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統考調整事項公布


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統考調整事項公佈

日前,《關於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招辦普〔2018〕56號)印發,其中對2019年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有關工作作了進一步優化調整,趕快來看看明年有哪些新變化吧。

一、藝術類術科統考

(一)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術科統考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5號)要求,2019年起,普通高校藝術類術科統考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和舞蹈類專業招生術科考試實行全省統考。考試要求按《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廣播電視編導術科考試大綱》和《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舞蹈術科考試大綱》執行。

1.廣播電視編導術科

統考時間:2019年1月12日;

考試地點:華南農業大學。

2.舞蹈術科

統考時間:2019年1月23日-27日;

考試地點: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二)美術術科統考

1.統考時間:2019年1月12日。

2.2019年起,美術術科統考考試組織工作由各地市招生辦(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考試地點原則上安排在各地級市以上政府所在地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不進行統一安排。

3.2019年起,美術術科統考的《素描》《速寫》和《色彩》三個科目全部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

(三)音樂術科統考

統考時間:2019年1月10日-22日;

考試地點: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四)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要求

1.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院校,以及其他部分省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的本科院校,其中美術類專業(含美術學和設計學,雕塑、攝影、書法學和中國畫除外)、舞蹈類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或在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

2.其他省計劃的本科院校,美術類專業(含美術學和設計學,雕塑、攝影和書法學除外)、舞蹈類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在招生時也必須統一使用統考成績,不得再在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實行省統考合格基礎上組織校考的,原則上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在院校所在省份沒有實施省術科統考的,可直接使用省術科統考成績,或在省統考合格的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

二、體育類術科統考

統考時間:2019年1月10日-22日;

考試地點:廣州體育學院。

三、術科統考繳費

2019年起,藝術類和體育類術科統考報考費與高考報考費一同交納,實行網上交費。廣播電視編導術科和舞蹈術科統考報考費按照《關於調整我省普通高考術科考生費收繳方案的函》(粵考院〔2014〕166號)音樂術科統考收費標準執行,每生200元。藝術類考生音樂術科統考和美術術科統考不得兼報。術科考生藝術類術科統考和體育類術科統考不得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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