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扇耳光打死老婆,法院最终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你怎么看?为什么?

会思考的皂角树


感觉判刑有点轻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丈夫!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无耻之极,这样伤害自己的妻子,简直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导致妻子两天后死亡,这个应该是涉嫌犯的重罪,只判三年,缓刑五年。这个感觉还是有点轻了。

该男子的行为绝对是丧心病狂的,绝对是故意伤害。妻子患有小儿麻痹,本来夫妻感情很好,并有了孩子。后来,妻子听说丈夫有外遇,就有点不正常了。有一天,妻子说邻居可能偷了小店里的东西,丈夫就开始伸手打坐在椅子上的妻子。丈夫直接动手打击自己妻子的头部,连扇数耳光,致其妻三天后死亡,经过鉴定,死亡原因是系颅脑外伤引起脑挫伤、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就是丈夫是否有外遇的问题。妻子说丈夫有外遇,结果丈夫就非常恼怒,原来好像夫妻关系还是不错的,就因为这个事情,结果就开始吵架打架,甚至在妻子说邻居偷东西时,丈夫就开始迁怒于妻子,并且下了重手击打妻子头部。这才是造成妻子死亡的原因。

夫妻双方吵架,一方认为对方有错,只能是好说好商量。哪有这样的伸手就打,一方只要指出来,另一方改正即可。而且妻子说的只是怀疑邻居偷东西,丈夫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呢?竟然使劲打妻子的头部,致使妻子两天后死亡。

这么重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竟然只判了三年徒刑,缓刑五年执行!感觉有点轻啊!


睿思天下


这个案子判的非常好,这个丈夫也会因为这个判罚心服口服,同时也受到了教育。

这个案子不适合定故意伤害罪,因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非常准确的。

这个事件的信息我们可以分解一下,第一,是这个妻子诬陷人偷东西,这是因,第二,丈夫打了妻子几个耳光,这是过程,妻子死亡是果,第三,取得了死者近亲属谅解,第四,这个丈夫是自首。第五,妻子一直认为丈夫出轨。

我们都知道,打人是不对的,那种说做错事了,批评指正即可,为什么打人呢?这种没有意义的正确的废话是没有价值的。我们只需要知道打人耳光是不能打死人的,这个简单常识就可以了,如果是拿刀扎死,那么可能涉嫌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而打耳光,导致死亡,只能是过失,是因为耳光导致其他疾病而死亡,而不可能是为了伤害,更不可能是为了死。

江西省二中院审判认为,邢某在气愤的状态下没有预见自己会导致自己妻子重伤或者死亡,并非故意为之,因此主观上是过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自首,亲属谅解,初犯,犯罪情节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这个判罚罪责刑相适应,是依法判决的好案例。法律的精神也得到了体现。


韩东言


我认为判决太轻,应该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认定刑罚 。

该男子的行为绝对不是过失致人死亡,夫妻一方做错事,另一方只需要指出来,改正即可,该丈夫却直接动手打击自己妻子的头部,连扇数耳光,致其妻三天后死亡,经过鉴定,死亡原因是系颅脑外伤引起脑挫伤、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关键是,这种行为还能获得妻弟的谅解,实在不能理解。

江西省二中院审判认为,邢某在气愤的状态下没有预见自己会导致自己妻子重伤或者死亡,并非故意为之,因此主观上是过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自首,亲属谅解,初犯,犯罪情节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毒死一只狗都会被判3年,打死一个人竟然才判3年,还缓刑5年。


北京冠领民商律师团队


打人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想要故意伤害,而是事出有因

  • 2015年的一天,蔡某听人说起邢某有外遇,并经常与邢某发生争吵,并借故谩骂邢某。被蔡某骂得受不了的时候,邢某曾两次出手打了蔡某,引发报警。后来,夫妻俩又在派出所调解下和好了。
  • 2017年7月3日下午18时许,蔡某在小卖部称邻居偷盗小卖部的米、鸡蛋等物品,邢某认为妻子蔡某诬赖邻居,遂站起来用右手殴打坐在椅子上蔡某的头面部,打得啪啪作响。当天,蔡某去向邻居道歉说了对不起。 \t  
  • 2017年7月5日下午,蔡某的弟妹等人接到邢某电话,说蔡某已经不能说话,可能不行了。18时许,蔡某死亡。经鉴定,蔡某系颅脑外伤引起脑挫伤、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根据这一段的新闻摘引至少可以发现蔡某与刑某事发之前感情尚且不错,根本原因在于蔡某怀疑刑某出轨致使两人感情于2015年产生裂缝,2017年蔡某声称邻居盗窃了小卖部的米,鸡蛋等原因,导致刑某产生不满,遂对其扇耳光并且蔡某事后也确实过去向邻居道歉。

