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为何是13省?

Avaya-徐春明


因为静夜史这个人饭量小,这块披萨切成13块就好了,切20块我吃不了!

关于清朝的行政管理模式,静夜史曾经做出详细的分析,作为疆域面积达1300多万平方公里的帝国,清朝真的只有13个省吗?

当然不是,如果13个省就能囊括了1300万平方公里的帝国全部,那么平均每个省都要达到100万平方公里左右。也就是略小于内蒙古自治区的面积。试想一下,这样一个行政区,管理的难度有多大!

行省面积太大除了造成管理上的巨大难度,还极易造成拥兵自重的割据自立,这对于大一统帝国而言绝对是超级灾难。所以清朝皇帝不会傻到为了减少几套班子,节约几两银子就置整个帝国的安危于不顾!

那么,清朝的省到底有多少个,又到底是如何管理各地的呢?静夜史认为有以下几点:

1、内地:不断增加行省数量

行省制度创立于1281年,由元世祖忽必烈创立,成为我国古代最重要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之一,直到今天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到明朝时期,随着疆域的缩小,行省也逐渐浓缩。到明宣宗之后,大明帝国的领土只剩下长城之内的“两京一十三省”。

清承明制,所以很多人认为清朝也是13个省。然而,很多人忽视了“两京”,即北直隶和南直隶,这在级别上也是行省,所以大明真正的行省数量应该是15个。

清朝入关后,为了加强对南方的控制,对南方的大省比如江南省、湖广省进行了拆分,于是湖广分为湖南湖北,江南分为江苏安徽。

另外,为了加强对西北方向蒙古的压制,清朝将陕甘行省,分为陕西和甘肃两省。

至此,清朝的行省增加为18个,这是清朝“汉地十八省”的由来。

清朝的行省,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随着国家的发展,为了适应各种形势发展,清朝的行省也在不断增加。

1884年,在左宗棠奏议下,新疆撤销伊犁将军,建立行省;1887年,中法战争之后,清朝在宝岛建省;1907年,清朝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从此清朝行省增加到23个!

应该说,清朝的行省从来就没有13个,作为统治汉文化区的主要形式,清朝通过不断拆分大省以及设置新省的方式,逐渐增加行省数量,最终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清朝的23省包括:

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 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甘肃、陕西、云南、贵州、新疆、宝岛、盛京 吉林 黑龙江。

2、边疆:不断增加实控面积

汉地十八省,即便怎么拆分,面积始终维持在350万平方公里左右。而在周边将近100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边疆,清朝则开始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

  • 内外藩蒙古

清朝和蒙古各部是相爱相杀的关系。

在清朝崛起的过程中,对于蒙古各部的征伐从未停止,这导致了清朝对蒙古的管控格外上心。

在蒙古各部中,漠南蒙古最先被清朝征服,因此关系最为紧密。而漠北蒙古虽然主动要求归附,但是时间较晚,所以亲密度不如漠南蒙古。至于漠西蒙古,特别是准噶尔汗国,则直接是清朝武力打击的对象!

在解决蒙古问题的过程中,清朝用联姻、宗教等各种形式加强联系。其中,为了保持蒙古的稳定,清朝在漠南蒙古和漠北蒙古设置了盟旗制度。

盟旗制度是清朝在内外蒙古推行自治的体现,是清朝羁縻统治的一部分。这些区域由于是蒙古人在治理,所以被成为外藩蒙古。

而因为漠南蒙古紧邻汉地十八省,深受汉文化影响,大量汉人也北上到漠南蒙古屯垦,这就导致漠南蒙古地区出现了大量的汉人。因此,清朝开始在漠南蒙古地区设置清朝直接进行管理的省厅州县,这些直接属于清朝管理的蒙古地区称为“内藩蒙古”。

通过多种形式的控制,蒙古各部称为清朝牢不可分的一部分!

  • 改土归流


除了北部征服的稳步推进,在西南地区,清朝的进展也同样迅速。

一直以来,在云贵等西南地区,是少数民族汇聚的“苗疆”之地,即使设置了行省,这里也存在着大量的“土司”,即少数民族“自治”的独立王国,帝国政府难以涉足。

从明朝开始,帝国逐渐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清朝。

雍正时期,由于人口大量增长,对于边疆地区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所以改土归流开始大规模推进。

到清朝末年,改土归流甚至延续到西藏东部的藏区。

通过改土归流,不仅巩固了行省,还稳固了边疆,使得清朝在面对西方殖民入侵时,能够一度占据主动!

