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現在辭退你後給你10萬元,你願意嗎?還是選擇繼續工作每月拿稅後8500的工資?

東亞病夫睡醒了嘛


我們不妨來先算算賬:8500*12=10.2萬元,也就是說,辭退你基本上就是補償你一年的收入而已。這與很多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基本類似。


至於如何選擇,我覺得還要還題主的具體情況:


首先,如果你所在的這個企業是國企,我是強烈建議你繼續留在這個企業,畢竟稅後能夠拿到8500元的月薪,已經很不錯了。而且,國企相對穩定、正規,不會像私企那樣,動不動就不聲不響地裁員和辭退員工。


特別是在當下經濟發展形勢不容樂觀的情況下,在國企工作,基本上就意味著你不會輕易失業,而在私企和外企,則面臨較大的風險。要知道,辭退你給你的10萬元,其實也就是相當於你一年的收入,但是,如果你辭職以後找不到這樣一份相當收入的工作,那接下來幾年裡,少的錢也許比這10萬還要多得多!


如果你所在的這個公司是私企,那也要看是什麼類型的私企

,如果本身的規模比較小,就要看你是否能找得到新的單位,而且新的單位的待遇至少不比這家差,才能選擇辭職拿錢走人,否則,也不要輕易辭職,因為現在的就業形勢與經濟形勢一樣,也是不容樂觀的。


另外,還要看你的個人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如果你本身的工作能力很強,走到哪裡都不會缺了這碗飯吃,那就拿錢走人,還可以多得這一筆費用,但是,如果你本身就是庸庸碌碌混工資的主,那還是要考慮清楚,因為,出去以後想要找到一個月薪8500的工作,也許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容易。


總體上,我是認為,只要當前的企業發展狀態還不錯,所從事的行業也還可以的話,就不要輕易辭職,畢竟,離開原單位去往新單位,都是需要花時間、花精力重新熟悉、重新學習的,如果薪酬待遇與現在的單位相差無幾,何必自己找麻煩呢?大家說呢?


雪天驚雷


每月稅後8500的工資一年是10萬多一點,而公司辭退你後給10萬元,正好也是一年的收入,稅後每月8500,一年10萬的工資在很多三、四線城市是屬於比較高的了吧,在大城市也應該是屬於中等水平了,那在縣級城市是屬於高的了。

但如果說公司現在要辭退你後給你10萬元,你選擇繼續工作還是拿錢走人,這要具體分情況而言。比如說你供職目前的公司有很大的發展前景,而你的能力又很突出,那你必須是選擇繼續工作,伴隨著公司的發展,你個人的發展空間也是非常大的,你的能力得到認可,又有出色的業績,那你就會得到晉升和漲薪,同時你在工作中學得到東西,收穫的東西會比那10萬元錢更重要。

再有呢就是如果你在國有企業工作,那也是要選擇工作的,因為國企相對來說是屬於穩定的,除了工資以外,還會有很多的福利。現在隨著當今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國企改革的力度也是空前的,改革就是讓企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所以也要選擇留下工作。

還有就是你所供職的公司面臨很大的問題,或是你看不到發展的前景和潛力,而你自己的能力又是非常的強,那就可以選擇拿錢走人,前提是你有能力找到比現在更好的工作。

最後就是因你自己的原因公司要辭退你,如果違返嚴重公司的章程、紀律、或者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使公司的聲譽受到影響,那公司辭退你,還是老老實實的走人,給10萬元是說明公司是在履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也好,或出於對你的補償也好,原因是你自身,所以就要選擇離開。


歲痕瞭如夢


不願意,以家人為例,在央企省級機構,稅前一萬稅後差不多8000,不含年終績效,過節費,實物性福利等等。10萬也就是一年的工資,當然換個地方也可能差不多,但是關鍵是人家單位還幫買企業年金和職工補充醫療,定期壽險,團體重疾險保額三十萬吧,工作只是為了8000的工資,一年10萬?那肯定不是啊。

當然,如果幹得不開心了不幹了拿回10萬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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