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掉前任,無非就這4個原因,別爲情所困!

不是每一個前任都會讓你念念不忘,但總有一個前任讓你惦記,難以忘懷。為什麼會忘不掉呢?因為愛嗎?因為恨嗎?忘不掉前任,無非就這幾個原因。

忘不掉前任,無非就這4個原因,別為情所困!

曾經愛到骨子裡。真愛,應該不止一次。但最愛,應該只有一個。當你有一個最愛的前任的時候,就只會想前任對你的好,念念不忘她優秀的地方,而對於她不好的地方卻想不起分毫,心裡一直佔據著一個人的影子,別人想要走進來也走不進來,而自己又走不出去,念念不忘的其實還是自己的心魔,一念成魔,總覺得自己最愛的還是她,也只能愛她,這樣的念頭無時無刻控制著你的思維,讓你無處可逃,其實很多時候,你想念的只是一個幻影。

忘不掉前任,無非就這4個原因,別為情所困!

被傷得太狠。感情道路,註定是步步驚心。你以為你遇到了對的人,其實有可能只是路人甲,你以為他這輩子就是你的幸福,但是其實對方把你當做是暫時的陪伴者。一旦沒有了下一任,在看見電視劇的時候,聽到某一首情歌的時候,亦或是看到某人秀恩愛的時候就會莫名激起你心中的壞情緒,顧影自憐,想起之間的感情中你有多麼的委屈,他待你有多麼的不好,其實,任何一段分手後的感情都不值得懷念啊,人要活在當下。

人比人,氣死人。你有了這一任,那麼覺得下一任一定要比這一任要好才行,否則面子怎麼能過得去呢?所以前任倒不是一個難以忘記的人,而是成為了一個標準,一個你找尋下一位的標準。拿別人的短處和前任的長處比沒有一點意義,不僅傷害對方,也是對自己自信的一種詆譭,何不放下過去,發現眼前人的美呢?

忘不掉前任,無非就這4個原因,別為情所困!

現在過得不好。當分手後的時光遠遠沒有想象中開心的時候,人們就會想起和前任相處的快樂時光,這樣後悔錯過更是沒有意義,分手是自己選擇的,分手後的日子也是自己選擇的,所以你沒有必要去懷念,因為你也不可能再回去找那個人,你也不必暗自神傷,因為過去就是過去了,是你放開別人的手,說得難聽一點就是你沒有資格對別人念念不忘。

曼楨對世鈞說:回不去了。誰都一樣,ta只是你的前度啊。如果你曾經愛的人變成了前任,那麼就放手吧,不要再去打擾別人的生活了,這是對前任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相信自己還可以遇到對的人,再去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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