨有偶,廣東省深圳中外運儲運公司財務部原副經理謝靖也是個反偵查的“高手”。在貪汙挪用公款的事實暴露後,他聞風潛逃、拒不到案,還“聲東擊西”使出障眼法,對外散佈其已潛逃至美國的虛假消息,企圖混淆視聽。此後,他化名“王錦源”,藏身重慶多年。

2017年12月,韓漢均被捕;2018年7月,謝靖落網。“煙幕彈”雖一時障眼,然而“煙幕”終將會散去。

■“花式”3:利用假死“金蟬脫殼”

為使調查終止,重慶市中梁山郵政支局跳磴郵政所原郵政儲蓄員曾祥明導演了一出“假死”的鬧劇。

在任郵政儲蓄員期間,曾祥明多次截留儲戶儲蓄存款,金額達60餘萬元。2003年8月,曾祥明假裝去江邊釣魚,偽造溺水的假象後潛逃。就在這時,中梁山郵政支局發現了曾祥明截留存款的問題線索,並向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報案。

曾祥明自以為天衣無縫的“金蟬脫殼”之計,沒能瞞過辦案人員的眼睛。在分析曾祥明的貪汙行為及打撈許久未見“屍體”後,大渡口區人民檢察院認定曾祥明還活著,對其開展網上追逃。

2018年7月,大渡口區委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領導小組一舉抓獲了靠“假死”隱藏行蹤15年的曾祥明,為這場“死而復生”的鬧劇畫上了句號。

■“花式”4:易形整容,“改頭換面”

當涉嫌貪汙潛逃13年的潘某芬被深圳市紀委監委抓捕歸案時,她已經“不復當年模樣”——為了不被認出,潘某芬對眼睛和鼻部進行了整形手術,改變自己的外貌特徵。

雖然已經“改頭換面”,但潘某芬仍然生活得提心吊膽。她長期使用兩個不同的化名與陌生人打交道,從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證。生病,不敢去正規醫院看;住房,也無法合法租住房屋。她在國內多個城市輾轉漂泊,最短在一個地方只待了一兩個星期就再次轉移,神經始終保持高度緊張。

“如果能重新選擇,一定不會為一時貪慾鋌而走險。”受審期間,潘某芬後悔不已。

法網恢恢,道高一丈

“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再次對追逃追贓工作作出部署,彰顯了黨中央堅決反對腐敗的信心和決心。

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化,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加強。在逃腐敗分子“花式”雖多,辦案人員總能“見招拆招”,啃下“硬骨頭”。

多部門加強協作,成為追逃追贓快速突破的一大“法寶”。多省市紀委監委協調多部門聯動同向發力,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合力打造大數據平臺,打開追逃追贓工作的新局面。

對大數據及人臉識別等高科技的運用,把在逃人員的行蹤放到了“顯微鏡”下,假身份、“煙幕彈”無處遁形。改名換姓的陳健,正是在公安機關進行逃犯面部特徵比對時露出了“狐狸尾巴”;消失18年行蹤如白紙的謝靖,也同樣被人臉比對技術從全國數據庫中篩出。

一案一策,精準追逃,成為追逃追贓的另一“利器”。由於每個在逃人員案情各異,其生活習性、社會關係、財產狀況等信息各不相同,因此更需“對症下藥”。

在對潛逃26年的餘東進行抓捕時,西城區紀委監委成立工作專班,責任到人,依據掌握的資料研究制定追逃方案,做到因案施策,確保精準發力,最終成功將其抓獲。

不僅要“獵狐”,還要堵住逃跑的口子。監察體制改革後,各地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擴大防逃體系監察對象範圍、嚴格執行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證照管理及因私出國(境)登記備案制度等方法,形成嚴密的防逃體系,築牢防逃的“籬笆”。

“防住一個,等於追回一個。”浙江省在執紀審查、大額可疑資金監管等關鍵環節加強風險評估,及時採取阻止出境等應對措施,形成防逃的“條件反射”。2014年至今,該省始終保持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零增長”。

此外,各省市也結合自身具體情況,發揮優勢,在追逃工作上取得突破。廣東、福建等地積極發揮僑鄉的資源優勢,利用華僑華人資源與各種境外關係協同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在追逃朝陽區地方稅務局某所前協稅員張某時,北京專案組發動“朝陽群眾”提供其行蹤,最終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將其捉拿歸案。

莫存僥倖,回頭是岸

有專家指出,逃亡者們走上外逃之路,多出於兩種心理。一是畏罪心理,不願面對黨紀國法的制裁,不甘“下半生在牢獄中度過”,寧可出逃也不肯投案;二是僥倖心理,以為出逃“躲過風頭”後便可易名而居揮霍鉅款,甚至藏身於“避罪天堂”,過上燈紅酒綠的逍遙生活。

然而,令逃亡者沒想到的是,他們雖為躲避追捕“花樣百出”,處境卻十分悲慘:秦興運潛逃期間撿過廢品,在屠宰場打過工,在煤礦下過井,每日惶恐不安;重大貪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潘添勝為躲避追捕,數年來躲在廣州周邊的大山裡,靠朋友的接濟度日。

外逃人員也並非來到“天堂”:“百名紅通”頭號人員楊秀珠輾轉於多國之間,最後藏身於一個陰暗潮溼的地下室裡;遼寧省鳳城市原市委書記王國強出逃美國期間,與妻子住在不足十平米的路邊小旅社中,心臟病發作時也只能強忍疼痛,不敢看病買藥。

因涉嫌行賄而出逃的陳錫民說起潛逃的日子,淚流不止:“這些年我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回家,我再也不想過這種流離失所、擔驚受怕的生活了……”

“在決定回國自首的一剎那間,覺得自己如釋重負。”湖南省安鄉縣財政局工資發放中心原主任兼社控辦主任徐麗在懺悔錄中寫道。

8月23日,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五部門一同“喊話”,敦促外逃人員儘早投案。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65條規定,違紀後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將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議題提升到大國外交的層面,從《北京反腐敗宣言》到《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境外在逃人員無處藏身的氛圍已經形成。

境內追逃的“天羅地網”也越織越密,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化,辦理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進一步整合,一大批陳年積案被“激活”,各省市追逃追贓工作捷報頻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31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在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下,一批涉嫌違紀違法的在逃人員選擇主動投案,真誠悔過,“自首效應”正在形成。

“世上沒有法外之地,‘天網’之下處處都是落網之地。只有迷途知返、早日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百名紅通”人員葉麗寧在回國投案時說。

“百名紅通”頭號人員楊秀珠在對自己的出逃行為表示懺悔的同時,也奉勸其他外逃人員,“請你們快快回來。”

“花式逃亡”再精彩,不過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其結局必然為“聰明”所誤。在逃腐敗分子應當及早認清形勢、放棄幻想,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才是最好的出路。

(原題為《“花式”逃亡終難逃法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