多有疏漏,烦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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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史


清朝领土辽阔,对不同的民族施行不同的管理制度。行省制度只限于关内汉人地区使用。在关外,清朝主要施行八旗将军驻防制度,不建省

首先说明下清朝省的数量不是13个,而是18个,称关内18省。

“省”原本在隋唐时期是一个中央政府部门,有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作为中央政府的核心机关。
由于唐朝的影响力巨大,以至于现在的日本政府各部门依旧使用“省”作为名称,如日本防卫省。

而“省”作为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最早出现于元朝,到了明朝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但依旧简称为“省”。明朝共有13个省,外加南京和北京,民间称之为“两京十三省”。

分别是:

两京:南直隶南京,北直隶京师。

十三省:浙江,江西,山西,河南,陕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广,四川,贵州,云南,山东。


(明代的地府行政图,明代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地区主要限于关内两京十三省,对于关外的辽东和西藏主要设立都司进行羁縻管理)

到了清代,清政府对于关内的部分省进行了拆分,取消两京,使得关内从13省扩充至18省。

分别是:

直隶、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安徽、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但要注意的是,清朝绝不只有这个18个省。

(清朝由督抚管辖的关内18个省)

清朝幅员辽阔,满人作为一个游牧民族征服了一个大大的地盘,在这些被征服者中不止有汉人,还有蒙古人,藏人等民族。

为此清朝只对关内施行“省制”,在西北的新疆、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和东北这些地区是不建省的。

清朝除了在外蒙古施行的是世袭札萨克制度和西藏是驻藏大臣管辖外,其他的新疆、内蒙、青海、东北都是由八旗将军管辖。

如新疆的伊利将军,奉天的盛京将军。

直到清末,清政府才开始废除边疆的将军管辖制度,逐步建立了新疆省、台湾省(1895年割让与日本)、奉天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至此,到清朝覆亡之时,清朝共建有22个省份。


千佛山车神


大清是13省?肯定不对,大清顶多是装13省吧。我们先看下“省”从元、明到清朝的演变和不同,再说清朝有多少省。

行政区划以“省”为名,首创于元,元世祖时期将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其中大都周围广大地区归中书省直辖,其他地方除了青藏由宣政院管辖,另设了十个行中书省。这就是省级行政单位在中国的源起,并一直沿用至今。

明承元制,只不过将“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分为两京十三司。鉴于元朝行省长官权力过大,总揽行政、军事、司法等,朱元璋进行了三权分拆,分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掌各省军、政、司法。宣德皇帝之后逐渐被总督、巡抚制度代替,巡抚成为统管一省的最高长官。

清承明制,康熙初年把明的两京十三司制又改回行省了,省级单位有省、五大将军辖区、西藏办事大臣及达赖喇嘛辖区,西宁办事大臣辖区等,

到光绪末年清朝共有二十二个省级行政单位。地方最高长官也为总督、巡抚了。

看看你的家乡在元、明、清分别属于哪里?有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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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砸光


清朝大多数时候,习惯上说的是“十八省”(指的是关内的十八省)。

清朝统治全国后,截止到康熙初期,设立了内地18省。其中大多数省沿袭自明朝。

五个省(江苏、安徽、湖北、湖南、甘肃)是康熙初期新设的,其名称后来一直沿用下来。具体如下:

江苏省、安徽省:清初设置江南省。康熙六年,撤江南省,分设为江苏、安徽两省。

湖北省、湖南省:康熙三年,撤湖广省,分设为湖北、湖南两省。

甘肃省:康熙二年,将陕西省西部划出,设巩昌省。康熙五年,巩昌省改名为甘肃省。

晚清时期,省出现了重大的增、减:

光绪九年,增设新疆省。

光绪十一年(1885),增设台湾省。

光绪二十一年(1895),因甲午战争战败,台湾省被割让给日本。

光绪三十三年,增设奉天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所以,截止到清朝统治1912年2月正式结束时,共22个省如下:

