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来抢孩子,妈妈为了孩子失手把人贩子打死,这算是正当防卫吗?

用户95747381030


毫无疑问,这当然属于正当防卫,甚至可以说是见义勇为应当受到相应嘉奖。

人贩子所干的拐卖儿童的罪行会轻而易举摧毁一个家庭,可以说是人人得而诛之!一方面,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恶劣行径。人贩子丧尽天良地把孩子从亲人身边抢走,这种暴力抢夺是很有可能会造成孩子或者其亲人受伤死亡的。孩子在被人贩子强行抱走过程中可能会被勒到窒息死亡,也有可能会在挣扎中受到伤害,甚至也有可能被人贩子卖到黑砖窑强迫劳动,或者直接被砍断手脚扔到大街乞讨……


另一方面,拐卖儿童是一种危害极大的严重犯罪。人贩子丧心病狂地把儿童从亲人身边拐走,让他们之间的亲权关系遭到毁坏。如此一来,既会让失去亲身父母的被拐儿童惊恐万状,更会让失去孩子的父母亲人悲痛欲绝,假以时日就会让整个家庭家破人亡,从而在根本上动摇我们赖以存在的社会根基。

正因为拐卖儿童犯罪侵害人权而又危害极大,当人贩子抢夺儿童时父母当然可以竭尽全力予以反抗。并且在那种紧急情况之下,孩子又被永远夺走的紧迫危险,作为孩子的父母亲人当然会丧失理智,我们怎么能苛求丧失理智的受害者反过来为人贩子的人身安全考虑周全呢?这样的苛刻要求是毫无人性的!况且法律明文规定,对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进行反抗,造成侵害人重伤死亡也不会构成防卫过当,因此可以说在保护孩子的过程中人贩子被打死活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正当防卫】 对正在进行……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真有人贩子试图抢走你的孩子,那么就尽你所能展开防卫吧,法律不会毫无人性地让你反过来考虑人贩子的人身安全的。


冰焰


人贩子来抢孩子,妈妈为了保护孩子失手把人贩子打死,当然属于正当防卫啦!道理很简单,人贩子的行为是一种属于抢夺、绑架甚至会导致更恶劣后果的犯罪行为,面对犯罪正在实施的过程,不要说是失手,就是故意出手对其制止和反抗都是完全正当的行为,甚至都应得到见义勇为的表彰,自然属于正当防卫啦!



可现实中确实也存在防卫过当的说法,我个人认为,法律应该对于防卫过当的定性问题,对于正义者一方应给予原谅和保护,不能只定义为一击致死,因为有很多穷凶极恶的歹徒,在被击伤后还对他人造成很大伤害,可以说他只要不到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都可能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可是如果确认歹徒没有反抗能力,或真的就地服法不进行反抗后,你依然对其殴打和伤害,这就真的属于防卫过当了。



再有一点,人们在遭受不法侵害后,所做出的反抗行为是激动和无法控制的本能反应,所以对于受害者的一些过激行为,法律应该根据现实中正常的心理反应给予谅解,而不是去因为罪犯的死亡就需要有人来承担责任,罪犯侵害他人死有余辜,可他人自保也完全正常,如果不去反抗,难道靠语言去制作罪犯的行为吗?根本不现实的,所以这种反抗无论是否过激,都是正当的防卫行为。

希望法律给正义者多一些权利少一些责任,这样才能更有效的打击罪犯的嚣张气焰,让所有人面对罪犯时,敢于出手制止和反抗了,这样才会最快速的给犯罪实施者以制止和打击,减少了对他人及社会带来的更大伤害。所以这种对抢夺孩子中导致的人贩子伤亡,孩子母亲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都属于正常防卫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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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人贩子明抢孩子最终被打死,这样的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吗?当然算!

新闻原来介绍的是: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逛街,突然一个男子来到身旁并动手想要抱走孩子,装作是一家人的样子,该母亲遭受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便向周边的人求助,但是周边人以为这真的是两口子在闹矛盾,所以没有任何人给予帮助。该母亲急了之后便咬了人贩子的耳朵,但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便只能向拿起身边的一块石头砸向人贩子的头部,最终因为这一下而导致人贩子死亡。

从这个新闻中来看,该母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老罗认为不需要,该母亲的行为完全构成正当防卫:

第一,自己的孩子可能被抢,有非法行为的发生,该母亲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保护合法权益。

该母亲本是满脸幸福的带着自己的孩子逛街,却不曾想到遭受这样的祸事,有人要强抢自己的孩子,作为一个母亲,将孩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呢,当然需要反抗了。该母亲的反抗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其行为具有正当性。

第二,该母亲的行为是侵害正在发生过程之中。

因为人贩子强抢自己的孩子,该人贩子又还如此狡猾,让周边的人都不敢解救自己,如果自己不及时的反抗,那么孩子马上就有可能要被抢走了。人贩子还未走掉的时候,则该侵害行为还正在发生,该母亲的行为就是为了制止进一步的侵害行为,该反抗也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之内。

