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114所高校30所消失,10所沦为“四非”


首批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114所高校30所消失,10所沦为“四非”

博士学位,标志着学习者其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识水准的学术称号。我国的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1981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151个单位作为我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高校有114所,代表着当时我国高等学府的最高水平,其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区及军事系统,时至今日,很多高校仍是我国“985”“211”以及国家“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有10所高校现已沦为“四非”高校,着实让人惋惜

经过将近40年的风雨历程,很多学校也进行了改革合并,有近30所当时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被重组,下面我们看一下这114所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名单:

首批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114所高校30所消失,10所沦为“四非”

可以看出,在这20多个省市区以及军事系统里,前五名分别是北京、江苏、上海、湖北和陕西

北京独占鳌头,共有18所,到目前,北京农业大学和北京农业工程大学被合并为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并入了北京大学。现今共计16所

江苏第二,共16所。其中,江苏农学院被合并组建成了扬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被并入了苏州大学。现今共计15所

上海11所,现在上海医科大并入了复旦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并入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并入了上海大学。现今为9所

湖北9所,被合并组建的也是最多的。武汉工业大学合并组建了武汉理工大学,武汉水利水电大学和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被并入到了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和同济医科大学则被合并组建了华中科技大学。

因此是6所

陕西8所,只有西安医科大学被并入了西安交通大学,其他的均未改变,共7所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现在很多都不是“985”“211”高校。因此,对于学校实力的评估,只能说一句:好汉不提当年勇。当下的高校实力,更多的需要学子、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将其越办越好。

首批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114所高校30所消失,10所沦为“四非”

来源 | 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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