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毒打87岁老人的18岁小伙,在国庆节被警方移送逮捕,对此你怎么看?

蓝色空间号2018


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

世界上有两种人,好人和坏人。老好人和老坏人。这次的张老太太因为十八岁嫌疑犯上某。在无端端的摔技自行车劝了两句。却被对方拳打脚踢,至今躺在医院。



9月25日下午约17点。87岁的海宁人张老太驻着拐杖在海洲街道民和小区内散步,十八岁的尚某正好推着自行车经过,由于心情不好,便把车往地上用力一丢。

张老太好意向他说:这样会把自行车摔坏的,接着尚某就对着老人拳打脚踢,老人摔倒在地后尚某仍未解气,继续朝老人身上连踢两脚。还好有居民看到这一幕赶忙前往制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看到这一幕,我突然想到一句话,不管命运对你多残酷,都不是你伤害别人的理由,你戾气这么重,给谁看呢?



年轻人的戾气那么重,多是社会中给了年轻人太多的压力,但是从这起事件中了解到打人者十八岁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这又让人联想到家教问题,孩子的教育究竟有多重要。

古人说过:不悔过,不思顺受,知错不改放在以前我们可以容忍和接受,但是现在大多数人的戾气已经忍无可忍的地步了,戾气非常严重,就是你做什么我骂什么。

你做好事就是虚伪,拍个照发瞬间就是炫富,礼貌谦虚是装逼,喝水吃饭都能找出骂人的理由,就用破产姐妹里那句话说吧:嘴巴那么毒,你心里一定很苦吧!



这些到处喷人的人大多是现实生活中过得不尽人意的人,就像尚某,平时沉默隐忍,这下看到一个老太太刚好可以发泄情绪,欺软怕硬吧的主吧!

只能说善良一点吧,请不要再攻击他人了,洗净身上的戾气努力的改善生活,改变生活态度,你才能幸福和快乐。



对于这起事件,打人者将要受到法律制裁,也是对老太太的一个交代了,18岁了,刑事责任是要负责的,请教训的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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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砖家的后院


非常愤怒😠,怎么能对87岁张奶奶下此毒手!飞踹,脚踹,棍打,父母怎么教出这样的畜牲!必须曝光这个人渣!还好年满18岁,必须严惩!

只是因为心情不好,就把怒气发泄到87岁张奶奶头上,真是可恶至极,从他那加速助跑飞踹的那一脚,看得真让人心疼!老人走路都靠拐杖,被尚某飞踹后仰倒地!

老人最怕跌倒,只要能走路,一般身体没什么大碍,一旦卧床,一般生命就开始倒计时了,所以说老人第一危险就是跌倒!这个尚某还加速飞踹张奶奶,跌倒肯定严重受伤。

这个尚某事后还想骑着自行车逃离现场,被周围的邻居阻止,还和邻居理论少管闲事,直到警察的到来!

这个人渣必须曝光,请给点赞、相互转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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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界之外886


不是海宁本地人,那天老奶奶走路去看曾孙还是曾孙女是否放学,然后路上看到这个小伙子在扔自行车。然后说了几句土话,问他干嘛这样做,小伙子以为是骂他,就把老奶奶打了。老奶奶多处骨折,不过万幸没有生命危险。我感觉这个人心理变态,自己生活可能遇到困境,就拿年迈的老人出气,我是海宁本地,不过在杭州读书。当时朋友圈都在转发谴责这种行为,真心希望重判。


父母教育欠妥,孩子任性,内心的莫名积怨倒置他为星点小事就摔自行车,再严重就会自残。可将内心积怨撒向好心的老奶奶身上,不可思议,飞脚杖击。没人性的痛下杀手,若是我儿,坚决不肯与其同室食寝,搞不好他会弑父虏母。成人了,啥不懂?这种对社会有害的物种不重判仍会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灾祸,谁与我赌?


这件事是85岁的老人,小伙子还飞起来一脚用力气很大,罕见的事情,没有一点人的本性,非常恶劣后果很严重,是故意伤害,希望法律严惩不贷,以还百姓心中的怒火。



小虾趣事儿


没什么说的,这孙子必须严惩!