第三,该行为是针对人贩子,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该母亲的反抗行为只是针对人贩子,最终导致的死亡结果也只是人贩子死了而已。且在该案之中,紧急情况之下,该母亲使用石头砸向了人贩子,她当时所有想到的就是制止人贩子,不可能有那个注意义务去想到这个石头砸下去将会怎么样。且该母亲也只是砸了一下,在解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没有进一步的行为,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

故综上,该母亲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应该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对于人贩子,老罗的看法从来都是应该对他们施以最严厉的刑罚,因为拐卖儿童的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其后果太残忍且影响深远,毁掉的不只是几个家庭,还可能会直接毁掉很多人的一生,让很多人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阴影和自责之中。必须要让他们付出应得的代价,让他们真正害怕,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才能真正的保护万千家庭。


罗召均律师


这太正当不过了,谁在孩子被抢的情况下能控制不住吗?一个正常人没有任何能做到,如果换别人,那抢孩子的会死无全尸,因他的这一抢就会让这个家破碎,不是一条命,而全家就会很难再振作起来


利剑184843895


换我是这个母亲,即便是判刑,打死人贩子我觉得也值得。人贩子拐走孩子,毁了一个孩子一生幸福也毁了一个家庭。这样的家伙死不足惜。甚至我觉得法律应该特别标明,人贩子被人打死都应无罪


白白141204230


首先表明观点,必须算正当防卫,法律会为这位妈妈撑腰的,正义的网友会为这位妈妈撑腰的,遇到人贩子抢夺孩子这种情形,必须奋起反击!

做了父母之后,才深切明白失去孩子的父母的那种感受,那是一种从心底油然而生的悲痛、绝望、无助,所以笔者非常痛恨人贩子,多少个家庭因为他们而残缺不全,看到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真的让人难过!可以这么说,人贩子绝对是全民公敌,人人欲诛之而后快!

怀胎十月,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是妈妈生命的延续,是妈妈的希望,如果孩子没了,这位妈妈的半条命也就没了!从此之后,一些心就不属于自己了,生命也不完整了,随着孩子一起去了,整日担心受怕,不知孩子在哪里受罪?

如果反击,即使退一万步讲,不算正当防卫,毕竟孩子还在……在痛苦一时与痛苦一世之间,我相信大家都会作出正确选择的!


打虎拍蝇


不管算不算正当防卫,先打死在说,孩子被拐走自己死的心都有了,还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幸福!打死了为民除害,还能保护更多的家庭,就算不是正当防卫,自己坐牢也就判个几年,可是你拯救了多少个家庭,多少个孩子,打死人贩子值得!


127822268


肯定是正当防卫呀。人贩子抢你孩子你不仅可以打死他而且召集大家乱棍打死他也不为过,看看那个狗屁法官和律师敢胡咧咧咱们去中纪委告他们去,这世道都敢明目张胆抢孩子了。反了他狗日的了。


金秋冷月768


人贩子抢孩子,妈妈为了孩子失手把人贩子打死,算不算正当防卫?我个人觉得应该算是正当防卫。虽然没见过把人贩子打死,但我却见过人贩子被抓住后被家属和村民把腿打折了,鼻子打塌陷了,眼睛也打瞎了的事情。



那是很多年前在我们老家农村的一件事,是在一个夏天的中午,大多数的人们都在午休,但偏偏邻居家七八岁的熊孩子贪玩,从还不睡午觉,那天他自己一个人在家门口堆土堆玩,不知什么时候有个开三轮车的一对男女从他家门口路过,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就让邻居家孩子上了他们的三轮车,熊孩子也不哭不闹坐在车里往村口驶去。

不幸中的万幸的是,快到村口的时候,孩子舅舅和朋友正好办事从外边回来,看到外甥坐在陌生人三轮车里,而自己也确定那不是自己的亲戚,熊孩子看到舅舅后就下车了,那对男女一看不对就要逃跑,孩子舅舅和朋友拦住他们,并且第一时间通知孩子爸妈,还有村主任等人。

再次确认二人不是孩子亲属后,孩子舅舅,父母就开始对这对男女扇嘴巴,用棍子殴打,由于孩子孩子母亲情绪太激动,把女子的眼睛打瞎了,而那位偷孩子的男子双腿被几位男家属彻底打折了。

最后经过村委会,把男女人贩子送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经过深挖,最后端掉了一个人贩子团伙,至于被熊孩子家属打伤打残废的那一对男女,家属们也没负任何责任,更没有赔一分钱,反而派出所奖励他们协助破案,给予奖励500块钱。


诗词公寓


评论再多都是白说,如果我遇到人贩子,哪怕他当时没犯罪,只要知道他是人贩子,我也会选择直接弄死他,哪怕自己的孩子以后的世界没有爸爸,苦点累点,但是却能避免更多的家庭撕心裂肺,见不得孩子孤苦无依,见不得父母痛失爱子,见不得人伦丧失!本人评论可能有点过激,也没有经历过周边人贩子的恶行,但是只有做了父母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类让自己痛恨的人,凌驾所有恶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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