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第34期新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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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第34期

封面聚焦FOCUS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一

独立出庭律师是一种资格还是一种资质

本社记者 / 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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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京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总部举行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授予仪式暨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研讨会,正式授予曹树昌等十位律师独立出庭资格,一举打破了中国律师制度恢复40年来没有出庭律师制度的现状。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二

曹树昌:京都“元老”有了什么“新称号”?

本社记者/ 祁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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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昌是京都所的“元老级”律师了,但是从2018年8月17日开始,他又有了一个新称号——具有独立出庭资格的刑辩律师。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三

金杰:“三栖法律人”有何过人之处?

本社记者 / 张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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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杰律师在成为律师之前,曾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他在检察机关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反侵权渎职检察、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曾经是优秀公诉人和侦查能手;在中级法院从事的是民商事审判和审判研究工作,曾是专家型法官。如今作为律师,他同样做得风生水起。能够在三种相关却大不相同的职业之间自由转换身份,金杰有何过人之处?作为“三栖”的法律人,他又如何看待刑事辩护律师独立出庭资格?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四

梁雅丽:如何让当事人信服令法庭尊重?

本社记者 / 李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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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一个冬日,临近下班,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忙碌了一整天的梁雅丽律师收拾卷宗资料准备回家,电话铃声突然急促响起。接起电话,得知律所有两位当事人正心急如焚地想找律师咨询。梁雅丽赶紧放下包来到会谈室,迎面而来的是一男一女的焦灼目光。经行政人员介绍后,两人立马站起身,女士紧紧握住梁雅丽的手,颤抖地说:“梁律师,求您救救我父亲!”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五

柳波:律师成长的平台在哪里?

本社记者 / 侯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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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柳波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刑二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2005年从法院辞职,到京都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让柳波学会了在律师工作中更善于换位思考,多角度考虑问题,更清晰、客观地分析案件事实。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六

王九川:把事情做到极致是一种什么境界?

本社记者 / 马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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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律师,最好去了解刑辩律师,因为只有刑辩律师才是真正的律师。更因为,刑事案件是所有案件中的皇冠,而刑辩律师保障的是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还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刑辩律师,最好先去了解京都律师事务所。这家成立于1995年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刑事诉讼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七

杨大民:草原上走出来的文艺范儿律师有一种什么情怀?

本社记者 / 祁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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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杨大民律师,惊讶于他并不高大的身躯竟能有如此洪亮浑厚的声音,尤其是他朗诵新写的那首诗的时候。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八

杨照东:成功的辩护在于过程还是结果?

本社实习记者 / 张 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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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7年的法官,有着20多年的律师从业生涯,被评为《亚洲法律评论》十佳诉讼律师,担任过数十起国内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多起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的代理。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九

邹佳铭:“火辣刑辩”的激情与活力从哪里来?

本社实习记者 / 周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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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都有辩论的空间,它涉及的也远不止法律问题,还有更多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所以每个案件对刑辩律师来说都是挑战,都是一次新的成长。”邹佳铭律师在8月17日下午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授予活动上发表感言。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十

张雁峰:“金刚钻”是怎样炼成的?

本社记者 / 张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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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雁峰律师曾代理过包括吴英集资诈骗案、央视大火案、“人肉搜索第一案”(“网络暴力第一案”)等在内的多起国内外重大影响案件。而他在专职做律师之前,曾担任教师、电台主持人、电视台记者。他从事新闻工作时经常就法律事件进行实地调查、采访,与政法系统打交道颇多。1995年,他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做兼职律师,再之后转为专门从事律师这一行业。

《京都律师独立出庭》系列报道之十一

朱勇辉:律师的职责仅仅是为坏人说话吗?

本社记者 / 王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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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替坏人说话?”可能大部分刑辩律师都被问过这样的问题,朱勇辉也不例外。作为一个执业将近20年的刑辩律师,他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澄清公众对刑辩律师工作的误解:“律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规定的律师职责;这一职责要求律师的工作表现,在形式上就是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话。”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审判不能判定有罪,只有经过正当、公正的法庭审理,被判有罪,才能说有罪,在此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朱勇辉解释:“我们不是为坏人的坏辩护,我们只是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而辩护。任何一个涉嫌犯罪的人,都应该享有辩护的权利,哪怕最终被判了死刑。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最基本的权利。”

法治 LAW

“昆山反杀案”钩沉“阜阳杀人案”

作者 / 钟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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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了一起轰动当地的血腥大案:一名在家具厂打工的民工,五斧头活生生砍死一名当地青年……

女员工值夜班遭性侵致精神失常,该不该认定工伤?

作者 / 楚 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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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晚,湖南省长沙市某公司员工贾娟在公司值班上厕所时,突遭一陌生男子性侵,导致精神失常、小便失禁,医院确诊为应激相关障碍。公司为贾娟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申请工伤,市人社局却认定不算工伤。

本社记者 / 祁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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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非法强拆、非法强制腾退在国内屡见不鲜,但行为人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案例极为少见。日前,一份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的终审刑事裁定书,火遍法律自媒体和律师圈。组织几十人强制腾退住户房屋的季某,被法院终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社会 SOCIETY

合同纠纷引出的司法权和行政权“打架”闹剧

本社记者 / 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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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荒”地(即荒山、荒坡、荒土、荒滩、荒水)上建设小水电站,法院判决称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却称非法占用土地,并予以强制拆除。这出发生在10年前的司法权与行政权“打架”闹剧因近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恢复审理,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兰州行政强拆被一审法院认定违法

本社记者 / 温家玉 马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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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本刊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城关区政府”)、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关区执法局”)对兰州润波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波公司”)商砼搅拌站强制拆迁一案作了《甘肃兰州:行政权对抗司法权的背后》的相关报道,日前记者获悉,甘肃省武威市中院作出〔2017〕甘06行初338号一审行政判决,确认被告城关区政府、城关区执法局对被告润波公司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涝池沟的临时建筑物润波商砼站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民主与法制·南通法律专家诊所把脉疑难矛盾纠纷

本社记者 / 顾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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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在江苏省法学会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南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蒋玉虹介绍了民主与法制·南通法律专家诊所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2017年1月,民主与法制·南通法律专家诊所整合法治媒体、学界、实务等各方法律专家力量,运用专业法律资源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难题,引导他们合法表达诉求。

文化 CULTURE

律师智胜

-- ——艺术诉讼法经典案例解析

作者 / 汪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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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贩毒集团犯罪嫌疑人孙某有的辩护律师,在处理本案时,高效运用法律智慧恰当把握分寸,有效跟进案件进程,及时交涉辩护,借用了兵法三十六计中的第二十九计之“树上开花”,产生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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