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年拒不搬出 荆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两年拒不搬出 荆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在荆州区法院川店人民法庭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四年的婚姻家庭纠纷案。

离婚两年拒不搬出 荆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原告焦某某(女)与被告张某某(男)经人介绍,于2008年在一起同居生活,2014年3月经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男方到女方入赘。2014年6月,焦某某向川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因被告向原告作出保证而撤回起诉。后来,双方的夫妻关系仍无改善,次年3月,焦某某再次提起诉讼,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2016年4月,焦某某第三次向川店法庭提起诉讼,强烈要求与张某某离婚,经一审、二审,最后判令双方离婚,由原告给付被告4.5万元,并依法分割了其他财产。但是,从判决离婚至今,张某某强行居住,拒不从焦某某家搬出。

离婚两年拒不搬出 荆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焦某某忍无可忍,不断上访,但无任何结果。今年3月,焦某某向川店法庭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某停止侵权,搬出其房屋。经法院判决后,被告仍拒不搬出。7月3日,焦某某向川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川店法庭庭长张荣多次上门,并邀请镇、村等基层组织领导共同做张某某的思想工作,但张某某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并当众威胁庭长及其他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

近日,川店法庭在李场村委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法对张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荆州区拘留所关押五天后,张某某主动要求与焦某某进行协商。川店法庭在拘留所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某在释放当天,迅速从申请执行人房屋搬出。

此案的成功执结,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在当地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深受辖区党委、政府肯定和村民好评,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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