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贍養起糾紛 法官調解續親情

老父赡养起纠纷 法官调解续亲情

平邑縣人民法院蒙山法庭法官以“法、情、理”化解父子贍養糾紛,教育、感化不孝子女自覺履行法定贍養義務,留住親情,促成了這起因家庭矛盾激化的贍養糾紛案結、事了、家和。

家住蒙山旅遊度假區柏林鎮的李富民,今年已經85歲高齡,含辛茹苦將自己的六個兒女拉扯長大,不但沒能享受到天倫之樂,還因為自己的贍養問題與兒女們對簿公堂。

5月15日,平邑縣人民法院蒙山法庭開庭審理了這起老父親狀告兒女的贍養糾紛案。老人共育有三子三女,如今六個子女都已成家立戶。2011年老伴去世後,老人一直輪流跟隨兒女居住生活。由於老人年老體弱,且長期生病導致生活不能自理,而兒女們卻因為家庭矛盾相互推諉,不盡贍養義務。經過多次協商仍不能解決,老人迫不得已將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兒女履行贍養義務。

庭審中,蒙山法庭庭長許愛濤本著“家庭和睦、息訴寧人”的原則開展調解,但由於被告到庭不全,對於贍養費的分擔不能達成一致,調解未成功。後來承辦法官許愛濤和法官助理沈賽多次前去老人和其子女家中瞭解情況,傾聽老人訴求,認真分析研判案情,認為本案是老人和子女間存在矛盾所致,調解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徑,如果依法硬性判決結案只會使父子女間矛盾更深,形成“法律白條”反而不利於老人。5月31日許愛濤將老人和其子女約到法庭調解室,分別對他們進行了面對面和背對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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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愛濤、沈賽向他們講解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不履行贍養義務的違法後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對他們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成年子女就必須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父母也有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俗話說,交上皇糧不怕官,孝順老人不怕天。當初父母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們拉扯大容易嗎?老人無過天無過,現在老人年齡大了,作為子女更要孝順。現在你們母親去世了,只有一個老父親了還不好好珍惜?再說你們也是為人父為人母的人了,你們的孩子也成家了,現在你們的所作所為,孩子們都會看在眼裡記在心上的。你們就不怕老了有同樣的待遇啊?讓街坊鄰居們知道了你們就不怕丟人現眼嗎?將心比心,你們都好好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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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平易近人的態度、通俗易懂的語言,從法理到情理耐心疏導,入情入理的話說得老人子女們慚愧不已,最終讓雙方達成了和解,其兒女們當場共支付12000元給予老人,並表示今後要好好孝順老父親,儘自己的贍養義務,讓這起案件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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