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能否享受终身医保?该怎么办?

侠客3942


不能!但有缴纳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破产企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从这些企业已经退休的人员的医疗保险,企业在宣告破产清算资产时,将依法不承担退休人员的医疗保费,只承担和负责在职人员在岗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各地《医疗保险条例》明文规定的。

这是因为企业人员退休后,仅是养老保险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和法定缴费年限,依法可以退休领取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单独险种,只确定缴费年限,不确定缴费年龄。

且医疗保险开征的时间比较晚,大多数均为2000年以后开始征收。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刚开始征收时,对于退休人员多数地区确定女10年,男15年,后来各省提高到女20年,男25年,或男女25年,和男30年。

并按实际退休时间区别对待: 如对2000年以前退休的,规定了最低缴费档次(约6500元左右,主要是针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人员),对2010年12月31月之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的退休人员规定了女缴10年男缴15年的优惠政策,有的地区分情况分别按15700元或22000元缴纳。2014年以后缴费年限普遍提高了10年以上,医疗保险是省级、市级、县级统筹制度,缴费标准是用人单位承担8%为统筹基金,个人承担4%为个人帐户资金。

因此,企业破产退休人员不论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可以根据各地政府的优惠政策自行缴纳到法定缴费年限,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年一缴。

管见了。











商世好


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是否可以享受医保退休待遇?该怎么办?这可能是不少人都在关心的事,我就自己也是一个从国企改制进入社会的人,将这个问题作一个解答。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保是国家的社保制度,国企员工由原来企业全部包揽退休金和公费医疗改成了社会统筹,即企业拿一点,职工出一点,最后在退休时由社保局医保局对参保缴费的人给予养老和医疗保障。在企业沒改制或破产之前,医保这一块还是由企业帮退休员工缴费,因为医保有最低缴费年限,够年限的自然进入免缴费而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不够年限的则需继续缴费,那么,国企改制或破产时,单位不存在,你退休职工没达缴费年限的不自己继续缴费,自然无法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养老保险所和医保所不是福利部门,他只对参保者负责。国企改制或破产之时,职工不与企业达成社保缴费的协议,将会后患无穷。

我们是一个中型国企,企业改制由国资委牵头,企业转让部分厂房设备仅有780万,但职工的工龄补偿、养老保险欠费、医保欠费加上退休职工的医保继续缴费等等,整个改制成本达到4000多万,如果不处理好上述问题,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合同,改制无法进行下去,最后是地方财政兜底,改制才成功(后面灵就人员自缴医保的,个人帐户直接到帐,而退休职工因财政缴费拨款到医保不及时,往往拖后几个月才有个人帐户返还的钱)。如果是办理正规的破产企业,处遗过程中也应解决好这类问题,如果是停产倒闭,就很麻烦,因为你的社保是以企业为单位,单位欠费后你自己想缴都不一定收你的。灵就人员身份缴费是有【失业证.】的,我在当地的政府论坛上见过单位欠费个人缴不了费的帖子。

所以说,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如缴费不达年限是不能享受医保退休待遇,需要继续缴费,至于你找哪个部门帮你缴,医保所是不管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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