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鹽城:再度提高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最新消息|鹽城:再度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於社會救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要求, 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近日,鹽城市出臺了《關於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決定於7月1日起,全面提高該市四類特殊人群生活保障。

最新消息|鹽城:再度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具體為:大市區(含大豐區)城市“三無”對象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00元,農村五保對象分散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80元,集中供養標準從每人每月817元提高到980元。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從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到1750元。社會散居孤兒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到1450元,機構養育孤兒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2100元提高到2200元。監護人監護缺失的兒童、監護人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重病重殘等其他困境兒童生活保障標準分別從每人每月1060元、790元、660元提高到1160元、870元、725元。(來源:鹽城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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