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就更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達成一致

美加就更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

2018年6月8日,加拿大魁北克省巴戈特維爾,一輛豪華轎車上插有加拿大和美國國旗。(新華/法新)

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陳立希)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和加拿大外交部長克里斯蒂婭·弗裡蘭9月30日發表聯合聲明,確認兩國就更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達成一致。至此,美國、墨西哥和加拿大三國就更新協定形成一致立場。

美加聲明聲稱,更新協定將“在有著近5億人口的北美地區壯大中產階級、創造良好的高收入就業崗位並提供更多機會。”

根據美加協議,加拿大就乳製品市場準入作出讓步,美方則就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作出讓步,同意保留這一機制。另外,雙方同意就所謂“數字經濟”更新貿易關係,加大對“開創性”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北美地區在汽車零部件供應領域發揮更大作用。

美國先前希望廢除《北美自貿協定》中第19章設定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認為這一機制超越美國司法主權;加拿大堅持保留。加拿大先前為保障奶農收入,所徵收的關稅稅率最高為275%。

另一方面,就“日落條款”,美方不再堅持“5年一簽”,美、加、墨同意把待籤貿易協定的有效期設定為16年,6年後重新評估。美方先前提出,增補每5年續簽一次、否則自貿協定自動失效的“日落條款”。

只是,法新社報道,加拿大堅持補貼文化產業,這一點為美國所反對。

加拿大總理賈斯廷·特魯多30日說:“對加拿大而言,今天相當不錯。”

加拿大是美國產品最大進口國;同時,加拿大出口產品將近70%以美國為市場。

墨西哥外交部長路易斯·比德加賴歡迎美加達成一致,認為新協議有益於墨西哥乃至整個北美。

《北美自貿協定》由美、加、墨三國簽署,1994年1月正式生效。特朗普去年1月就任總統,認定這份區域自貿協定的部分條款讓美國“吃虧”,同年4月宣佈重新談判,主要目標之一是為美國汽車行業擴大海外市場、吸引製造業就業崗位迴流美國。

美國和墨西哥8月下旬宣佈就更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達成初步原則性協議。美墨協議消除雙方多項主要分歧,包括汽車領域北美產零部件所佔比例。墨西哥現任總統恩裡克·培尼亞·涅託可望在12月1日卸任前簽署新版《北美自貿協定》。

美國和加拿大沒有能在美方設定的8月31日期限前達成協議,繼而把談判期限延長至9月30日。特朗普先前威脅,如果9月30日以前不能簽署協議文本,將向在加拿大生產的汽車加徵進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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