基于此至少可以判断出来刑某虽然有扇耳光的行为,但是这一行为并不是出于感情破裂泄愤而是因为认为蔡某诬赖他人才动手殴打,至少从这一点处罚刑某的行为本质上并不是故意伤害,而是刑某为了追求蔡某向邻居道歉。

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并无不当

省二中院认为:邢某殴打蔡某的行为有直接的故意,但双方系夫妻关系,邢某殴打蔡某的动因系妻子冤枉邻居偷东西,邢某怕影响邻里关系才出手殴打蔡某,并无其他重大冲突矛盾,

结合邢某的主观动机及双方的关系分析,邢某致妻子蔡某伤害或死亡并非其殴打所积极追求或放任的结果,即致其妻子死亡的结果并非邢某故意的内容。

该院遂决定对邢某适用缓刑省二中院作出判决,邢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其次个人认为:结合此前蔡某和刑某感情情况来看,虽有矛盾但是刑某动手的目的系因为担心蔡某的诬陷行为影响邻里感情、小卖部生意。主观并没有主动积极追求蔡某的死亡结果,但是考虑到刑某作为成年人并且其妻子患有残疾的情况,刑某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出现的危害结果,所以虽然没有主观故意杀人的动机,但是对于危害结果其本人存在过失,基于此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并无不当。


麋鹿说法


这样的判决实在喜剧,一个人故意殴打了自己的老婆,怎么这个行为就是过失?

我相信他不是故意打死自己老婆,但是他绝对是故意打伤他老婆,而且什么就是打几耳光的鬼话,都不知道怎么相信的,耳光会颅内出血?

一个男人采用武力打死了自己老婆,还不止一次,而且他的老婆是个残疾人,有小儿麻痹症,他知道她无力反抗,然后他还不停殴打自己老婆,是多么的恶劣的行为。

虽然他老婆是过了两天才死的,但是他老婆就是因为他的武力死亡的,故意打死的,这没什么可辩驳。

因此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不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这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以后都把老婆打伤,让她慢慢死了,不就是过失致人死亡了?

最让我郁闷的还有判决书提到,这个男人曾经两次殴打过自己老婆,然后都是被热情的派出所调解和好了。

下次面对一个男人殴打老婆,还是个残疾人老婆,能不能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家暴法,能不能想到是保护女性,而不是你们两口子继续好好过吧。



婚姻不是给予一个人伤害一个人的权利。这堪比公交车猥亵事件,我完全没觉得事情反转了


因为一个女的只要当时她是非自愿的,她需要帮助,她就是受害者,对方是不是她男朋友,老公都不影响事情性质。

不是我是你老婆,我是你女朋友,你就打我,猥亵我,强奸我理所当然好不好?

我国有规定只要结婚你就卖给男方了,然后挨打只有忍着,公共场合也可以随便摸你吗?没有吧。

我真心希望,大家能够意识到这一点,重要的是女方有没有觉得被伤害了,尤其家暴,这不是家内事,更别为了孩子所以缓刑这样好照顾孩子,法律就是冰冷无情的,孩子不是挡箭牌。

犯罪就该惩罚!


廖彩琳律师


实话说,这个判太轻了,这个刑某已经不是第一次殴打妻子了,根据描述,家暴已经好几年了,动不动救殴打妻子,何况,妻子还是小儿麻痹残疾人,还下重手殴打妻子要害部位,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我觉得,都导致了他人死亡,应该重判,原因有:

1、长期家暴。看描述,因此前妻子怀疑刑某有外遇,两个人老是吵架,刑某就动手打妻子,而且,不是第一次打。我早就说过,有家暴的男人,是非常渣的,男人动不动就打妻子,这种男人,你轻判,咋说的过去?

