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人開心的小丑,爲什麼有人會覺得恐怖?

抱著枕頭的小恐龍


前兩年,《美國恐怖故事4》中,有一個恐怖小丑成了很多人的噩夢:他有著可怕的面容,還有點精神問題,神出鬼沒,殺人如麻。歐美很多國家還曾在萬聖節爆出有人扮做小丑鬧事嚇人的新聞(也有殺人的),以致於那個著名的“我恨小丑”網站長盛不衰。但其中有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逗人開心的小丑什麼時候變得恐怖起來了?


一開始,小丑作為一個職業,是專門用來供貴族取樂的工具。早在古羅馬時期,小丑就被獲得允許可以在葬禮上載歌載舞,模仿生者的言行逗大家發笑,即使無故捱了耳光也必須要笑嘻嘻的伸手要錢。等到歐洲進入中世紀時期,嚴苛的宗教教規將人們的性情壓抑到了極致,只有小丑作為一個古老的行業傳續了下來,因此這個在刻板的氛圍中肆無忌憚額滑稽者受到了人們的追捧和歡迎,很多宮廷中都少不了他們的影子。



雖然,當時有一種說法,即傻子和白痴會受到主的額外關照,可以抵禦邪惡的入侵。宮廷的君主們時刻將小丑帶在身邊,未嘗沒有當護身符使用的深意。


當然,這個受歡迎的職業總是不可能由君主獨享的。慢慢的,很多劇院有了他們的身影。18世紀,倫敦最耀眼的明星非格里馬爾迪莫屬。這個塗著白粉畫著紅臉蛋,穿著可笑的花衣裳的小丑,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沒人能在他的表演中撐過幾個回合還保持嚴肅。


但是,在後來狄更斯為其撰寫的回憶錄中,我們可以得知,他有著一個被父親當猴子戲耍從而賺錢的童年,和白髮人送黑髮人的老年生活。曾有一個段子這樣形容他:一個人因為抑鬱症去看心理醫生,醫生建議他去看格里馬爾迪的表演讓自己開心些。但是那個人說:“可是,我就是格里馬爾迪。”


當人們發現,小丑那咧嘴大笑的面具後可能有著不堪而悲慘的命運時,小丑的形象開始向毛骨悚然轉變。1892年,歌劇《Pagliacci》中,主角是一個被妻子帶了綠帽子的小丑,但他沒有用滑稽的動作來掩蓋這個尷尬的事情,而是穿著戲服將妻子和她的姦夫殺掉了。當鮮血濺上衣服,小丑就從“帶來歡樂的喜劇形象”轉化為雙重存在,成為了“獨立的殺人個體”。



現實生活中,小丑的逗人開心的誇張動作,被有些人曲解為“小丑可以無法無天”。平時助人為樂的模範青年,也可能在帶上小丑面具後,搖身一變成為殺人狂魔。1980年,約翰·維恩·加西因33起謀殺被判死刑時,他喬裝小丑姦殺青少年的罪行也大白於天下。在監獄裡,沒有其他發揮空間的約翰,將大部分精力投入了“小丑”的創作中。



感謝這個殺人狂魔的傑出貢獻,“恐怖”“惡魔”“殺人”之類的標籤被牢牢的釘死在了小丑的身上。好萊塢因此靈感大發,各種小丑殺人的電影層出不窮,斯蒂芬·金的同名小說《IT》上映後,甚至引發了歐美國家的恐怖小丑恐慌潮。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很多人對著麥當勞叔叔都能後背發涼。


麥當勞叔叔好無辜。


參考文獻

《壞小丑》

《10 Famous Clowns: From Comical to Creepy 》

《Why people are terrified of clowns 》


歷史研習社


個人感覺:小丑在最初只是單純的為了醜化自己,博得別人同情同時以古怪、搞笑的裝束給觀眾帶來歡笑。通常小丑都會以自身出糗來娛樂觀眾。就像我們國粹京劇裡面丑角有類似的作用。

然而並不是所有小丑都是來搞笑的,有些心懷鬼胎,有所企圖的人用這種形式偽裝自己做違法犯罪的事情,而且這些事情被製作人拍成影視類的作品被大家所孰知,所以當有些人看到小丑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的聯想到一些恐怖的事情上,產生心裡連鎖反應,就像有人看到大概會聯想到鯊魚,看到洞穴聯想到不明生物一樣,帶來負面情緒。

希望我的個人經驗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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