直隶省——山西省——黑龙江省

吉林省——奉天省——山东省

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

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

广西省——四川省——云南省

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

新疆省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全图。本图是我从《简明中国历史地图集》上拍摄的,因地图集的中缝有折叠,图有点模糊,甚歉。暂时将就着用吧。】

(清代的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没有设省。)


晓帆轻舟



准确来说清朝有十八个省。

说清朝只有13个省的确有点片面化和错误了。

就好像很多人一直说明朝两京十三省一般比较片面化。

至于为啥清朝是18个省,因为清朝不只是有行省划分制度,还有5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还有完善的督抚制,像总督就可以管辖两三个省。

这种行政划分很正常的,像今天中国不只是有省还有自治区的存在。清朝这种行政划分,像是今天的一国两制一般,比较符合当时国情。

因为清朝是东北少数民族入关统一中国的辽阔土地,所以根据当时国情就划分出不同的行政体系。比如说关内传统汉地继续以行省来划分。关外东北龙兴之地设为盛京将军管辖,其他偏远地区诸如西域黑龙江这些地区也设置成为将军辖区,一共五个。还有青海和西藏这些特殊地区设置为办事大臣辖区,如西藏的驻藏大臣。

清朝大致分为三个行政划分,汉地行省、偏远地区将军辖区、特殊地区设置诸如驻藏大臣等办事大臣。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18个行省,直隶 、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 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甘肃、陕西、云南、贵州。5大将军辖区,盛京 吉林 黑龙江 伊犁 乌里雅苏台。两大办事大臣辖区,办事大臣辖区为西藏、青海。

以上是清朝行政划分完善稳定时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的。(来自今日头条宋安之首发)像伊犁将军辖区就是乾隆年间平定准噶尔部以后设置的。


再说行省制度

行省制度起源于元朝,也是一大创新。

其开创性就在于元朝统一中国以后,为了巩固统治。划分行省时特意把一些容易自立门户的区域拆分开,如当时的汉中地区在很长时间内都属于四川,可以说是四川的门户之一,元政府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四川天险闹独立,就将汉中划分为陕西,可以说相当之高明。

明初也沿袭了元朝行省制度,后来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并且之后分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来分掌各省军、司法权力,使其三权分立。

明朝其实沿袭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只不过换了一个名称,而且三权分立使之行省权力没有元朝那样大了。

像清朝成立以后也学习到元朝行省划分的精髓。(来自今日头条宋安之首发)像清初有一个江南省,人才济济,中央政府害怕江南的知识分子借同乡之谊再次结为前明朋党一般,所以将江南省大致拆分为今天的江苏省、安徽省。

清朝有除了行省还有其他行政划分,那么明朝呢?

明朝同清朝的行政划分还有今天的一国两制一般,也有不同的行政划分。

明朝的都司卫所制度就是符合其国情的行政划分之一。

像明代的大宁都司、辽东都司、奴儿干是当时统治东北三大行政机构。

至于卫所就是次一级的行政划分了,像明末在东北卫所累计多达至400多个。

在特殊地区如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当时西域的东部还设有哈密卫。

最后总结一下。

清朝不只是有行省制度划分,还有其他行政划分的。而且明朝亦是如此,并非单一的行省制度。至于为何如此,就好像今天的一国两制一般,根据国情再因地制宜用以不同的行政划分,来更好的统治辽阔的国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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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之


十三省是明朝的称呼,诸如《三侠剑》等清代评书中的【南七北六十三省总镖局】应该是沿用的明朝旧称。

两京十三省:南直隶,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广,四川,贵州,云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

有观点认为由于明清出于寒冷期,把四川、湖广也视为北方,故

北六省: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

南七省:广东,广西,浙江,福建,江西,贵州,云南。

不过明代科举划分南北榜,南卷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及南直隶部分地区,将湖广依旧划分到了南方,而北卷包括【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省及北直隶,【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四省及南直隶部分,应该是从教育水平上划分的。

而清朝一般称”内地十八省”,即:直隶、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安徽、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四川、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清朝相比明朝将陕西划分为陕西、甘肃,将湖广划分为湖南、湖北,将南直隶划分为江苏、安徽】


史彪738


清朝不是13省,明朝才是!