老人不过是善意提醒丫别把自行车摔坏了,却招来一脚当胸飞踹和倒地暴打,造成多处骨折。男子的行为实在太过恶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让他长记性。


老人已经年过八旬,别说她的提醒是善意的,没有错,即便是真有什么错,你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也不能对其大打出手。

这其实就是我们很多人常说的典型的垃ji人。这种人,也只能在体格比他弱小的人面前逞逞威风,遇到旗鼓相当或比他强的,大概率就会变成怂包一个。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如果怕脏了手,最好尽量远离;如果正面遭遇实在躲不开,那就把他揍服,一次性解决问题。别看他打老人时那么牛叉,真碰上拳头更硬的,他百分之九十以上会躲着走。

从目前的情况看,判刑并作民事赔偿已经是板上钉钉,丫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去监狱吃免费牢饭了。

顺便说一句:那里边可没有八旬老人让丫出气,希望丫足够扛揍。


冀彦伟GG


前几天海宁那个无缘无故脚踢八旬老太太的十八岁年轻人被警方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了。

此前这个小伙因心情不好,对老太拳打脚踢,之后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



很多人不清楚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这里简单说说。

简而言之,刑事拘留和逮捕,都不是惩罚措施,都是暂时的强制措施,最直接的目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跑了或者继续危害社会,在正式审判前,继续关押在看守所。



警方公告说,虽然是国庆假期,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

按照程序,警方对被拘留的人,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注逮捕(警方没有逮捕决定权,只有拘留决定权),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在七天内提请,如果是重大复杂案件(比如很多非法集资案件),可以三十天内提请。

本案是在9月25日案发,当天该小伙被警方控制,今天就被移送,符合程序。检察院在收到提请逮捕书后,会在七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检察院也可能要国庆期间加班加点审查案件。

因此,小伙大概率会在国庆黄金周期间被执行逮捕。逮捕之后,小伙继续关在看守所,警方继续侦查,在两个月时间内结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决定起诉小伙,案件就进入法院阶段。

罪名如果没有发生变化,就是寻衅滋事罪的话,小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的作用是什么?

就是对于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维持社会正义。当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小伙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官可以从轻处罚。(本文是作者针对相关事实进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对司法实践作出有益的贡献。未经作者本人曾杰olajie许可,严禁转载,欢迎点赞,留言,私信。)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这个尚某估计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毫无人性,他肯定从来没有感受过被祖辈疼爱,也根本不懂得何为尊老,这样的人,活在世上也是悲哀!

87岁的张奶奶好心劝他不要摔坏了自行车,他却用恶行回报张奶奶,飞踹、脚踢、拐杖击打……看了视频之后,尚某的每一下恶行,都看得人心惊胆战,面对这么一个孱弱的老人,他怎么下得了手?真是泯灭人性!

据说,尚某今年18岁,云南人,跟随父母在浙江海宁打工,既不读书,也不工作,就是一个二流子,父母前脚刚回云南,他后脚就捅出这么大的篓子来。从新闻描述来看,他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事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尚某刑事拘留。不过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既构成寻衅滋事罪,又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时,那么以处罚较重的犯罪进行处罚,所以最终该男子以故意伤害罪被定罪量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据当地公安机关披露,此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了,从效率上来讲,确实比较高,希望早日将这尚某绳之以法,他将为他的恶行付出自由和经济上的双重代价!


打虎拍蝇


竟然还有这样的人。人家老人家好心问你,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车摔坏了,你呢,却恶语相向,还动手打人,这样的人,简直是罄竹难书了。

这个小伙子因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牵连他人,这样的人是怎么样在这个社会上存在的?真的很想知道他的父母,他的老师都是怎么教育他的?难道没有教他尊老爱幼,没有叫他什么叫遵纪守法?人家老大娘好心劝告,你却如此对待,还大打出手,这样的人确实应该去看守所好好的受教育一番了。

先不说别的,你一个这么年轻的人,打一个87岁的老大娘,人家还拄着拐杖,这样你也能下去手?真的是想不明白。就因为自己心情不好,所以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人家说你是为了你好,怕你把自己的自行车摔坏了,就不是骂人,又没说你啥。这也要抱负?这不是没有天理了吗?


