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大墙内人权司法保障,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大墙内人权司法保障,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转发的高检院《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驻曲江监狱检察室开展了为期三个月,在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接见权、通信权、律师会见权、申诉权等权利方面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强化大墙内人权司法保障,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监督检察中发现,今年以来监狱、法院在罪犯减刑假释提请和裁定环节执法、司法活动中,在刑事奖惩权的实体条件和程序上均能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发现有侵害罪犯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

由于没有生产劳动项目,罪犯均为医护和管理事务人员,监狱能按照5+1+1方式安排罪犯合理的作息时间,不存在超期超时限劳动问题。

在检察室以往建议下,监狱对罪犯的接见权十分重视,传染病监区罪犯单独被安排在每月一个固定的日子,以避免和其他罪犯的交叉感染。

监狱符合司法部门关于罪犯通信权的相关规定,每月都有亲情电话拨打,特殊情况可以单独申请,对新入监罪犯特别安排一次告知拨打。

由于监狱常年没有罪犯被关押禁闭和严管、以及惩罚戴戒具的情况,仅有外出看病或由内监到外监看病,需要戴戒具看押的普通情况,检察室均一一进行了审查,今年以来有130余次罪犯外出看病活动,这些活动均能按照监狱局《罪犯离监管理规定》的通知第19条的规定中“离监就医罪犯必须着囚服,并进行人身检查,加戴手铐、脚镣和电子脚扣”的要求。

近期,在监狱生卫科的大力配合下,检察室对监狱内的服刑人员大灶和狱内小卖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察,对检察中发现的如小卖部人数较多,容易引发串监、混乱的情况进行了口头纠正,以确保狱内罪犯安全度过食品安全和监管稳定上的这段暑期。

六月以来,检察室对曲江监狱罪犯李某的申诉案件调查结束,原审法院出具的便函“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罚金未缴纳”系错误发出,原判没有罚金这一附加刑判决,检察室已经调查清楚,并向申诉罪犯作了书面告知,维护了在押人员在申诉方面的合法权益。

强化大墙内人权司法保障,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活动,检察室加大对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力度,促进监管场所提高监管改造质量,更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乃至维护国家总体安全观。 ‍

文字:张乃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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