省制的开端是元朝,忽必烈将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大都周围广大地区归中书省直辖,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

但元初行省的设置和辖区都很不稳定,到元世祖之孙元成宗大德年间逐渐稳定下来,全国分成11个区域,分别是中书省直辖地区,另有10个行省: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 四川、云南、甘肃、岭北。再有宣政院辖地,还有以高丽国置征东行省,行省丞相由高丽王兼任,性质与其他行省不同。

元朝末年,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和维持地方治安的需要,又分出许多行省,如中书省分出山东行省,江浙行省分出福建行省。接着继续分,如福建行省分出了建宁、汀州、泉州分省。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但进行了改革。洪武初年的改革主要是进一步降低地方的权力,将行省权力一分为三。

其中承宣布政使司主管一省民政,都指挥使司主管一省军户卫所,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省监察司法。因名称和辖区未改,故而习惯上仍称省。

明初建都应天府(今南京市),以中央直辖的地区为直隶(京师)。永乐时迁都顺天府(今北京市),以今北京附近地区为直隶(京师),原直隶改称南直隶,也称南京。

自宣德以后,全国一直分为两京(或称两直隶)及13布政使司,即京师、 南京、山西、 山东、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 浙江、福建、广东、 广西、贵州、云南,常称之为两京十三省。

除了这些基本地盘,明朝还有辽东都司、奴儿干都司等行政区划,不过后来都陆续失去了,安南也曾一度成为明朝领土,设交趾省,后来也无奈退出。

清朝初年的整体基本照搬明朝,只不过省的长官成了总督或是巡抚。

顺治年间曾实行一省一督制,康熙初年改为一省一巡抚,二三省一总督。乾隆中叶以后,确定全国8总督(直隶、两江、闽浙、湖广、四川、陕甘、两广、云贵)和15巡抚(江苏、安徽、山东、山西、 河南、陕西、福建、浙江、 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成为定制。

再加上直隶、四川、甘肃三省由总督兼巡抚事,省区与巡抚辖区趋于一致,合称为内地十八省。


十八省其实就是由明朝的两京十三省继承拆分而来,清廷将南直隶拆分为江苏和安徽两省、将湖广拆分为湖南和湖北、将明朝的陕西拆成陕西和甘肃。

除内地十八省以外,清朝曾不断用兵,将广大蒙古旧地纳入版图,清廷在边疆地区推行军政合一的统治。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新疆设伊犁共5个将军辖区;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还有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的内蒙古盟旗。


清末为加强防务,于光绪十年(1884年)建新疆省,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台湾省,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马关条约后,台湾割让给日本。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原奉天、吉林、黑龙江3将军辖区为省,全国共24省。


平沙趣说历史


“一十三省的女儿哟,数上兰花花好。”——陕北民歌《兰花花》

”这个称谓脱胎于“行省”,金代开设,元代广泛使用。

十三省”之说来自明朝。明代除了(南京)南直隶和(京师)北直隶,另有十三个布政使司(省),这十三省分别是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湖广、江西、浙江、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到了现在,除了湖广省拆分了,其他都还在。

明代除了两京十三省这绝对基本盘,还成立过交趾省,存在过21年,边疆地区则是采用都司卫所制度,著名的奴儿干都司就是其中之一,可惜存在时间仅有二十几年。

到了清代,行政划分基本还是沿用了明代格局,但是南直隶肯定不会保留,后来改称江南省,江南这一省势力太大,每年科考占了榜单一半,经济占了全国三分之一,拆分成了江苏安徽。原来的湖广省拆分成了湖南湖北,原有的陕西省,拆分成陕西甘肃;明代的北直隶当然还得继续叫直隶省,如此一来,两京十三省演变成了清代的内地十八省。

清末陆续把几个将军辖区改叫东三省(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省,新增台湾省(很快就丢掉)。

内地十八省在民国一度被称为“铁血十八省”,武昌起义后,也是这些省份纷纷响应独立,革命军就采用了“铁血十八星旗,寓意着十八个内地的基本盘省份,后来因为它的局限性太大,被有识之士们明智的否定。

清代的时候这十三省还都有外号,在文人中流传甚广,比如一个广东举子和一个四川举子凑在一起嘀咕,其他举子们会说,瞧,蛇鼠一窝!江西的举子一般这种情况下会躲得很远,因为他们的外号,殊不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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