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答疑(二)

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中級會計實務》答疑(二)

1.自2017年12月31日開始,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結轉到資產處置損益,請問考試時是否按照新規定執行?包括2018年5月1日增值稅稅率的調整,如稅率由17%變為16%,考試是否按照新政策處理?

答:(1)根據《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的規定,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結轉到資產處置損益;(2)對於教材出版後相關稅率發生調整,建議考生在考試時按照試卷中給出的稅率進行計算處理。

2.教材第58頁,購買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中,“購買方作為合併對價發行的權益性工具或債務性工具的交易費用,應當記入權益性工具或債務性工具的初始確認金額。” 是否應為“發行權益性工具作為合併對價直接相關的交易費用,應當衝減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衝減的,依次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答: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的手續費、佣金等與發行直接相關的費用,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這部分費用應自發行證券的溢價發行收入中扣除,溢價收入不足衝減的,依次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3.為什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而不是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答:對於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企業持有其目的往往是雙重的,既有持有以收取現金流量的目的(類似持有至到期投資),又有持有隨時可供出售的交易性的目的(類似交易性金融資產)。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計量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相同(以公允價值計量),但在利潤表上類似攤餘成本的計量(使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利息的計算),因而公允價值變動不體現在損益中,而是體現在其他綜合收益中。

4.教材第117頁表8-5,加權計算後的賬面價值如何計算?

答:以該表中資產組A為例,其加權計算後的賬面計算方法為:資產組A加權計算後的賬面價值=資產組A賬面價值×按使用壽命計算的權重= 4 000 000×1=4 000 000(元)。

5.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對於“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的會計處理:《中級會計實務》第127頁,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而在《初級會計實務》第66頁,卻要求“不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當構成交易型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如何理解?

答:以《中級會計實務》的規定為準,該規定與目前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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