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接受全國政協的建議,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決定每年10月1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驛城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迎國慶 中央人民政府 國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