难道平日里,这个小伙子你的父母在旁边说你的时候,你不高兴了,也打他们?还是说你觉得自己打了人没人知道,不用负责?那这也太无知了。


看了视频真的是想把这个小伙子暴打一顿,老大娘都倒在地上了,还要用脚来踢来踩,这真是太可恶了。这样的人,必须受到严厉惩罚。


老王侦查记


先来说说逮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逮捕和刑事拘留都是一种暂时性的措施,但是一般正常的办案过程中都是先有拘留,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情况决定是否逮捕,简而言之逮捕是在刑事拘留之后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两者之间存在先后关系。

其次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而逮捕是由检察机关决定公安执行,所以两者的决定机关也不相同。

结合本案的情况来看该案件已经提交至市检察院提请逮捕的情况来看,这也就意味着小伙子的行为情节严重,行为恶劣,而且从事发至今的事件来看,迅速提请批捕可以表明案件事实基本已经查明,想必等待小伙的将是严惩。

小伙子的行为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由此可以判定目前初步定性为寻衅滋事而非故意伤害,所以需要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进行区分: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 1、刑罚力度不同:寻衅滋事罪顶格判罚也就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而故意伤害罪顶格判罚可以达到死刑。
  • 2、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 3、行为方式不同:寻衅滋事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故意伤害主要是通过一定方式达到侵害他人健康并不要求破坏社会秩序。
  • 4、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通常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

基于此尚某殴打行为虽然是发生在公共场所,但是考虑到当场人员不多的情况下,其实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并不严重,相反其侵害老人的行为本身通过动作可以看出其侵害的行为目的是故意伤害,虽然也有随意殴打的性质,但是我个人更倾向于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


麋鹿说法


值此国庆佳节之际,老鬼先祝所有人:国庆快乐!

至于此事件,老鬼认为:又是一件因对社会不满,或者心理亚健康报复社会的事件。

从视频中,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没有其他前因,那么这个小伙子就是无缘无故的对老人进行了殴打。

也不难猜测,小伙子无非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心情不好,然后看着拄着拐杖的老人看不过眼,就进行了殴打。

又是一起心理眼健康的恶性事件,一定要严惩不贷。要不然很有可能演变成类似“米脂学校惨案”和“上海世外小学”惨案之类的案子。

拘留属于暂时扣押,有时间限制。

而逮捕令一旦签发,那么就是一直羁押等到起诉开庭。

这是拘留和逮捕的区别。

老鬼只想说:“对于社会人员的心理亚健康现象,需要引起重视了,否则危险,就在我们身边。不要说老鬼危言耸听,事实如此!”


我是老鬼,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社会!

谢谢您!


老鬼杂谈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如此恶行,天理难容!

这位充满戾气的打人小伙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尚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最少应该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老人伤情严重,有可能打人者的行为会被定性为故意伤害)



18岁小伙尚某因为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对87岁的张老太实施了一系列暴行,飞踹、踩踏、用拐杖打,致使老人多处骨折,要不是有位路人急忙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看到18岁这个字眼竟然莫名地感到还好,还好这个充满戾气,不懂人事儿的家伙已经满了18岁,要不然恐怕又会躲过法律的严惩。

这位尚某看着也是人模人样却不干人事,听不懂人话,老人本来是好心劝告,却招来了一顿毒打。真不知道尚某的父母看到这一幕会作何感想?既然你们的家教没用,那就让法律来帮你们管教这个逆子吧。

据说这位尚某打人的理由仅仅是因为心情不佳,这个理由令人发指,细思极恐,这不是简单的心理压力大,这是反社会人格的显现。类似米脂案的凶手,仅仅是自己生活不顺心,便把屠刀伸向了无辜的弱者。像本案中的尚某施暴对象也是没有还手能力的弱者,他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泄愤了,而是无底线的报复。对待这种人只能严惩,没有挽救的必要。

最后,还是希望严惩打人者尚某,对恶魔的严惩才是对善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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