2、打人要害部位,手段残忍。都说,打人不打脸,受害者老公打耳光,还打的那么狠,看看描述:连扇数耳光,致其妻三天后死亡,经过鉴定,死亡原因是系颅脑外伤引起脑挫伤、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手段非常残忍、恶劣,得使多大劲啊,你能说是无意识的吗?是下意识的吗?明显就下死手啊,你踢她几脚,也可以理解,竟然下如此死手,跟杀人没啥区别。

3、受害者是残疾人。从小是小儿麻痹,说明个头小,属于弱势群体,在男人面前,是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这也是为何长期被家暴的原因。

一个男人,对于一个矮小女人,患有小儿麻癖的女人常年动手,说明他不仅不爱老婆,而且,心狠,手段残忍。

4、了解下缓刑是啥意思。我们最后来理解下,什么是缓刑,科普下: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 第一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二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看懂了吧?就是说,在缓刑期间,你该干嘛还干嘛,坚持到社区去报道,满了后,如果没有新发现的罪证,就撤销,再不用到社区报道,跟没事一样。 说白了,五年内,你没有犯罪,就没事了。

5、家属为何要跟这个男人达成谅解?收钱了吗?如果是,只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家属为了钱,让亲人白白死亡,拿这个钱,心安理得吗?不怕死者来哭诉吗?

6、需要与自首和家属谅解分开对待。即便男人自首、家属谅解,但下狠手把人活活打死,如此跟杀人没有区别的事情,又何止是犯罪分子自首和家属达成和解能轻判得了的呢?



何况,又怎么去判定刑某是失手而不是故意把人打死的呢?明知道妻子个头小,你几巴掌打下去,力道猛,且是脸部太阳穴的要害部位,一个男人的力气,加上重耳光,不死也得重伤,这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综上所述,法院的判决不仅是轻了,这个判决就是个笑话。 最后要说,妻子不管是误会邻居偷东西,还是诬陷邻居,都不足以丈夫下如此死手,可见这个男人家庭暴力已经成了习惯,如果你忍受不了妻子,完全可以跟她离婚,没必要剥夺了她的生命。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先讲个笑话……

结婚伊始,姐姐姐夫偶尔吵架,姐姐还会动手。

很爱姐姐的姐夫深情地对姐姐说“亲爱的,你以后不要先动手,你说我力气咋都比你大吧?万一哪天控制不住,一巴掌不把你拍墙上。”

姐姐回头瞅了姐夫一眼说“我一个掌勺的家庭妇女,杀个人还需要动用武力吗?

从此以后,姐夫再也不吃姐姐做的饭。


这个笑话并不好笑,但是我学过的刑法案例里的确有妻子失手杀死丈夫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的案例。

然而看看本事件:

因为妻子蔡某诬赖邻居偷东西,丈夫邢某一气之下出手打了妻子头面部。2天后,妻子因伤死亡。

经鉴定,蔡某系颅脑外伤引起脑挫伤、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考虑到自首及妻子蔡某家属谅解,丈夫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另外,妻子蔡某和丈夫邢某1995年结婚,婚后育有孩子,且妻子曾经怀疑丈夫有外遇,经常吵架。

我还是觉得判刑较轻。

很多人都说妻子的弟弟谅解是亲弟弟吗?

然而,现实是妻子蔡某和丈夫邢某1995年结婚后,育有孩子,在蔡某已经死亡,邢某如果被判实刑,无疑孩子会由邢某和蔡某的家人管教,孩子如果面临上学,结婚,花费来自何处?选择谅解无疑是最明智的做法。

但是,如果怀疑妻子诬陷他人,应该说理,至多也是殴打其它地方而不是头部。

蔡某平时一直怀疑邢某出轨,我想邢某在恼羞成怒,激愤的状态下暴打妻子蔡某头部,已经属于放任的间接故意心态,而非过失。


幸福妈妈的秘密


都是父母亲的宝贝儿女,怎能容你这样暴力,放到女方家长的处境想想,多么可怜,再有错,再怎么样轮不到你这样暴力,心凉呀,犯罪成本真低!应该让人民警察抓起来,狠狠揍一顿,别说现在警察打人了,不打人,何以震慑这样的犯罪!


永夜59964182


怀疑邻居东西摸,老婆上门讨理说,对方自然不承认,双方争执起口角。

丈夫闻听来了火,为顾脸面揍老婆。暴跳如雷拳紧攥,不分轻重敲脑壳,还不解恨耳光甩,一个接着又一个。老婆当即瘫在地,奄奄一息泪婆娑,颅内出血伤势重,三天呜呼赴阎罗。

报案民警丈夫捉,被判缓刑把牢坐。

如此惩罚实在轻,不能这样饶恕恶。


平淡人生一帆顺


明显量刑过轻,法官扯淡,或者有什么不正当勾结,扇耳光已经涉嫌故意伤害,侮辱人格,属于家庭暴力了,至少也要刑事拘留,造成死亡分明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就是再轻也得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按照以前的我惯例就是枪毙,美国的法律判终身监禁,我们所谓的人性化,不是鼓励大家杀人犯火,是对犯罪份子的一种宽待,并不意味着不严格惩罚,否则就有人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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