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离婚之后,还要承担房贷吗?

房子是个复杂的存在,有多少要结婚的小情侣在买房的问题上争吵的不可开交,同样也有不少面临离婚的夫妻因为房子的归属和未结清的房贷问题引发矛盾。虽然爱情不在,可房子、房贷还在。尴尬至此,该如何收场?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后贷款需要一起承担吗?

法学硕士,律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办婚姻、房产、动拆迁、遗产继承等案件。张律师擅长以女性律师处理情感纠纷的细腻视角,处理各类诉讼案件近千余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诉讼技巧,案件胜诉率高。

张磊律师:离婚之后,还要承担房贷吗?

张磊律师解答:

1,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肠梗斑妓职幻办潍暴璃还责任。

2,女方如果能举证,这个贷款只用于男方个人生活的,或用于赌博等非法行为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3,离婚时,双方对此债务的承担,即使进行了约定,对债权人也是无效的,对外仍然要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但双方内部是有效的。

张磊律师补充:

离婚房屋归属问题除了个人协议之外,还有法院判决一说。就法院判决来说,对于产权未定的房屋,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只能在房屋的产权确定之后,再由夫妻双方协议商定。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可在法律的见证之下,由双方在已经付出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竞价,出资多的一方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房贷义务。

房屋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情况包括,婚前二人共同买房、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这三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都归双方共有,房贷也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无论房屋归谁,这个债务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承担。

张律师结语:常见的是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可以看做是一种自愿的赠与行为,房屋产权也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是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和房屋归属,无法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值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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