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的退休職工能否享受終身醫保?該怎麼辦?

俠客3942


不能!但有繳納醫療保險的優惠政策。

謝謝《頭條問答老師》邀請。

破產企業是指依據法律規定,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從這些企業已經退休的人員的醫療保險,企業在宣告破產清算資產時,將依法不承擔退休人員的醫療保費,只承擔和負責在職人員在崗期間的醫療保險費。這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各地《醫療保險條例》明文規定的。

這是因為企業人員退休後,僅是養老保險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和法定繳費年限,依法可以退休領取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而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的單獨險種,只確定繳費年限,不確定繳費年齡。

且醫療保險開徵的時間比較晚,大多數均為2000年以後開始徵收。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在剛開始徵收時,對於退休人員多數地區確定女10年,男15年,後來各省提高到女20年,男25年,或男女25年,和男30年。

並按實際退休時間區別對待: 如對2000年以前退休的,規定了最低繳費檔次(約6500元左右,主要是針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的退休人員),對2010年12月31月之前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的退休人員規定了女繳10年男繳15年的優惠政策,有的地區分情況分別按15700元或22000元繳納。2014年以後繳費年限普遍提高了10年以上,醫療保險是省級、市級、縣級統籌制度,繳費標準是用人單位承擔8%為統籌基金,個人承擔4%為個人帳戶資金。

因此,企業破產退休人員不論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可以根據各地政府的優惠政策自行繳納到法定繳費年限,或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年一繳。

管見了。











商世好


破產企業的退休職工是否可以享受醫保退休待遇?該怎麼辦?這可能是不少人都在關心的事,我就自己也是一個從國企改制進入社會的人,將這個問題作一個解答。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保是國家的社保制度,國企員工由原來企業全部包攬退休金和公費醫療改成了社會統籌,即企業拿一點,職工出一點,最後在退休時由社保局醫保局對參保繳費的人給予養老和醫療保障。在企業沒改制或破產之前,醫保這一塊還是由企業幫退休員工繳費,因為醫保有最低繳費年限,夠年限的自然進入免繳費而享受醫保退休待遇,不夠年限的則需繼續繳費,那麼,國企改制或破產時,單位不存在,你退休職工沒達繳費年限的不自己繼續繳費,自然無法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養老保險所和醫保所不是福利部門,他只對參保者負責。國企改制或破產之時,職工不與企業達成社保繳費的協議,將會後患無窮。

我們是一箇中型國企,企業改制由國資委牽頭,企業轉讓部分廠房設備僅有780萬,但職工的工齡補償、養老保險欠費、醫保欠費加上退休職工的醫保繼續繳費等等,整個改制成本達到4000多萬,如果不處理好上述問題,職工不籤解除勞動合同,改制無法進行下去,最後是地方財政兜底,改制才成功(後面靈就人員自繳醫保的,個人帳戶直接到帳,而退休職工因財政繳費撥款到醫保不及時,往往拖後幾個月才有個人帳戶返還的錢)。如果是辦理正規的破產企業,處遺過程中也應解決好這類問題,如果是停產倒閉,就很麻煩,因為你的社保是以企業為單位,單位欠費後你自己想繳都不一定收你的。靈就人員身份繳費是有【失業證.】的,我在當地的政府論壇上見過單位欠費個人繳不了費的帖子。

所以說,破產企業的退休職工如繳費不達年限是不能享受醫保退休待遇,需要繼續繳費,至於你找哪個部門幫你繳,醫保所是不管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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